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然资源所,局各科室、单位:
经研究决定:
胡慧君同志挂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副科长,免去其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副科长职务;
孔建军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保障中心广陵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办公室(信访办)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