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市通州高新区南区单元F2-5-1地块指标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07日起至2025年12月06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通州区世纪大道197号,邮政编码226300,信封上请注明“南通市通州高新区南区单元F2-5-1地块指标调整书面意见反馈”),或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407359473@qq.com。
联系电话:0513-86127570
一、调整原因
《南通市通州高新区南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已于2015年4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综合考虑高新区南区单元整体发展趋势以及项目招引和土地用途管控等情况,拟将南通市通州高新区南区单元F2-5-1地块指标进行调整。
二、主要调整内容
规划拟将南通市通州高新区南区单元F2-5-1地块指标进行调整,其中容积率满足《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22〕1号),工业用地容积率≥1.2;建筑高度限高50米;建筑密度调整为40-60%;绿地率调整为不大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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