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9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损失,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及省、市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重点行业领域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和综合治理体系为主线,全面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积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建设工作要求,搞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工作要求。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全面监控,强化综合防治,应急处置能力和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
二、地质灾害主要类型
截至2019年5月,全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降缓变型地质灾害。
1、崩塌、滑坡。山体崩塌、滑坡类形地质灾害多由不规范露天采石所致,主要分布在大伊山景区及伊芦山、罘山、张宝山等关闭采石宕口。水库堤岸滑坡因岗岭地区增扩容水库开挖不规范,未预留斜坡和开挖过深造成,主要分布在南岗乡。全县共查明构成地质灾害隐患点26个,其中滑坡7个,崩塌19个。威胁人口130多人,潜在经济损失约 200万元。
2、地面沉降。地面沉降是由地下水过度开采引发,主要分布在伊山—四队—圩丰—燕尾港一线以南的平原区。根据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长期监测数据显示,2005年以前我县地面沉降发育程度较轻微,仅在局部地区存在小型地面沉降漏斗,近年来,随着地下水开采量的上升,地面沉降发展程度由轻微趋向严重化,燕尾、灌西、圩丰镇等地累积沉降量超过400mm。
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及重点防范期
大伊山景区的奶奶山万丈崖山体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发生两次小型崩塌,虽无人员伤亡,但2014年9月奶奶山万丈崖山体崩塌造成山体下方养殖设施部分受损,这起事件必须引起有关部门和辖区乡镇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国家气象中心的分析预测,受极端天气影响,今年汛期全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旱涝灾害较去年偏重,地质灾害发生比率较去年有升高趋势,防御形势不容乐观。我县地质灾害类型虽均为小型,但部分区域靠近居民区,特别是大伊山景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对附近居民和游客安全构成威胁,一旦发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认真落实各项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灾减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防治任务
一是大伊山景区的斗篷山北坡,龟腰山北坡、奶奶山万丈崖3处为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为主,现场须设置警示牌和粉刷警示标语,切实加强巡查监测。尤其是奶奶山万丈崖地灾隐患点,下方为居民养殖场,山体险石风化严重,节理裂隙密集,在陡立的崖壁上形成危岩体,并随时可能崩塌下落,已发生两次小型崩塌,若再发生崩塌地质灾害极易砸毁山体下方一户居民违章建设地养殖场房,甚至人员伤亡,伊山镇政府应高度重视,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动员该户居民尽早搬迁避让。另大伊山景区的龟腰山西、金鸡岭北、石盘棋、羊山头东北等6处关闭宕口为一般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伊山镇政府也要定期巡查监测,落实防灾责任人,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是伊芦山周边地区、张宝山、亚芦山关闭采石宕口,罘山西侧共9处,其中重点防治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次重点防治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一般防治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同兴镇政府要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粉刷警示标语,落实到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工作。
三是小伊山关闭采石宕口北侧为次重点防治崩塌类型地质灾害隐患点,虽建有防护墙,但因紧邻龙下公路,人流车流量大,县交通部门要设置相关警示标牌,小伊乡政府要落实到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开展巡查监测工作。
四是岗岭地区增扩容水库堤岸滑坡,共6处为滑坡地质灾害一般防治隐患点。南岗乡政府应对隐患点的警示标志和防范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划出水库滑坡危险区,加强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我县东部乡镇地区,由地下水过度开采引发地下水水位降落,形成局部漏斗和小范围地面沉降,虽程度较轻微,也应引起县水利、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地下水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涉及乡镇政府对重点取水井加强监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文地质环境。
(二)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生规律以及县域降雨特点、趋势和历年地质灾害发育调查、监测、发展情况分析,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7、8、9四个月。涉及乡镇政府要及时进入防范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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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地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压紧各部门防灾责任,形成条块合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逐级建立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确保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缝衔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职责;县气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县水利、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教育、旅游、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测预警,提升灾害防控能力。各基层国土所要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维护建设,按照“一点一人”的要求,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落实监测人,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及时掌握隐患点发展变化情况。通过委托、购买服务等形式,进一步充实专业监测力量,完善专业队伍和专家驻守制度,促进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有机结合,增强基层识灾报灾和监测预警能力。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工作,实现全县重要隐患点专业化监测全覆盖,进一步提升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县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好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提高预警预报精度与成效。积极利用多部门预警预报平台,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及时性。
(三)夯实工作基础,提高防灾意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伊山、同兴、南岗、小伊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四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在汛前,向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村民发放防灾明白卡、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广泛宣传地防治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着力提高群众识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强化应急管理,减少因灾损失。县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专家队伍,保证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能及时有效进行判断,迅速做好应急处置。乡镇人民政府加强综合协调,快速高效做好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治工作,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工作,一旦出现险情或灾情,要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突出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工作。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集中强降雨为主要引发因素,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与预警防范十分重要。在汛期内,涉及乡镇政府要建立群测群防网络,组织有关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及村街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措施,设立警示标志,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并予以公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汛期定期对重点防范地区、重要隐患点进行检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汛期值班电话为:88857786(白天)、88857708(夜晚),传真:8885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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