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行政处罚案件通报
徐州市龙山水泥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大棚,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4年5月9日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贾自然资规罚字[2024]7号):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8375平方米;2、没收非法占用837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837500元。
上传日期: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