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价管理,建立健全城镇土地价格体系,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有效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建立公示地价体系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625号)要求,我县开展了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目前,我县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城区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城区标定地价)已通过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验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灌云县城区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2.灌云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3.灌云县农用地基准地价
4.灌云县城区标定地价
灌云县人民政府
2021年 9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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