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之规定,我单位决定对《徐州市贾汪区贾汪等6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时间及地点
(一)举办机构:贾汪区国土资源局
(二)举办时间:2013年9月3日上午9:30
(三)举办地点:贾汪区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二、对听证会参加代表的条件要求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是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人员或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须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定的表达交流能力,熟悉有关情况,并了解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表达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13年8月29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我局将指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二)听证会代表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三)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准时到场,在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五)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六)报名地点:贾汪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贾汪区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 王文周
联系电话:0516-87616010
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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