苏政地〔2025〕37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海未来城北侧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徐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海未来城北侧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徐政报〔2025〕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3802公顷(耕地0.23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380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3802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海未来城北侧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11月4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