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依法行政,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不断完善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结合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案件数量、适用效果、执法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等情况,对原涉企“免罚轻罚”2.0版清单进行了12处修订和5处删减,无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项。现将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涉企“免罚轻罚”清单3.0版公布如下。
附件: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涉企“免罚轻罚”清单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