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用地供地管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房地产用地管理与调控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8〕20号)要求,我局编制了《苏州市区2018-2020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地计划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2018-2020年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1230公顷,其中2018年为400公顷(6000亩)。
我局将根据市场节奏和供需状况,加强计划动态管理,促进我市商品住房市场的理性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