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苏州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苏州地下空间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1.城市面临人口增长与资源环境紧约束,以及建设用地规模零增或负增、生态环境和城市安全底线的控制要求。
2.城市发展的高密度和高品质要求,集约化、复合化成为共识,地下空间正成为城市的稀缺资源。
3.苏州市是面向发达地区的特大城市,随着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地下空间大规模、综合化利用是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达到一定高度的必然阶段。
(二)挑战
1.老城地区文化历史保护开发需谨慎。苏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需要在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中寻找平衡点。
2.河湖水系众多,地质条件不利,地下开发受限。不利的地质条件会增加地下空间的施工难度与成本造价。
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分析
(一)开发规模分析
结合新一轮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通过整合相关部门数据后,初步估算苏州市地下空间已开发总量约4260万㎡,人均6.1㎡。主要功能包括商业设施、轨道交通、地下停车、隧道、市政设施等,其中地下停车占比最高,约达到65%。
(二)空间分布特征
一是全市均有分布地下空间,但是总体布局分散。二是各区中心地段建设较为密集,但是各区内呈零散布局。三是工业园区、高新区分布较多,其他各区较少,如工业园区约1150万㎡、高新区约920万㎡,其他各区在400至600万㎡之间。
(三)近期建设情况
在地下管线方面,市城管局不断完善地下管线信息,完成姑苏区主次干道地下管线的普查、补测分别为106条和65条,并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地下管线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和动态维护。同时,市城管局依靠“一套系统、两项制度、三项措施”,加强管理、提升管理效率。
在综合管廊方面,在我市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桑田岛、城北路、澄阳路、太湖新城启动区和太湖新城二期五个国家试点项目全部按期完成,并通过住建部、财政部的验收。在试点项目带动下,相关配套制度制定相继出台实施,高新区纵二路、吴江区软件园、相城区春申湖路等一批项目也相继建设。
在市政设施方面,虽然我市地下市政设施建设起步较晚,但是近年来已有一批项目陆续规划建设。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迁建和综合改造工程、平江历史片区生态净水项目,以及部分大中型垃圾转运站、轨道车辆段等项目都将采取地下建设方式。
三、地下空间相关政策及规划情况
(一)相关政策
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下空间利用等相关问题。近年来,苏州市政府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快苏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规字〔2013〕6号)、《苏州市地下(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利用和登记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
(二)规划情况
苏州较早开展了有关地下空间的相关规划工作。2011版苏州城市总体规划就已将地下空间、人民防空工程纳入专项规划。2017年,苏州市启动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2035)的编制工作,也同步启动了新一轮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阶段成果,并通过专家论证。此外,我局近年来还组织编制了《苏州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研究》、《苏州市地下空间规划整合(2013)》、《苏州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及研究。
四、地下空间开发面临的问题及规划对策
正如委员会提案中所述,苏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存在基础数据不清、缺少统一信息平台、开发利用功能单一、规划编制体系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结合我局已开展的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规划对策建议。
(一)完善地下空间信息管理,纳入空间规划信息平台
配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我市同步建设了“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信息平台、项目生成平台和并联审批平台。2018年底,我局负责建设的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已完成专家验收工作,并将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要求作进一步升级完善。今后,地下空间专项规划成果将纳入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在确定地下空间市级牵头部门后,建议同步建立地下空间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市级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双向数据更新维护。
(二)充分挖掘地下资源潜力,推进地下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从自然地质条件和城市建设影响条件两方面分析,将苏州市地下空间资源划分为四类控制分区(慎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结合城市总体对2035年人口规模的预测,苏州市规划地下空间规模约在6000至8000万㎡。
优化地下空间总体结构,构建“一轴、两带、三中心、多借点”结构。合理配置浅层、次浅层和深层地下空间使用功能。坚持安全、高效、适度的原则,划定重点开发区、鼓励开发区和一般开发区,明确23个重点地区。继续推进地下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综合防灾、地下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
(三)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完善地下空间规划体系
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空间规划改革的要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构,建立“地下空间专项规划”——“重点地区地下空间控规”——“重要节点地下空间设计”的地下空间规划编制体系。针对苏州市23个重点地区,分别按照城市广场、轨道沿线、交通枢纽地区、产业研发新区、历史文化街区五大类型,深化细化地下设计方案,有效指导地下空间开发建设。
(四)加快建立市级领导小组,统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鉴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性,以及目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有关管理部门各自为政的现状,建议成立一个统一领导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机构,负责我市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协调管理。
目前地下空间管理的现状是划块而治,各自为政的管理体制,建议明确各种地下工程管理部门,并明确各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
(五)健全地下空间法规体系,出台开发建设鼓励政策
建立和健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关法规体系的目标,在于提高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以及规范化水平,以进一步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现代化的管理水平。
建议出台有关地下空间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转让、租赁、抵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地下空间开发的配套法规政策,包括税收、融资、政府基金或补贴、捆绑开发、民间参与建设等,最终使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行政管理和市场管理有法可依。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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