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提质增效工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我局对涉企“免罚轻罚”3.0版进行全面梳理升级,制定了《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涉企“免罚轻罚”清单4.0版》,现公布如下。
附件《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涉企“免罚轻罚”清单4.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