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索  引  号 014207176/2023-00026 分        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3-29
标        题 南通市区2023年度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长 期
南通市区2023年度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保障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提升资源配置水平,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规定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1615号)要求编制本供应计划。

一、基本原则

(一)城乡统筹。优化城乡资源要素配置,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推动同类产业向特色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集聚。统筹规划建设医疗、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安排村镇基础设施和环境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进轨道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综合开发利用。

(二)节约集约。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化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举措, 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利用和存量土地挖潜力度,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为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供需平衡。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建设需求,提高用地需求研判分析,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和全周期服务,主动对接重大项目建设、产业集群培育等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有效调节供需矛盾,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土地供应规模。

(四)有保有压。大力落实“重保优供、精准保障”目标,优先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用地,土地供应向含“金”量高、含“新”量高、含“绿”量高的项目倾斜,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建设项目用地,加快促进民生改善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供应计划

市区2023年度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11410亩。其中,崇川区、开发区、创新区、苏锡通园区(以下简称市本级)计划供应总量为9300亩,通州湾示范区计划供应总量为2110亩。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矿仓储用地积极推行差别化的供地政策,优先使用存量用地,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项目准入,重点保障列入国家和省优先支持的产业发展集群名录、列入我市五大重点产业集群、第三代半导体等未来产业以及“3+3+N”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促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2023年市本级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4500。另通州湾示范区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1980亩。

交通运输用地接续推动“好通”南通更“好通”,推进交通枢纽综合开发利用,建设襟江带海联通内外的战略性开放枢纽,保障交通提质扩容工程,促进城市交通道路框架完善,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不断增强市区交通运输承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2023年市本级计划供应交通运输用地3000亩。另通州湾示范区计划供应交通运输用地13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按照惠民生、增福祉、促发展要求,大力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养老、卫生等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项目的土地供应,优化城乡资源要素配置,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2023年市本级计划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800亩。

党政机关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主办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101号    邮编:226000  联系电话:0513-59009518    网站地图
苏备案序号:苏ICP备20041260号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59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