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你单位关于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园区执法中心暨苏申内港线应急设备库建设工程的申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已获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准(苏行审项建〔2022〕125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二、该项目用地拟选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建设用地。项目符合《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2022年度苏州工业园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
三、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申请用地规模0.5089公顷,基本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建议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土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原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原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同意你单位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园区执法中心暨苏申内港线应急设备库建设工程的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