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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6-08-20 组配分类: 土地利用规划 有效期: 长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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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公示

徐州市贾汪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 本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前言................................................ 1

第二章 规划背景............................................ 4

第一节 区域概况................................................. 4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4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5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7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7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8

第三节 规划主要调控目标......................................... 9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0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0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1

第五章 农用地保护和利用................................... 14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数量和质量.................................. 14

第二节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14

第三节 统筹安排其他各类农用地.................................. 15

第六章 建设用地调控与用地安排.............................. 17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17

第二节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17

第三节 强化新增建设用地管理.................................... 18

第四节 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19

第七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20

第一节 严格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用地.............................. 20

第二节 构建良好的生态用地格局.................................. 20

第三节 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1

第八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22

第一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2

第二节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23

第九章 土地综合整治....................................... 26

第一节 积极开展土地整治........................................ 26

第二节 推进采煤塌陷地置换工作.................................. 27

第十章 镇级土地利用调控................................... 28

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定位........................................ 28

第二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28

第十一章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0

第一节 健全规划实施的行政手段.................................. 30

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31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 31

第四节 扩大规划民主决策与公众参与.............................. 31

第十二章 附则............................................ 33


第一章 前言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江苏省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编制《徐州市贾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为根本指导方针,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要求,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科学规划,以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为抓手,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合理拓展城乡建设用地空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配置效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转变土地资源保护观,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保护与质量建设并重,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发挥农用地多重功能。

2、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土地利用空间引导和用途管制,完善土地集约利用目标责任和经济激励机制,引导城乡建设用地从外延扩张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

3、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统筹安排区域与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4、强化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整治修复采煤塌陷地。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根据“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总体思路,合理安排生态用地,适度提高生态用地比例。同时加快采煤塌陷地整治和生态修复步伐,尽快使塌陷地变为耕地、生态景观等可利用资源。

第四条 规划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9、《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

10、《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

1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61号)。

(二)技术规程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3、《江苏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三)相关规划

1、《徐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徐州市贾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3、《徐州市贾汪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4、《徐州市贾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5、《徐州市贾汪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第五条 规划任务

本《规划》主要任务是落实上级规划任务;确定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统筹协调各区域、各类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确定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的调控指标,重点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城镇用地等的规模和范围;划定土地用途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第六条 规划期限和范围

1、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覆盖贾汪全部行政管辖范围,包括贾汪镇、青山泉镇、大吴镇、紫庄镇、塔山镇、汴塘镇和江庄镇等7个镇,总面积62016.35公顷。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第七条 区域概况

贾汪区是徐州市辖区之一,位于徐州市东北。北与山东省枣庄市接壤,东与邳州市为邻,西南部和铜山区相连。水、陆交通便利,206国道、310国道和京福高速公路从境内穿过,京杭大运河横贯东西。

贾汪区属苏鲁交界的山前平原地带,北、东两面环山,中间为一向斜盆地,西南为开阔平原,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海拔在30~35米,边缘靠山部分40~60米,山顶高度100~360米,采煤塌陷地最低处25米。

贾汪区属温带季风型半海洋性气候。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降雨量较为充沛。年平均气温14℃,年降雨量900毫米左右,气温变化较为平稳,平均相对湿度73%,无霜期200~220天,年日照时数2100~2360小时。

2005年底,全区总人口48.47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55.24亿元,比上年增长15.0%(按可比价格计算)。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27亿元,增长8.0%;第二产业增加值29.60亿元,增长19.00%;第三产业增加值19.37亿元,增长11.4%。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第八条 土地利用现状

1、农用地:2005年末,农用地总面积为43462.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08%,其中耕地为31593.3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72.69%;园地为1848.1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25%;林地为3496.4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04%。其他农用地为6524.3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5.01%。

2、建设用地:2005年底,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1826.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07%。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0390.2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87.86%;交通水利用地1190.6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07%;其他建设用地245.4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08%。

3、其他土地:2005年末,其他土地总面积为6727.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85%。其中,水域3524.63公顷,占其他用地总面积的52.39%;自然保留地3203.22公顷,占其他用地总面积的47.61%。

第九条 土地利用特点

1、采煤塌陷严重

贾汪矿区是全国的煤炭生产基地之一,长期高强度采煤在地下留下了大量的采空区,造成上方地表的沉陷,形成大面积的采煤塌陷地,造成大量的优质农田被淹变成坑塘和洼地。

2、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增长迅速

贾汪区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居民点和独立工矿用地规模不断扩大;206国道改建、310国道改建、京福高速等重大交通项目使贾汪区交通运输用地规模增长迅速。

