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行政处罚案件通报
徐州市龙山水泥有限公司不符合开发利用方式开采,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1月14日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贾自然资规罚字[2023]16号):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2、没收滑坡造成的自然资源量为5607.45立方米的矿产品,3、对该单位不符合开发利用方案的行为处以30000元。
上传日期: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