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部门收支预算表
一、区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区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区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到项)
六、区级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到款)
七、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表(功能科目到项)
八、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九、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到项)
十、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到款)
十一、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十二、区级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区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南京市六合区地籍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市场交易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横梁、冶山、金牛湖、马鞍、竹镇、程桥、龙池、雄州、龙袍等9家国土资源所。
(二)部门人员、车辆情况
1、人员情况
行政人员:我单位现有行政人员编制1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3 人, 实有在职人员90人(局机关12人,中队11人,国土所67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局退休9人,中队2人,国土所26人)。
事业人员:我单位现有事业人员编制67人, 实有在职人员51人,离退休22人(储备中心退休2人,交易中心1人,不动产登记中心11人,地籍信息中心2人,整理中心1人,国土所5人)。
2、车辆情况
我单位现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3辆,其中:本单位现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地籍信息中心现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9家国土资源所现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9辆。
(三)部门职责
1、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编制和组织实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报区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
3、监督检查全区执行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4、负责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承办农用地转用的初审和报批工作。
5、统一管理全区国土资源和城乡地政、地籍工作,主管全区国土资源的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区土地评估标准;负责政府出让地价、拍卖底价的评估审核。
7、承办由区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8、依法保护和管理矿产资源;对矿山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
9、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部门工作任务及目标
1、规划科技
(1)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引导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区域进行选址及用地;依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开展建设用地预审工作,要求预审材料齐全、合理评估项目用地规模、初审意见规范,对于重大项目,要加快审批速度。
(2)完成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3)编制辖区“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
(4)合理安排使用年初下达的国家计划;做好省重点项目、单独选址以及专项计划的组织申报,加强计划的跟踪、争取力度;加快用地计划的使用进度,按季度上报用地计划执行情况。
(5)提升服务意识,做好重大项目跟踪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按时填报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系统信息和台账;加强与区有关部门衔接,掌握项目推进情况,研究保障措施。
2、耕地征地
(1)提请所在区政府与各街道政府签订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辖区内耕地保护相关制度,确保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通过上级年度考核。
(2)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好辖区内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基础工作,加强耕地保护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好耕地保护补贴发放。规范设施农用地的管理,建立健全审查备案制度。强化保护责任目标履行,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
(3)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按照市局部署完成年度土地综合整治任务。完成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4)推进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完成市局下达的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完成新增补充耕地任务。
(5)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及时完成各类用地报批,落实专人跟踪,尽快取得各类征(转)用项目用地批复,保障项目用地。辖区内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申报实施率不低于60%。
(6)切实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等有关工作,严格规范征地程序,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和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认真落实宁政发[2015]124号文件要求,切实维护辖区内被征地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7)加快推进征地批后实施,2016年报批的项目,2017年征地批后实施完成率要力争达到90%以上。
(8)加快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保手续,被征地人员历年进保率力争达到85%以上。
3、土地利用
(1)规范履行土地供应、供后监管等各项土地利用管理审批职能,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
(2)完成经市政府审定的《南京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实施方案》中分解下达的各类供地计划。
(3)规范和加强年租金征收程序和台账管理,确保辖区内年租金被征收单位应征尽征。
(4)强化重点项目供地服务,主动对接掌握项目进度情况,及时响应用地需求,协调推动项目供地,做好辖区内重点产业项目、基础设施与民生工程供地保障。
(5)加大已批准土地供应力度,完成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存量用地清理工作方案》中分解下达的批而未供土地清理目标任务。
(6)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完成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存量用地清理工作方案》中规定的闲置土地处置目标任务。
(7)推动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完成辖区低效用地年度计划编制及报批,加快推进再开发用地手续办理。
4、地籍管理与不动产登记
(1)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配合做好遥感监测工作。
(2)完成年度地形修补测任务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工作。
(3)完成农村建设用地调查及1个乡镇(街道)的农村宅基地、农房统一调查登记发证工作。
(4)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理、流程整合工作。
(5)按规范化要求开展辖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
5、矿产管理
(1)严格落实矿业秩序长效管理和矿产资源巡查的有关要求,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2)组织相关单位按时完成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等工作,监督到位、数据准确。
(3)扎实开展矿山监理和储量动态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矿山开采行为,矿政管理工作符合要求。
6、地质环境
(1)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到位,确保地质灾害不导致人员死亡。
(2)工作达到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的要求,即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五到位”,即评估、预案、巡查、宣传、人员到位。
(3)完成列入年度市财政补助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4)继续推进废弃露采矿山的环境治理工作,重点启动宁启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废弃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5)按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按《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标准》推进六合国家地质公园建设。
7、执法监察
(1)依法依规开展日常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辖区内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注重源头防控,严控违法用地,确保履职到位。违法用地巡查发现率超过80%,查处率超过90%。利用“一张图”成果开展巡查、案件查处工作,巡查和查处工作均应在网上运行。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2)扎实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及其他执法监察工作。加强与变更调查工作的衔接,做好年度卫片执法图斑核查、违法用地整改查处、数据填报审核、图斑地块资料收集归档、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等工作,确保实现“双零”目标;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交办(督办)的其他各类专项工作。
(3)结合本辖区实际,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探索建立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执法监察综合治理机制,努力构建国土资源系统上下“联合监管”、部门之间“联动监管”、工作环节“全程监管”的执法监管新格局。
(4)落实局领导接待日制度,每月接待群众不少于4次;落实辖区内重点信访问题排查制度;信访档案规范,信访台账资料齐全。
8、法规调控
(1)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七五”期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对本单位进行“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检查考评;认真组织开展
“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在主流报刊、杂志刊登法制宣传文章。
(2)、全力推进落实本辖区国土改革任务及改革试点的具体实施工作。
(3)负责本辖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工作,牵头做好省、市两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五)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六合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六财字[2016]34号)文件的要求,按照“完整透明、公平绩效、统筹平衡、厉行节约”的编制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从严从紧编制2017年度部门预算,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思想,认真处理好部门需求与财政供给的矛盾,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财力用到全区急需发展的事业上,保障各项重点支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详见表一《区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1、收入预算总计6714.5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743.48万元。
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503.57万元,(含公共财政拨款、专项收入、行政性收费、其他非税)与上年相比增加778.87万元,增长45.15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及提租补贴、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调整及年终考核奖纳入预算编制。
