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连云港作为传统渔业大市,海洋渔业发展基础良好,渔业放养面积、水产品产量等指标长期居于全省前列。拥有全国八大渔场之一的海州湾渔场,历来有“中国紫菜之乡”、“中国对虾养殖之乡”的美誉,2021年获批“中国紫菜之都”称号。
目前,我市海域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主要为行政审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模式存在的弊端日益凸显,海域作为自然资源资产的市场价值未得到充分挖掘,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未得到充分体现。为了适应海洋经济发展形势,提高市场在海域资源分配中的作用,促进海域资源流转,我局会同市职能部门及各沿海县区不断加强养殖用海监管工作,同时,积极推进海域使用权出让工作。
一、坚持科学管海
严格落实《连云港市关于加强养殖用海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合理确定用海期限,并依法续期,严禁将单个项目用海化整为零、拆分审批。要求养殖用海密集区确权时,各宗海之间原则上预留不低于100米的应急救援通道,且做好习惯航路、航线及事故救援应急通道的预留,海岛周边确权时原则上预留不低于200米的缓冲海域。将养殖用海功能区调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及连云港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目前以上规划修编工作正在序时推进。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近岸渔业海域面积较上一轮海洋功能区划减少了约556平方公里,逐步压减近岸养殖规模,引导养殖用海向深远海转移,通过规划科学布局养殖用海、科学配置渔业生产要素,调整养殖结构,推进现代渔业绿色高质发展。
二、探索市场化出让
为了促进海域资源流转,赣榆区已先行开展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相关工作,并取得预期效果。前期,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域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赣榆区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前公示》等规则流程文本,通过实践进一步完善《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暂行)》。赣榆区在完成出让前海域使用权公示、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使用权价格评估定价等相关工作后,选取2宗海域面积约220公顷作为出让海域使用权试点,拟定挂牌出让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于2023年4月18日发布挂牌公告,在连云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海域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中公开出让。5月18日上午,江苏省首次海域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在连云港市赣榆区成功摘牌。公开挂牌出让2宗海域,实现了由“审批用海”到“交易用海”的零突破,为全市海域使用权出让积累了成功经验。
三、强化部门联动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连云港市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谁审批,谁监管”原则,针对不同的项目用海类型,构建月度、季度等不同周期的监管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制止、纠正用海审批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动态监视监测,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远程监控等现代手段,实现对沿海县区养殖用海有效监测。市农业农村局强化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登记发放,加强“三区”分类管理,开展禁养区整治清退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海水养殖相关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及新建、改建、扩建海水养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市职能部门及各沿海县区进一步推动全市养殖用海进行市场化出让工作,积极引导海水养殖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海洋渔业转型升级,同时,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监管工作要求,督促各相关县区按照事权划分切实承担起各自监管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的监管内容、流程、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并规范处置用海活动、审核工作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季度上报现场监管工作报告。继续做好疑点疑区用海核查工作,对上级部门下发的疑点疑区图斑及时组织现场核查、处置,不断提升全市海域监管工作水平。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