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卡士堡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洋河新区洋河镇王园村1200.34平方米土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与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11月13日立案查处,并于2023年3月2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对卡士堡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1200.34平方米(1.8亩)土地退还给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王园村村民委员会。
2.没收在符合规划的洋河新区洋河镇王园村1200.3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728.87平方米)和其他设施。
3.对非法占用的1200.34平方米土地按5元/平方米处以罚款,罚款总计6001.7元。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