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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150528/2019-00182 分        类 收费标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9-08-27
标        题 不动产登记办结期限及收费标准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长 期
不动产登记办结期限及收费标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苏州市区根据不同登记类型缩短相应办结期限,除个别如宅基地(农房)首次登记、批量申请登记等情形外,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经济实体企业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不动产登记,部分情形下的变更登记及更正登记办结期限则更短,对特殊困难的情形也会开通绿色通道,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等。 

  登记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最新收费标准:住宅80/件,非住宅550/件,证书工本费10/本,对部分规定执行优惠收费标准的情形予以减免收费,查询免费,不以加急、特办等任何名义进行有偿服务,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把新建商品房办理首次登记的登记费以及因提供测绘资料所产生的测绘费等其他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向购房人提供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不得把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 

党政机关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主办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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