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主要职责:
组织落实各类自然资源、林业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重点国有林区、水域渔业养殖等不动产专项登记发证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要项目;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监督实施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