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 举办了“学习贯彻十九大 齐心协力创辉煌”知识竞赛决赛。
2完成2017年度全市土地利用情况分析报告。
3.完成“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分解及文本。
4.与部规划司对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情况,完成编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5.完成至2035年用地空间需求分析、海洋督查整改、增减挂跨省交易需求等材料。
6.完成《中共南通市委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落实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发文签批手续。完成2017年度“十百千”工程考评工作;完成2017年度全市耕地保护工作总结。
7.完成盐通铁路工程征地报部受理审查;推进市区2017年剩余项目征地报批前期工作;完成市区2017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情况统计;完成2017年度全市建设用地报批情况分析报告。
8.完成市区2017年度占补指标使用面积结算;完成2017年度全市占补指标落实、使用情况分析报告。
9.完成《南通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耕地指标任务分解。
10.调研各地农村集体土地上安置房建设情况。
11.做好全省“双创”环境不动产登记交易评价的迎评工作。
12.印发《全市实施海域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意见》。
13.完成县市区近两年供应的工业用地建设、使用及产出效益等情况调查报告。
14.会同县市区做好存量土地资产、储备土地等可出让变现的数据统计,为政府化解债务提供翔实的数据基础。
15.推进市区存量工业用地调查工作,形成初步成果。
16.2018年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通过联席会议讨论。上报市政府2018年度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计划。
17.推进南通城市地质调查,完成第四纪地质野外钻孔工作。
18.完成通州区、通州湾区域性压矿调查成果的市级审查工作。
19.完善南通时空云平台可行性研究成果。
二月份主要工作
1.做好市政务服务网与市局一张图数据对接调查以及一张图划拨数据转入修改工作;搭建南通市多规合一审批监管平台。
2.做好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评估材料报送;做好取消部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衔接落实工作。
3.成立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意见,开展现行规划实施评估。
4.督促各地加快用地计划使用,确保城建、储备、中创、五山等区域用地。
5.完成“十三五”全市土地整治规划初稿,争取完成前期评审环节步骤。
6.贯彻实施《中共南通市委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落实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全市耕地保护和落实市区占补平衡工作。
7.跟踪盐通铁路报部审批;做好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征地工作;做好剩余城建储备、区级项目征地报批;做好2018年度报国务院批准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申报。
8.会同财政局做好购买盐城市大丰区2040亩占补指标费用支付、收缴工作和各区分摊使用2016年度1%占补指标费用收缴工作;做好盐通铁路占补指标剩余30%省级统筹(497亩)相关申报工作。
9.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实施并报验2017年度占补平衡、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1%占补指标项目实施;督促各地加快在建省投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确保按期竣工并报省验收。
10.做好观音山街道、秦灶街道两个征地听证相关准备工作;做好栟茶运河“一河一策”方案审查论证工作;做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相关工作;做好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
11补充调查集体土地上房屋建设相关数据材料,完善调研报告。
12.做好全市2017年度变更调查市级复核结果上报并督促各地按时上报变更方案。
13.计划月底上报省厅农村建设用地调查市级报告。
14.起草我市“三调”工作方案。
15.做好海洋督察、长江经济带环保审计等涉及地籍登记事项的相关工作。
16.继续推进市区存量工业用地调查,对各区上报调查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提交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校核,根据校核情况进行补充调查核实,研究起草调查报告。
17.完成省厅批而未供专项整改数据上报;配合做好长江经济带大督查、大审计相关资料、数据准备。
18.做好岁末年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排出,消除安全隐患。
19. 举办2018年矿业权人员培训班,完成90%公示信息录入工作。
20.完成通州区、通州湾区域性压矿调查成果的审查工作。
21.完成各种矿产资源统计年报工作。
22.推进南通城市地质调查工作,收集有关地质资料;完成1个工程地质孔(总进尺600米)野外施工。
23.制定关于加强南通市基础测绘管理工作的意见,推进全市基础测绘工作。
24.完成省测绘行业协会考核南通的相关材料报备等工作。
25.制定南通市进一步加强地图审核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县(市)所在地地图初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