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草拟并组织实施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有关政策;组织制订我市土地、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章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审核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建设用地项目的预审;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三)监督检查全市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使用者和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地开发、土地整治、土地复垦,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五)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土地确权、登记、定级、发证工作。
(六)依法管理全市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租赁、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工作,管理土地市场,承担土地资源实现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镇村用地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指导和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资格的审定及土地使用权价格的确认工作;承担农地转用、征(使)用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负责全市矿业权管理;培育矿业权市场;依法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
(九)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备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负责确认矿产储量评审结果;参与矿山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审查;制定地质勘查计划;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管理地质勘查成果;负责地质勘查单位的资质认定的初审、申报工作。
(十)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组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十一)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估;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保护地质遗迹,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十二)负责实施管理全市土地、矿产地质勘测测绘,并制定勘测测绘的规划、计划、实施行业管理。
(十三)安排并监督检查省、市财政拨给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完成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土资源税费征收、协收任务。
(十四)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方案,不断完善各项改革措施。
(十五)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的科技工作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突出生态利用,依法推进国土资源有序保护。适时编制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专项规划,开展工作试点。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实现耕地占补质量数量“双平衡”。严守基本农田红线,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切实抓好永久基本农田上图落地工作。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严厉打击改变农用地用途、违规建设经营性场所的行为。认真抓好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整改工作,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动真碰硬、重典问责,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特别是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等行为。继续开展年度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图斑整改工作,形成覆盖全市的全天候图斑整改监测成果,努力降低违法用地总量和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矿业权监督管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与资源节约集约、矿业秩序整顿、安全生产、地质环境保护相结合。
(二)突出改革创新,依法推进新型城镇化用地保障。通过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独立选址等多种方式争取用地指标,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用地保障。推进同一乡镇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工作和农村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调查,摸清全市村庄建设用地家底,实现建设用地减量化战略。加快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多元保障安置机制。
(三)突出节约集约,依法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深入开展工业用地调查和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建立低效产业用地数据库,编制再开发专项规划及实施计划,调整产业结构,合理高效配置土地资源,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提高用地效率。认真迎接国家级节约集约模范市的复核,采取全局参与、上下联动等方式,内查不足,外树形象,确保复核工作顺利通过。继续做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四)突出信息应用,依法推进政务服务效率提升。进一步完善丰富“四全”服务模式,延伸到基层所分局,实现全员全覆盖。充分利用数据、技术、装备等优势,真正构建“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全面深化业务信息共享、业务对接与综合监管。认真开展“智慧新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依法推进系统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推动审批信息化,开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基准地价修正等系统,整合土地执法巡查、土地利用动态监管等平台,完善土地储备管理系统、土地登记信息监管系统接口,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办公无纸化。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系统快速高效的优势,优化办文流程,升级完善办文、考勤、事假等平台,并将系统应用推广到基层所、分局。普及手机版移动办公系统,完善视频会议系统,进一步提高办公效率。
(五)突出指标价值,依法推进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建议新沂市政府成立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负责增减挂钩部门协调工作,将年度增减挂钩由各镇自行申报改为向各个乡镇下达任务。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补充耕地开发复垦,通过经济杠杆促进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推动市财政改革土地占补平衡资金拨付方式,在项目立项批复后、工程实施前应先拨部分工程启动资金。
(六)突出依法行政,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立与纪委监察部门联合办案制度,实施“一案双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部门协同、多方联动的土地管理和制止违法违规用地的合作机制,出台共同责任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发改委、建设等部门是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共同责任部门和职责,共同防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购置土地执法监管设备,构建‘天上看、空中飞、地上查’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立体网络,令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等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进一步落实执法监察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工作要求,对遥感监测、执法巡查等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采取通报、函告等方式,督促属地政府(街道办)及时整改到位。
(七)突出从严从实,依法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转变。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在尽职担当中彰显新作风、展现新形象、取得新作为。一要加强机关党群建设。要充分发挥局机关党组的作用,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指导全系统形成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新风气,切实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维护干部队伍团结稳定。二要锤炼干部队伍素质。坚持以高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以硬的措施管理干部。要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口,大胆提拔重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作风正派的干部,加大交流轮岗力度,推动人员力量逐步向基层单位倾斜。要重点加强全局中层以上干部的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整体水平。三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两个责任”网络监督平台运用,重点对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电子政务系统和“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进行廉政风险智能防控。推动执法监察与市纪委对违法用地行为,开展“一案双查”,在违法用地行为初期,报纪委对非法买卖土地的镇村干部予以查处,推动部门协作,建立国土资源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重点加强整合后不动产登记廉政风险点防控,开展专项巡察。四要实现双周考核制,与奖金挂钩,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组织基层分局机关科室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工作日志制度,将每个员工德能勤绩廉,重点实绩作为考核内容。推行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按照平时考核占总分值60%,年终考核占40%,计入年度考核,充分调度干部职工积极性。
(八)突出六大建设,着力推进基层所规范化建设
落实工作举措,着力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作风建设、机构职能建设、队伍人才建设、科技保障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范化建设。
“上下同欲者胜。”上述八项重点突出工作,全系统要咬定目标不放松,全力以赴抓推进,齐心协力促见效,确保坚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部门设置及所属单位情况
1、部门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11个:
组织人事科、财务科、法规监察科、规划科技科、地籍管理科、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环境科)、信息中心、测绘管理科、行政许可科。
2、所属单位:新沂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新沂市土地储备中心、新沂市土地矿产市场中心、新沂市土地整理中心、新沂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新沂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新沂市国土资源局阿湖国土资源所、新沂市国土资源局高流国土资源所、新沂市国土资源局双塘国土资源所、新沂市国土资源局时集国土资源所、新沂市国土资源局北沟国土资源所、新沂市国土资源局邵店国土资源所、新沂市国土资源局唐店国土资源所、新沂市国土资源局棋盘国土资源所、新沂市国土资源局新店国土资源所、新沂市国土资源局窑湾国土资源所、新沂市国土资源局草桥国土资源所、新沂市国土资源局合沟国土资源所、新沂市国土资源局瓦窑国土资源所、新沂市国土资源局港头国土资源所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基本支出依据财政定额核算及上年度相关支出情况预计,项目支出按照单位本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并参照相关定额标准及以往类似项目决算预计。
第二部分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393.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105.66万元,增长64.0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393.8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5393.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总计539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39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05.66万元,增长64.0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二)支出预算总计5393.8万元。包括:
1.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393.8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事务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05.66万元,增长64.0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2.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69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02.2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7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7.4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每年实施的项目数量和进度不同,拨款进度和金额也存在差别。
上缴上级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经营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5393.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93.8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393.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693.8万元,占70%;
项目支出1700万元,占3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93.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05.66万元,增长64.0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39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05.66万元,增长64.0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其中: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393.8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事务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05.66万元,增长64.0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693.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7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15.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应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39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05.66万元,增长64.0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及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693.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7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15.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15.15万元,比2016年增加226.34万元,增加119%。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的增加及工会活动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不含执法执勤用车运行费用)支出76.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9.21%;公务接待费支出33.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0.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下降)0%,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安排相应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76.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76.2万元,比上年增长84.25%,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核准后的公车数量大于上年的车辆编制数。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3.9万元,比上年增长6.2%,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财政按定额安排,以年终决算金额为准。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5万元,比上年下降50%,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计召开会议次数较少。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3.5万元,比上年下降65%,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计培训次数较少。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应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情况。采购组织形式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支出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支出7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支出560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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