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然资源所,局各科室、单位:
经研究决定:
王峰同志任开发区自然资源所副所长,免去其北洲自然资源所副所长职务;
唐伟同志挂职开发区自然资源所副所长,免去其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科长兼地质矿产管理科科长职务;
潘啸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祥军同志挂职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科长兼地质矿产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开发区自然资源所副所长职务;
李恺同志任北洲自然资源所业务股股长,免去其调查监测登记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刘芮彤同志任调查监测登记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曲江自然资源所综合股股长职务;
免去雷照明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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