②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239.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0.61万元,下降7.0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加强财务管理,压缩支出预算。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总计237.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7.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土地市场交易中心(地价所)收费项目由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经营性收费。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1733.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6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增加。地籍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市场交易中心(地价所)自收自支事业人员住房公积、提租补贴、交通补贴等工资性津、补贴增长。
2、支出预算总计6714.5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55.1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1.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4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及提租补贴的调整。
(4)城乡社区(类)支出2239.91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239.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0.61万元,下降7.0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加强财务管理,压缩支出预算。
(5)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614.8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75.19万元,增长18.92%。主要原因是由于成立不动登记中心,从房产交易中心划入7名事业编制人员及14名聘用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及提租补贴、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调整及年终考核奖纳入预算编制。
(6)住房保障(类)支出573.36万元,住房改革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36.48万元,提租补贴209.62万元,购房补贴25.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8.44万元,增长324.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调整。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503.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8.87万元,增长45.1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及提租补贴、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调整及年终考核奖纳入预算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210.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55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是由于成立不动登记中心,从房产交易中心划入7名事业编制人员及14名聘用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及提租补贴、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调整及年终考核奖纳入预算编制。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详见表二《区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6714.5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3.57万元,占37.2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39.91万元,占33.35%;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37.56万元,占3.53%;
其他收入资金1733.52万元,占25.84%。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详见表三《区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6714.5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503.57万元,占37.29%;
项目支出4210.99万元,占62.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详见表四《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4743.4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8.26万元,增长14.7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及提租补贴、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调整及年终考核奖纳入预算编制。
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4743.4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8.26万元,增长14.71%。主要原因是由于成立不动登记中心,从房产交易中心划入7名事业编制人员及14名聘用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及提租补贴、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调整及年终考核奖纳入预算编制。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详见表五《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743.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6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2)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2、公共安全(类)
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55.1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1.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4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及提租补贴的调整等。
4、城乡社区(类)
城乡社区(类)支出2239.91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239.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0.61万元,下降7.0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加强财务管理,压缩支出预算。
5、国土海洋气象等(类)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45.88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1845.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4.15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由于成立不动登记中心,从房产交易中心划入7名事业编制人员及14名聘用人员工资增加,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调整及年终考核奖纳入预算编制。
6、住房保障(类)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371.24万元,住房改革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36.48万元,提租补贴209.62万元, 购房补贴25.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6.32万元,增长175.1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详见表六《区级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503.5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263.9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239.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详见表七《区级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22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0.52万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分局加强预算编制,压缩部分项目支出规模。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40万元,主要是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分局电子政务平台软件开发升级、房地数据整合、基本农田划定等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详见表九《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503.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8.87万元,增长45.1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及提租补贴、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调整及年终考核奖纳入预算编制。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详见表十《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503.5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263.94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239.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详见表十一《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5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详见表十二《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3.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3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6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6万元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8万元,本年数与上年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与上年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11.58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分局细化部门预算,压缩培训费支出。
第二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不可预见费。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五、“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区级部门
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收支预算表
目 录
一、区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区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区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到项)
六、区级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到款)
七、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表(功能科目到项)
八、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九、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到项)
十、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到款)
十一、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十二、区级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区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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