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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41161/2022-00029 文号: 发布机构: 广陵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2-12-29 组配分类: 执法监察 有效期: 长 期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陵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一规划两方案”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不断提升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成立由主要领导和各自然资源所、分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定期议事制度,研究讨论学法、执法、普法等方面的重要问题,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结合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广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不断创新思路,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评先评优工作紧密挂钩。

4、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八五”普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等工作有机结合,确保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二)注重工作实效,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切实围绕“放管服”改革,落实“3550”和不见面审批,编制行政权力清单事项65项,公示办事指南117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围绕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报送“双公示”数据,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件49件,全部按规定办结。

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广陵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办法》(扬广府发[2018]50号)实施后的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办法》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报送后评估报告。

4、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制审核工作,由法规监察科牵头,联合局法律顾问团队和相关科室参与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以及各类请示、合同、答复等合法性审查工作,主动前置法律审查关口,确保我局作出的决策、决定合法合规。

5、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落实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行为,保证相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情况。今年共计梳理我局增量文件16件,存量文件13件,未发现有违反公平竞争要求的文件。

(三)做好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法治入户

1、全面做好普法宣传。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特点,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日和法治宣传月等机会,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宣传形式,多渠道开展送法下乡,通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四季行等活动,加大法治宣教力度,力保法治下乡进村入户任务的完成。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今年重点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习实效,全面提高系统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把领导干部学法作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要素,领导带头学习相关法治知识,带头完成学习笔记,带头依法办理相关事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实现所有执法人员的在岗轮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规范执法,确保“零问责、零约谈”

1、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档案管理。落实持证执法、亮证执法,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从事一线执法工作。

2、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及时向社会公示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严格控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准确适用行政裁量标准,对类别、性质、情节相同或者相近事项的处理结果保持基本一致。

3、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失职和渎职责任追究制度,始终保持对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查处的高压态势,确保执法监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和盲区。

4、落实案件会办制度。做好转办和交办事项,规范案件会办流程,做到有主持、有发言、有记录,立案卷宗必须符合规范,杜绝办案查处走形式,完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坚持依法行政,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1、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法规监察科增设驻点办公律师一名,系统重大事项实行法律顾问首问制度和法律顾问审核制度,由法律顾问首先进行法律风险提示,根据风险提示展开下一步工作,工作结果最后由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力保法律顾问工作贯穿行政决策全程。

2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做好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工作。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加强相关人员法律和专业知识培训。本年度通过调解化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1件。

3、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答辩工作,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共办理复议和诉讼案件5件次,未出现因人为因素导致的败诉或者被撤销现象。

4、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做好日常来信及来访的办理和接待,维护自然资源领域和谐稳定。2022年共办理来信4件次,来访16批次73人次。

(六)规范权力行使,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认真倾听干部群众意见建议。2022年共承办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4件,其中主办12件、协办22件;交办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3件。

2、强化对部门内部行政权力制约。对行政权力、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廉政风险点梳理,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明确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

3、开展“检源行”互动活动。通过建立自然资源和规划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平台、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加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检察公益诉讼力度,将检察监督引入土地执法机制,在具体执法监察工作中,做到按照“发现在初始、控制在萌芽”和违法后果事先告知制的要求,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力度。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让工作落到实处

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努力在运用法治手段、法治思维、法治思想上做文章,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推进学法用法,让法治入心入脑

通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机关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章党规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知识,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落实政务公开,让权力晒足阳光

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强党内监管,扩大廉政宣传。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全区依法治区工作的进程,尚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有待我局在来年工作中加以克服,并力争取得新的突破。一是深化本单位法治建设的力度还有不足。近年来虽然强化普法宣教,出台和施行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但工作有时囿于过去的老模式和旧格局,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够透彻,创新突破、特色亮点还不够多。二是法治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虽然注重培养法律人才,定期组织系统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轮训,但在人员配备上,专门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较少,在法制审核公示中,有不及时、吻合度差的现象。三是工作衔接不够顺畅。由于机构改革及市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限未完全下放,我局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存在着上下衔接不到位的情况。

四、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落实整改措施,主动作为,开拓创新,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具体有三方面:一是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加大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好“一把手”总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部门,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议,从根本上提升全系统人员法治意识、法治理念。二是加大法治培训力度,综合运用专题讲座、网络公开课、网上答题、学法考试等多种形式,增强法治教育培训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切实提升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结合全区经济发展纲领,科学谋划下阶段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计划,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队伍建设,力争在法治建设、普法宣传上求突破、谋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