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承担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拟订和交易平台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相关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承担上报市政府审批的经营性土地出让方案的前期材料汇总和供地手续办理工作;组织开展基础设施项目和工业用地的审批工作和供地手续办理工作;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参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年度编制的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市区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体系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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