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统一部署,2018年9月,我市开展了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采用了国家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200余人参与调查工作,如期形成全市17个镇(街道)级调查单元、汇集了17.98万个图斑的“三调”成果和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徐州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市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的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74162.16公顷(111.24万亩)。其中,水田27881.93公顷( 41.82万亩),占37.6%;水浇地3465.73公顷(5.20万亩),占4.67%;旱地42814.5公顷(64.22万亩),占57.73%。
(二)园地7956.65公顷(11.93万亩),主要为果园和其他园地。其中,果园6281.57公顷(9.42万亩),占78.94%;其他园地1670.93公顷(2.5万亩),占21%;茶园4.15公顷,占0.06%。
(三)林地11566.45公顷(17.35万亩),主要为乔木林地和其他林地。其中,乔木林地1394.6公顷(2.09万亩),占12.06%;其他林地10163.14公顷(15.24万亩),占87.87%;竹林地8.24公顷,占0.07%;灌木林地0.47公顷。
(四)草地277.45公顷(0.42万亩) ,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135.38公顷(0.2万亩),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6407.87公顷(39.61万亩)。其中,城市用地5135.15公顷(7.7万亩),占19.44%;建制镇用地5040.43公顷(7.56万亩),占19.09%;村庄用地15353.98公顷( 23.03万亩),占58.14%;采矿用239.93公顷(0.36万亩),占0.9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38.38公顷(0.96万亩),占2.42%。
(七)交通运输用地6220.41公顷(9.33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71.86公顷(0.71万亩),占7.59%;公路用地2977.13公顷(4.47万亩),占47.86%;农村道路2676.53公顷(4.01万亩),占43.03%;机场用地39.18公顷(0.06万亩),占0.63%;港口码头用地55.71公顷(0.08万亩),占0.8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1554.22公顷(47.3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6307.01公顷(9.46万亩),占19.99%;湖泊水面6903.61公顷(10.36万亩),占21.88%;水库水面1232.44公顷(1.85万亩),占3.91%;坑塘水面6508.01公顷(9.76万亩),占20.62%;沟渠7410.42公顷(11.11万亩),占23.48%;水工建筑用地3192.73公顷(4.79万亩),占10.1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以“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推动调查成果在职能部门间的共享应用,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新沂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沂市统计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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