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公园城市建设美丽港城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园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我市公园城市建设是市委、市政府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城市发展思想的重要工作部署。近年来,我市以公园城市理念为指导,以具体城市建设任务为抓手,着力建设城园合一、人城和谐、充满活力、持续发展、美丽宜居的公园城市,公园城市建设布局正逐步展开。
一、我市公园城市建设的成效
根据我市2018年实施的《连云港市建设公园城市行动方案》、2019年印发的《连云港市公园城市建设年度专项行动细则(2019-2020)》,我市公园城市建设以规划引领、国土空间优化、碧水蓝天净土营造、绿色空间体系、绿色交通完善、公共服务提升、山海特色彰显、低碳城市建设及智慧城市建设等十大工程为载体和落脚点,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亩)、城市绿地率(%)、10 分钟公服圈覆盖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的比重(%)等涵盖生态、生活、生产三方面的44项指标为量化任务,全面更新城市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依托城市特色资源禀赋,推进城市功能产业、资源利用、文化景观、生活服务等全方位发展,实现城市格局更加优化、城市功能更加开放、城市形态更加优美、城乡关系更加融合。
为切实加强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公园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由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园林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以及若干公园绿道、城市家具、绿色交通、生态修复、体育竞赛、历史街区保护和建设方面专家组成技术指导组,指导各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和建设主体开展公园城市建设工作。
各区、功能板块及有关建设主体按照 “分区、分期、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彰显区域文化、地域特色基础上,开展公园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十大工程的各项具体建设任务均正在顺利推进,44项主要指标也基本达到序时进度。其中,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已编制完成并于2021年12月31日通过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已完成中期成果并通过评审。各片区详细规划对上位规划确立的各类绿地落到具体位置并进行严格规划管控。现阶段,我市富有海滨特色风貌的美丽宜居公园城市总体发展布局已初步形成。
二、我市公园城市示范区近期建设规划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持续加大生态环保力度,全面构建新时代公园城市”。为落实党代会任务,全面分析我市公园城市建设成效,进一步提升公园城市建设水平,我局牵头开展了公园城市示范区划定及实施途径的探索工作。
参考成都、扬州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在充分分析我市公园城市建设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城市资源本底,研究划定我市近期实施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和实施途径,通过示范带动效应提升全域公园城市建设水平。一是在充分研究公园城市理论内涵的基础上,分析借鉴先进地区的实践经验,明确我市公园城市建设的总体定位、发展目标和愿景;二是通过对我市的资源禀赋和公园城市建设进展情况的分析,谋划公园城市建设总体布局,并确定下步建设重点;三是明确示范区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划定原则、建设方向,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指引;四是制定实施与保障措施,包括公园城市建设协作机制、保障措施以及政策支撑等,有序推动我市公园城市建设。现已完成《连云港市公园城市建设专项评估报告》和《连云港市公园城市示范区近期建设规划》初步成果。
我局结合您关于公园城市建设的相关建议,将进一步修改完善《连云港市公园城市示范区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并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以示范片区为引领、以民生实事为抓手,积极牵头推进公园城市建设。
最后,再次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