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部署开展深化“走帮服”活动;赴西亭镇开展挂钩联系活动,赴启东圩南村开展精准扶贫活动。
2.组织开展凭吊革命先烈活动。
3.制定出台市局党组落实党建领导责任清单工作方案。
4.圆满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
5.组织召开“解放思想、追赶超越,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动员会,明确活动方案。
6.《江苏国土年鉴》采编工作。完成省厅交办的《2018年江苏国土年鉴》南通篇章任务分解工作
7.开展4.22地球日走进社区宣传活动。
8.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协办件的答复工作。
9.完成2018年市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细化分解工作。
10.起草2018年度考核文件;组织开展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2018年市区国土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11.制订干部培训教育计划。组织人员参加公务员大讲堂、处长培训班、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等。
12.继续做好长江经济带环保审计、资产出租情况督查后续跟踪对接、整改配合等工作。
13.配合做好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经费测算、政度制定等项工作;组织各县(市)局、分局做好2015—2017年度有关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工作。
14.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10项责任清单。
15.做好政风行风热线群众诉求的办理和回复工作。
16.向各县(市、区)局(分局)征求规范基层国土资源所清风监督员管理的意见。
17.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准备及相关调研学习。
18.参加全省年度法规工作会议,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19.完成“一张网”运行以来,所有国土事项的办件统计核对工作。
20.完成“我的南通”手机APP国土政务服务事项申报工作。
21.配合做好国务院研究室工程建设项目涉地审批情况调研。
22.完成轨道交通二号线市级用地预审工作。
23.协调完成盐通铁路涉及我市海安、如皋、通州、港闸等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
24.完成民盟董祚继委员来通调研材料准备工作。
25.完成省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
26.进一步强化全市耕地保护和落实市区占补平衡工作;制定耕地保护工作考核分解目标任务。
27.完成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征地报批材料汇总组卷、2号线一期工程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4月份,全市报批建设用地5个批次,报批总面积1302亩;征地报批实行“一张图”系统审查。
28.组织完成全市耕地后备资源更新调查成果报省确认;完成部下发全市未使用占补平衡指标项目报备信息核对完善;完成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及1%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29.加快实施占补平衡、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验收完成海安县 2017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16个、新增农用地指标498亩。研究市投“双百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方案。
30.组织完成2018年例行督察耕地保护方面疑似问题核实举证工作;完成栟茶运河“一河一策”、整治方案编制及2018年度整治任务细化工作;组织召开秦灶街道一家拆迁企业征地听证会。
31.组织召开全市不动产登记、地籍工作会议。
32.印发全市三调办公室工作职责,组织市区相关单位及部门人员研究市区三调工作计划,测算了市区及全市数据检查分析经费;起草全市三调方案;如东作为先行地区,本月完成了项目招标,落实了作业单位。
33.组织开展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技能竞赛,选拔5位选手拟参加全省竞赛,并对5名选手进行了礼仪、业务知识培训。
34.市区农村建设用地调查工作成果验收、资料移交等事项组织了会商、排出了计划表,6月份计划完成验收工作。
35.组织开展全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调研,婚姻登记审核事项研究,全市不动产登记案例抽取等工作的研究。
36.初步完成工业用地更新调查,成果和数据库上报规划院。
37.组织县市区完成2017年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材料上报。
38.完成2017年度土地动态监测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39.完成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2018年度计划和数据库等成果上报工作。
40.配合狼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完成狼山二期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招标、设计审查工作,抓好地质安全管理工作,完成了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复核。
41.继续推进南通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完成第四纪地质、工程地质野外调查及第四纪地质钻探、工程地质钻探野外施工的外业验收。
42.积极申报省厅矿地融合专项资金项目,完成了申报材料及省厅的现场考察调研工作。
43.制定了《南通市测绘应急基地建设方案》,着手建设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南通应急基地。
五月份主要工作
1.举办道德讲堂。
2.组织开展先进典型推荐评选活动。
3.举办“解放思想、追赶超越,推动高质量发展”座谈和讨论会。
4.完成市改革创新奖的立项申报工作;完成局系统51个改革创新奖的立项申报工作。
5.组织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在线学习答题活动。
6.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的答复工作。
7.出台2018年度国土系统工作目标考核文件。
8.召开全市国土资源所建设现场推进会议,观摩省优秀国土所、市“六优”国土所建设,部署2018年国土资源所建设重点任务。
9.做好崇川区、港闸区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及市级检查汇总经费等2018年市立项目经费申报工作;继续做好长江经济带环保审计、资产出租情况督查后续跟踪对接、整改配合等工作。
10.组织开展“5·10”思廉日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1.制定下发2018年南通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考核任务的分解方案。
12.按照“七五普法”要求开展完善相关工作,做好法治培训前期准备。
13.做好责令交地、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等业务法律服务工作。
14.积极向省争取苏通园区部分项目省点供用地指标支持;做好横港沙、江海港区未利用地指标争取工作。
15.做好轨道交通二号线部省用地预审工作。
16.协调组织有条件地区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17.做好市级土地整治规划市政府审批工作。
18.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做好“十三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考核准备工作。
19.做好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征地、2号线一期工程、盐通铁路施工图设计调整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做好中央创新区、五山沿江地区及市区城建储备、工业项目征地报批工作。
20.做好启东市1770亩指标统筹收缴工作;做好剩余“十二五”时期内市级统筹和沿海已围垦区实施占补平衡工作。
21.加快推进2018年度占补平衡、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入库实施;组织验收如皋市如城、白蒲两个市补助“双百整治”项目。
22.组织做好2018年例行督察耕地保护方面发现问题核实、填报工作;做好栟茶运河“一河一策”及整治方案报河长审定并报河长办印发工作。
23.根据省厅三调部署,继续完成三调实施方案的编写、征求意见、上报工作;编制市区招标方案。
24.会同市审改办做好全市不动产登记案例的抽取及评价工作。
25.继续做好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的调研,争取明确建设方案。
26.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党员先锋岗”争创、“五项承诺”公示、“96510”电话专人接线等工作的部署和推进。
27.继续做好全省业务技能竞赛的各项组织准备、婚姻登记事项业务研究,做好崇川区首批农村不动产权证的办理相关衔接等工作。
28.会同县市区做好工业用地更新调查成果质检工作。
29.跟踪做好2017年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30.上报省厅2017年度土地动态监测季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31.做好部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调研材料准备。
32.会同县市区按照部省要求完成住宅用地情况调研,收集相关数据和典型案例,形成分析报告。
33.继续推进南通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完成第四纪地质、工程地质野外调查及第四纪地质钻探、工程地质钻探野外施工的外业验收。
34.开展枯水期地下水水情监测,做好地下水国考监测点水质(枯水期)监测工作。
35.积极申报省厅矿地融合专项资金项目,完成了申报材料及省厅的现场考察调研工作。
36.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汛前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完成狼山二期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监测招标工作。
37.继续推进南通城市地质调查,对已完成的外业工作,根据专家的验收意见,进行完善,落实有关试验场地。
38.完成地面沉降监测工程招标、监测监理项目招标工作。
39.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市场巡查工作,规范评估市场。
4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砖瓦企业专项整治、水污染防治及263专项整治等工作。
41.建设南通市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