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徐人社发[2010]150号文件精神,经民主测评和局党委研究:
推荐刘集国土资源所为先进集体
推荐孟昭芝同志为先进工作者
现进行公示,时间为:2010年8月25日—29日
联系电话:83405916(人事局)
83319105(局监察室)
83319125(局人事科)
铜山县国土资源系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 积极宣传和正确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快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展新机制,在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等方面成效显著。
3、 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纪律严明,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4、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思想解放,勇于进取,廉政勤政、公道正派,执行力强。
5、 干部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好,单位风气正,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较强。近五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
二、先进工作者讲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管理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工作业绩显著,为国土资源管理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处处发挥表率作用。
5、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6、有一定的荣誉基础,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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