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非常好,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已将新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进。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载体,是顺应农民期待、加快改善民生的客观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社会建设相对滞后、公共服务资源匮乏的问题凸显,在解决温饱、基本实现小康之后,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梦想和新期待。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进云阳街道花园村、丹北镇群楼村等新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应坚持规划先行。近年来,我市加大对镇村规划编制的力度,进一步完善空间规划编制体系,一是组织编制了《丹阳市镇村布局规划(2020版)》,于2020年底形成最终成果并经市政府审批,规划提升优化全市144个行政村及12个涉农社区居委会,共计2803个自然村庄;二是指导各镇(街道)有序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因地制宜、按需编制”的原则,完成60个村庄规划成果。通过编制镇村规划,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等,合理确定村庄发展目标定位,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乡村综合发展。
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是破解土地瓶颈制约、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重要抓手。通过盘活农村闲置、空闲、低效用地,促进农民向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目前,我市也组织编制了《丹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1-2023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增减挂钩的工作要求,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指导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工作。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通过划定拆旧区、建新区,对规划期内拆旧、建新用地的规模、布局、实施时序以及资金筹集和使用等作出统一的安排。
新农村社区建设作为乡村振兴重要着力点,直接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涉及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财政等多个部门,宜采取“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的方式,积极开展新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及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我局将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对新农村社区试点建设的工作指导。
衷心感谢您对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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