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美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业企业土地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连云港作为一个农业大市,农业企业是农业产业发展队伍中的排头兵和生力军,在农业产业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以及促农增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市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农业企业的培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为农业企业的成长发展、转型升级做出了许多努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国土空间支撑保障。
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目前,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初步成果。初步成果坚持统筹城乡资源要素,在增量指标里为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引导各地结合村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统筹谋划村庄产业发展,合理安排产业用地布局。同时,梳理现有村庄内存量建设用地,科学有序推进土地复垦利用,有效使用流量指标,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
同时,把村庄规划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来推进。我市结合村庄实际发展需求,由乡镇组织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村庄规划中,尤其重视发挥规划对乡村产业空间等引导作用,充分落实农村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要求,梳理村庄现状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加强产业发展策划研究,利用乡村振兴专项流量指标等,为农产品生产加工等一二三产业预留用地空间。目前全市已启动589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实用性规划编制工作由“个别试点”走向“逐步覆盖”,有效保障了村庄乡村产业、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如东海石梁河镇南辰村重点片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灌云圩丰镇永兴村产业发展布局、灌南孟兴庄韩李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赣榆班庄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
(二)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我市印发了《连云港市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20〕32号)。我局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的基础性、支撑性和保障性作用,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安排农村建设用地,加大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市县每年单列不低于5%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清单申报工作的通知》(连农〔2021〕37号),指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项目清单申报。江苏裕灌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三期项目获批132亩建设用地指标, 拿到我市2020年度用地红利的“第一桶金”。连云港金卉一二三产融合园艺康养中心、集瑞园田园综合体、灌云食(药)用菌产业园、江苏裕灌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加工项目、灌南县食用菌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浦南镇草舍村乡村振兴休闲农业等申报的233.67亩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列入保障计划。
(三)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苏自然资资规发〔2020〕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大力保障设施农业的合理用地需求,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准则下为基层实操留出必要空间,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局。如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关联的附属或配套设施用地均纳入设施农业用地范围予以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即可,简化了用地取得程序。同时,根据政策要求,明确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对经营性粮食仓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管理。
(四)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步伐。深入开展国家级、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打造更高水平的现代农业发展载体。2018年以来,市级层面先后出台《关于开展连云港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工作的通知》《连云港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考核认定与管理意见》等文件,明确园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考核认定及奖惩办法,大力推进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优质稻米等六类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认定标准,进一步细化优质稻米、综合种养、设施园艺、休闲农业、畜禽养殖、设施渔业六类示范园的建设要求。“十三五”以来,全市累计培育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4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72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今年,赣榆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入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成为首家步入“国 ”字号梯队的农业产业园。
(五)审慎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为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省自然资源厅于2020年5月正式启动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市选择了现实有需求的赣榆区和灌云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解破因土地征收政策调整影响乡村产业项目发展用地需求的困境,同时有效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存量资产,对于推动农业企业发展和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赣榆区成交地块58宗,面积2743.4亩,成交金额超5亿元;灌云县成交地块17宗,面积1005.1亩,成交金额超1.2亿元,有力保障了江苏龙大沁侬食品、连云港榆之仓粮油、连云港聚蓬阁水产批发、连云港柳树河农业技术和江苏腾信食品科技等一大批农业企业项目落地。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乡村振兴战略中农业企业用地的支持力度。
一是加强农村产业用地规划保障。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和村庄规划,根据农村产业功能需要,科学规划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合理确定项目用地选址,满足农村一二三产发展需求,为乡村振兴提供空间保障。
二是细化农村产业用地政策。进一步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推进合理设置设施农用地土地使用期限;审慎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积极推进农村产业项目实施;深入推动点状供地政策落地见效,保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
三是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积极指导各地加强与乡村振兴项目对接,放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政策效应,加快农业产业园区高把握好乡村振兴专项用地指标的使用节奏和时序,加快用地报批材料组织进度,加大土地利用计划执行力度。
四是审慎推进入市试点工作。通过入市试点,及时积累总结经验,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程,建立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奠定基础。
五是积极做好农业企业服务。我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将切实提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支持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审核审批效率,确保乡村振兴项目及时落地,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