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广陵区委区政府以及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健全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制度体系,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现将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注重工作实效,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切实围绕“放管服”改革,落实“3550”和不见面审批,优化整合提升服务窗口“一站式”功能,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持续优化涉企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编制行政权力清单事项60项,公示办事指南112项,主动靠前服务,推动“五证齐发”常态化,实现项目“交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
2、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落实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行为,保证相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情况。今年共计梳理我局增量文件18件,存量文件9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局持续对现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进行梳理,将法定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认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26项,实现认领率100%。依托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跨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二)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
1、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上位法的动态变化以及广陵区工作实际,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做好《广陵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办法》实施后评估工作,总结《办法》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报送后评估报告。配合市局修订《扬州明清历史城区民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质效。
2、加强合法性审查。为了保证各项工作规范运行,我局聘请法律顾问团队,在法规监察科增设驻点办公律师,从重大事项决策、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到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指导、行政调解以及内部管理等环节,实行法律顾问首问制度,有效防控法律风险,确保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严格规范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档案管理。本年度共组织20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及考试,新办执法证5件,落实持证执法、亮证执法,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从事一线执法工作,坚决杜绝无证或者无编制人员直接从事一线执法工作的可能。
2、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严格控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明晰执法人员职责边界,保障执法安全,采用说理性法律文书,对类别、性质、情节相同或者相近事项的处理结果保持基本一致,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
3、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实施《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完善音像记录设备使用和音像资料管理,落实失职和渎职责任追究制度,始终保持对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查处的高压态势,确保执法监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和盲区。
4、落实听证规定。优化改进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实行“首违不罚”,规范案件会办流程,依法组织听证,做到有主持、有发言、有记录,立案卷宗必须符合规范,杜绝办案查处走形式,积极参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注重风险防范,促进各类矛盾纠纷化解
1、提升案件办理水平。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共办理复议和诉讼案件10件次,未出现因人为因素导致的败诉或者被撤销现象,未发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开展“检源行”互动活动。通过建立自然资源和规划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平台、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加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检察公益诉讼力度,将检察监督引入土地执法机制,在具体执法监察工作中,做到按照“发现在初始、控制在萌芽”和违法后果事先告知制的要求,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力度。
3、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强化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导向,完善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做好日常来信及来访的办理和接待,维护自然资源领域和谐稳定。2023年共办理人民来信6件,接待群众来访24批次37人次,办理网上信访16件。
(五)规范权力行使,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1、加强权力制约监督。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提升办理满意度。2023年共承办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3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15件;交办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2件,协办12件。强化对部门内部行政权力制约,梳理廉政风险点,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
2、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根据“双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事项,执法水平切实得到保障;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在系统内外加强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按要求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年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34件次,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做好局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信息更新,年度内公示新出台的各类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解读共计9条。
(六)做好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法治宣教入户
1、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把领导干部学法作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要素,制定《2023年度广陵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章、党内法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领导干部的重要学习内容,领导带头学习相关法治知识,带头完成学习笔记,带头依法办理相关事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2、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制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开展政治理论专题和耕地保护、规划管理、不动产登记、林业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等专题教育培训,搭建“自然先锋讲堂”学习平台,组织系统全体人员参加“4.15国家安全答题”、“民法典有奖竞答” 以及“第六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线上答题活动,收听收看线上培训,形成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3、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在“4.22世界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月、“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日,以需求为导向,整合法律顾问、各科室业务能手以及青年志愿者,在人口密集区域设立咨询服务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自然资源法律服务。通过送法下乡、法治礼包、普法微视频等方式,在社区、街办、各中小学以及各镇大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多种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共计悬挂横幅20余幅,张贴标语80余条,发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小册子上千份,让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有更深的理解和掌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扬州市广陵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我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成立由分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分局各科室和各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分工协作、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局领导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确保本单位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能都及时得到解决。
2、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印发我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公示普法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各部门普法重点任务,确保法治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全员参与,并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
3、局主要负责人充分利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及专题学习会等时机,带头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相关文件规定,聚焦区委巡查反馈问题,带头抓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影响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在普法宣教过程中,各类活动形式和普法方法还比较单一,没有充分利用新媒体、新平台的带动作用,普法阵地建设有待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还不够有力。二是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局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监察大队和基层所持有执法证的人员占比较少,且执法工作强度高、任务重,导致执法人员流动大,后续储备力量不足,难以适应当前执法形势的需要。
四、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做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法治建设成果,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系统学法用法。加大对开展法律专题讲座及各项执法培训的投入力度,通过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于宪法法律、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贯穿到在日常工作始终,在调查取证、听证告知、案件执行、信访答复等环节中加大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力度,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电子屏以及普法阵地在普法宣传中的作用,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环保、城管、住建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进联合执法,通过定期会商、信息互通、联合行动、案件移送等多种形式,强化协作联动,提升执法效果。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做好我局执法人员等法治知识培训工作,定期收集培训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从理论上和实操上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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