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名称:耕地开垦费
征收种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费标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每平方米30元,占用基本农田加收40%。自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免征、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半征收。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工业企业、小微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前期注册登记和建设阶段免收。中小学(含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农房改善建设项目免收。
文件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预〔2002〕584号、苏财预〔2002〕95号、财税〔2014〕77号、苏财综〔2014〕105号、苏价服〔2015〕361号、苏发改服价发〔2018〕1348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宿政发〔2014〕131号、宿政发〔2015〕154号、宿政办发〔2018〕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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