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泰州市中心城区春景片区单元详细规划》 相关内容向社会公示。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公众及 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发送电子邮件或将书面 意见邮寄至我局(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 应加盖公章,明确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方便我局联系。
规划范围:东至东环快速路,西至春兰路,南至海陵区界,北至迎春东路。
公示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10月8日
泰州市规划展示馆二楼(泰州市鼓楼南路299号)
公示单位: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寄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1号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
邮 编:22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