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土地市场平稳运行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特编制《连云港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机遇,深入实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以港兴市”核心战略,积极服务我市聚力打造的十条重点产业链项目。坚持总量适中、统筹兼顾、重点保障、存量优先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推动我市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持续发展,合理控制供应总量
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通过分析近年土地供应数据,合理预测土地需求量和需求结构,充分考虑政府在供地上的指导性方针政策,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科学安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二是优化城市布局,促进统筹协调发展
根据规划功能分区,合理布置各类产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民生用地,逐步完善城市整体布局,促进土地供应与城市发展理念相一致。统筹老城改造和新区建设,释放老城空间,完善新区配套,实现新老城区互动发展。
三是坚持有保有压,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优先保障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用地计划指标安排向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倾斜;重点保障已列入政府新增投资计划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用地;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建设。
四是推动产业升级,促进节约集约利用
按照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闲置建设用地和城镇低效用地的要求,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供地向市政府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倾斜,向投入强度高、产出效率高的产业倾斜,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土地产出效率。全面落实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以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为重点,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手段,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政策,调动用地主体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是保持供需平衡,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用地供应量,优先保障经济适用住房、租赁住房(含公租房、廉租房、长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重点推进满足当地居民住房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切实稳定住房价格。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及供应结构
2022年度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181.51公顷。其中,商服用地51.22公顷,占比2.3%;住宅用地132.38公顷(含商品住宅用地119.12公顷、租赁住宅用地13.26公顷),占比6.1%;工矿仓储用地1096.94公顷,占比50.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68.27公顷,占比12.3%;交通运输用地537.68公顷,占比24.6%;水利设施用地95.02公顷,占比4.4%。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商服用地供应计划情况
商服用地计划供应51.22公顷,其中海州区0.4公顷、连云区2.97公顷、开发区35.30公顷、徐圩新区12.55公顷。
2.住宅供应计划情况
住宅(含商住)用地计划供应132.38公顷。
商品住宅(含商住)用地计划供应119.12公顷,其中海州区88.10公顷、连云区24.22公顷、开发区0.31公顷、徐圩新区6.49公顷。
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13.26公顷。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部、省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要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占比不低于住宅用地计划10%。市区按要求将租赁住宅用地计划分配至各地区,共计13.26公顷。其中,海州区9.80公顷,连云区2.73公顷,徐圩新区0.73公顷。
3.工矿仓储用地计划情况
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布局在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工矿仓储用地计划供应1096.94公顷,其中海州区191.36公顷(含高新区126.03公顷)、连云区313.07公顷、开发区154.74公顷、徐圩新区437.77公顷。
4.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计划情况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计划供应268.27公顷,其中海州区48.40公顷(含高新区14.84公顷)、连云区11.71公顷、开发区71.14公顷、徐圩新区135.88公顷、景区1.14公顷。
5.交通运输用地计划情况
交通运输用地计划供应537.68公顷,其中海州区174.65公顷(含高新区42.79公顷)、连云区54.20公顷、开发区49.96公顷、徐圩新区225.21公顷、景区33.66公顷。
6.水利设施用地计划情况
水利设施用地计划供应95.02公顷,均位于海州区。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产业用地向省级以上开发区集中,充分发挥临港优势,积极服务以大炼化为龙头的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全力推进盛虹炼化一体化、中化国际、东华能源、卫星石化等大型石化项目土地供应。立足我市石化、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特色产业优势,积极服务我市聚力打造的十条重点产业链项目。合理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积极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住宅用地分类调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住宅用地分类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在年度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不低于10%。合理安排招拍挂出让住宅用地的时序,做好住宅用地信息公开,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机会,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环境,引导市场回归理性。围绕十大民生领域,建设“幸福港城”,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公园绿地、交通、水利等重点民生项目土地供应。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规定,深化落实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科学考量等举措。合理优化用地规模、投资强度和建设强度,鼓励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现有厂区内的建设用地追加投资、挖潜利用,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规范开展节地评价工作,合理控制项目用地规模。
(四)加强土地供应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范土地供应流程,积极推进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改革,全面实施工业用地“合同+协议”出让,探索开展“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改革;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土地利用规范有序。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相关制度
深刻认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发挥土地调控功能上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土地供应相关制度要求,加强土地供应监督管理,维护市区土地市场平稳运行,为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 提供用地保障。
(二)加大用地服务保障力度
加快推进征地拆迁相关工作,落实征地拆迁补偿,有序推进被征地农民入保,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各部门加强沟通、紧密配合、无缝对接,在项目审批、规划选址、土地勘测、用地指标分配、土地征收、报批组件等环节提供最便捷、最实在和最优质的服务,确保农用地转用工作顺利按时完成。在土地供应过程中,提前谋划,对年度重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民生项目用地等提前介入,全程服务保障,全力推动项目快建设、快投产、快达效。
(三)提高供应计划执行效率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编制供地计划,已经签订招商协议、开展前期手续办理的项目确保纳入计划,招商未确定的项目可在供地计划期中调整阶段纳入。加快推进前期审批办理,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明确工作时限,及时开展土地供应。规范使用土地,杜绝违法用地,严格执行“净地”规定,未供先用的土地完成违法用地查处后方可推进供地。
(四)加快推动住宅用地供应相关工作
地方政府(管委会)应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完成地块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处理地块内的拆迁征收及征地补偿等相关问题,达到地块净地出让条件,积极推进拟出让地块周边配套设施,提高供应地块质量。尽量选择单宗地块整体开发保障性住房项目,其余出让地块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加大土地推介招商力度,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两种模式举办土地招商推介专场会议,“请进来”即在连云港举办土地招商推介活动,邀请品牌房企走进连云港。“走出去”即到品牌房企集聚、产业要素集中地长三角一二线城市,举办一到二次专场土地推介会。定期参加其他城市举办的全国性土地招商推介会,进行多方位的宣传推介连云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