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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486435/2022-00176 文号: [2022]自然建字第2号 发布机构: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2-05-24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有效期: 长 期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答复

张伟民、周亚平、蒋朝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调整农村规划集聚村村边基本农田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不确定性增加,必须以国内粮食的稳定生产来应对国际形势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习近平总书记就国家粮食安全、严格耕地保护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坚决制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出台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等文件,都要求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要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肃纪律、不搞变通,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1〕121号)关于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规定中明确:“在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三调调查为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原则上继续保留”。上一轮截至2020年底,上级下达丹阳市原本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3.59万亩,三调成果显示,我市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5.46万亩,减少了8.13万亩,耕地减少的更多,保护任务十分艰巨。

目前,丹阳市新一轮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尚未下达,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政策还未出台;《丹阳市镇村布局规划》虽然编制完成,但拆迁合并类村庄、集聚提升类村庄还有调整,今年将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实用性村庄规划也在按照“按需编制”原则,持续推进中。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密切关注上级关于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政策,最大程度用足用好政策,全力支持我市乡村振兴工作。衷心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