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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000060/2025-03481 文号: 苏政地C(2025)22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生成日期: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新沂市2025年度第2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苏政地C〔2025〕02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沂市2025年度第2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新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新)地呈字〔2025〕第9号新沂市2025年度第2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港头镇大营村、合沟镇界沟村、棋盘镇祁元村、王徐村、小冲村和钟吾街道嶂仓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3522公顷(其中耕地0.220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352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3522公顷。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此页无正文)

 

 

 

 

 

 

 

 

 

 

2025年7月25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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