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刘丁丁非法占地建设钢结构棚,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8月17日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贾资规罚字[2023]5号):1、责令退还2322平方米土地;2.限期15日内拆除232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657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