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汇总上报社会评议意见整改结果。
2.做好省厅党建网维护更新工作,提醒全系统关注省厅党建微平台。
3.完成今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4.起草制定局党组《关于全力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5.会同测绘处做好测绘日系列宣传活动,并在本地多家媒体开展专题报道。
6.组织参加部第8期市县国土资源局长培训班、市第4期“公务员大讲堂”。
7.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交流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8.开展“不忘初心、与廉同行”微型廉课观摩活动,选送1堂报市级机关工委。
9.上报第十三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专项治理自查情况报告。
10.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
11.请开发区法院法官对市区业务、法规工作人员行政诉讼培训。
12.组织市区国土部门开展万人学法活动。
13.争取横港沙、通海港区建设未利用地计划2480亩。协调做好中天钢铁项目、江海新区总体方案省厅意见反馈工作。
14.完成通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报告申报工作;完成海门市、启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性修改上报工作;协调省下达如东县、如皋市追加规划流量指标批复。
15.完成通州区、开发区3个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市级审核上报工作。
16.根据省厅要求,完成省级重大项目国土资源保障情况上报工作;组织各地上报了2018年跨省、省内增减挂钩指标调剂需求。
17.研究起草《南通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06年考核办法修订);完成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自查成果报省审查。
18.完成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征地报部初审,开展2号线前期工作;开展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
19.加快推进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1%占补项目验收和2018年度1%项目实施;组织完成全市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试点工作。
20.督促有关县区加快在建省投土地整治项目、市投“双百整治”项目竣工验收。
21.在如东召开全省三调座谈会。
22.完成省厅关于农村建设用地调查的迎查工作。
23.牵头全市登记部门接受国务院大督查的检查。
24.推进做好市区不动产登记夫妻共有关系审查模式发布的各项准备工作。
25.组织选手、助赛团参加全省不动产登记知识竞赛。
26.会同商务局研究执行市政府70号文,苏通园区挂牌1宗签订《产业发展协议》地块;会同商务局、开发区、苏通园区研究已签约未挂牌项目过渡期实施方案,根据市领导批示做好衔接工作。
27.完成陆书记关注事项涉及国土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报告,会同发改委、经信委根据单市长要求做好物流仓储用地严控工作。
28.对接各区形成近期拟出让普通商品房情况报告报市政府。
29.形成经营性用地区片限价建议方案上报市政府。
30.市区2017年度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通过省厅验收。
31.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防御台风温比亚登陆。
32.继续做好城市地质调查工作,落实了污染试验场所,。
33.推进如皋地质资料档案馆的建设,完成如皋地区第四纪钻孔岩芯收集工作。
34.完成省局部署的城市地理国情监测前期准备工作。
34.圆满完成8.29测绘法日宣传。
35.配合省局开展测绘单位质量检查。
九月份主要工作
1.深化“走帮服”活动,推进“双访”工作。
2.组织开展“你开门、我监督”公开体验评议活动。
3.完善、推介“国土保姆”服务品牌。
4.完成“党旗在岗位上飘扬”主题活动;开展“微型廉课”宣讲活动。
5.开展高质量发展大讨论调研。
6.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算账月活动,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
7.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区域互查工作。
8.组织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情况排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好制度申报、“照亮我的人生路——勤廉家风故事”征集等工作。
9.根据部省要求,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相关工作。
10.继续深入推进国土“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做好群众办事堵点问题每周最新进展情况上报。
11.做好“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优化营商环境”全国观摩会的准备工作。
12.根据省下达我市计划指标情况,统筹做好年度新增用地计划安排;对部分结余计划及预下达计划,抓紧推进使用。
13.持续跟踪保障省级重大项目建设,对部分已供省重点项目积极向上争取省级用地计划。组织协调各地做好中俄天然气项目预审上报。
14.做好规划流量指标下达后如皋、如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协调省做好通州区、海门市规划修改工作。
15.落实好对口扶贫政策,组织做好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组织有需求县(市、区)参加省内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竞买工作。
16.做好“十三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省级抽查准备;召开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座谈会。
17.完成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征地报部材料补正、2号线一期工程征地前期工作;做好中心城区2017年度剩余规模征地报批和2018年度报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18.督促2017年1%占补平衡项目验收确认,开展1%占补平衡指标市级统筹工作;组织各地修改完善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成果。
19.研究出台《进一步规范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管理的通知》,强化县级初验责任;督促有关县区加快实施在建省投土地整治项目,完成市投“双百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竣工报验。
20.做好栟茶运河市级河长冯军部长巡河交办问题的整改督办工作,完成栟茶运河“三清”专项行动检查和2018年度整治计划任务推进情况督查情况报告。
21.推进做好三调工作,重点推进落实项目单位和各地技术方案的备案,做好市区项目招标工作。
22.做好市区不动产登记夫妻共有关系审查模式调整的有关公告、宣传等工作。
23.牵头做好省厅部署的“96510”系统升级、不动产登记评价系统建设应用和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接入等三项工作。
24.做好全市不动产登记“3550”工作情况的评价工作,继续推行水、气、电联动办理等便民举措。
25.根据部厅要求,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有关工作,做好党支部有关工作。
26.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通政办发[2018]70号做好市区工业用地出让工作,将《产业发展协议》作为挂牌附件。
27.组织各地加快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评价工作。
28.组织各县(市、区)调查摸底2009-2015年征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
29.做好新一轮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招标工作。
30.继续做好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
31.做好海绵城市试验地、污染场地修复试验场地测试工作,完成外业工作量省级验收。
32.完成南通市区地面沉降高程框架网建设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
33.研究新形势下测绘单位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查办法,确保检查结果真正能推动全市测绘产品质量的提高。
34.完善全市域大比例尺主要要素地形图编制方案,力争9月份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