3、土地利用方式相对粗放,集约利用程度不高

贾汪是全国的煤炭生产基地之一,独立工矿用地总量大,用地布局分散,土地利用方式粗放,土地利用集约程度提高较为困难。特别是乡镇企业用地大多未经科学规划,布局分散,工业用地、住宅用地及其他用地混杂,普遍存在粗放利用和低效利用状况。中心镇建设不考虑城镇体系规划,盲目追求单体规划的规模,搞外延式扩张,给耕地总量平衡带来很大困难,最终导致了各镇建设用地经济密度较低。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十条 机遇与优势

当前贾汪区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是省委、省政府从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对于进一步提升贾汪区城市地位、带动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发展、促进苏北全面振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同时,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徐州市“单核心、圈层”空间结构以及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理念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为了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圈、五轴、四个特大城市”的发展战略,体现城市化、现代化、生态化的发展趋势,为徐州市的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拓展新的发展空间,贾汪区提出积极融入徐州主城区、统筹城乡创新发展的战略,加速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全力建设徐贾创新发展走廊,将贾汪打造成为徐州市重要的工业基地、徐州市城乡统筹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徐州市重要的特色山水城区。

优越的政策环境以及贾汪区准确的发展战略定位推动贾汪区和徐州主城区的无缝衔接,推动串联徐州新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贾汪重点发展地区的徐贾创新发展走廊的形成,使得未来十五年成为贾汪区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第十一条 面临的挑战

贾汪区是一个百年采煤老区,面临着煤炭资源逐渐枯竭的严峻形势。作为资源型城市,资源枯竭意味着衰退,因此亟需发展接续替代产业。贾汪区人民政府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战略,在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大力发展能源产业的同时,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商贸、物流、旅游业。

同时,由于长期高强度开采煤炭资源,对自然界的干预强度超过了资源、环境的自我更新能力,其积累效果超过了区域承载能力,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因此亟需对矿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使景观生态大大改观。只有对矿山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才能做到村容整洁,进而提高塌陷区人民生活水平,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统筹。

贾汪区处在徐州都市经济圈和东陇海产业带的中心区域,更多的资本将向贾汪区集聚。随着贾汪区的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各类资本转移将继续大规模进入,这将使贾汪区的土地资源面临更大的经济与环境压力,对贾汪区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第十二条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区域定位

贾汪区的区域定位为:徐州市重要的工业基地、徐州市城乡统筹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徐州市重要的特色山水城区。

2、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区GDP总量预计达到250亿元,人均GDP达到62000元,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小于35%;财政总收入达到5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达到25亿元,分别年均增长30%。

3、发展战略

贾汪区的发展战略为“一带、四区”。一带指徐贾创新发展走廊。四区指第三空间、贾汪中心城区、大洞山风景旅游区和东部高效农业发展区。

徐贾创新发展走廊以徐贾快速通道作为骨架,由西南向东北串联了徐州新区、高铁站核心商圈、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空间、贾汪中心城区和大洞山风景旅游区。

第三空间主要是青山泉和大吴两个重点镇中大大小小零散分布的农村居民点、大面积仍在开采的矿区和塌陷程度深浅不一的采煤塌陷地。规划第三空间形成“以水为骨架、以绿为本底、一核多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

贾汪中心城区是未来全区人口集聚和服务的中心,规划实现双重转变。在功能上,实现从矿区生产中心向全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转变,重点发展行政管理、商贸、物流、文化娱乐、职业教育、旅游服务等职能;在面貌上,营造山水格局,提升人气和活力。

大洞山风景旅游区开发观赏桃花、石榴采摘、茱萸寺观音洞游览、石壁攀岩、军事野营、摩崖石刻、休闲度假、水上运动、养身保健、观光度假、商务休闲等旅游产品,目标是打造徐州市新兴的特色观光休闲旅游区,成为苏北黄金旅游线上的亮点。

东部高效农业发展区主要包括贾汪东部的汴塘、紫庄和塔山三个镇,目标是打造服务徐州大城市的蔬菜、果品和休闲农业基地。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第十三条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围绕江苏“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发展战略、构建徐州市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徐州市城乡统筹创新发展试验区及徐州市重要的特色山水城区的战略需求,正确处理保障经济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切实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实现“重点保障、统筹协调、永续利用、和谐安全”的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第十四条 土地利用战略任务

1、保护耕地,稳定农业生产能力。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全面推进土地整治,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开发利用水平,保护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稳定全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优先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严格控制低端落后产业用地,尤其是污染企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快调整城乡土地利用结构;理性扩展贾汪主城区和重点镇建设用地空间,促进人口向主城区和重点镇转移,引导产业集中布局、集聚发展,且充分发挥贾汪作为徐州市区的经济优势。

3、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安排的约束作用,抑制土地粗放低效扩张,促进内涵集约型增长。

4、修复采煤塌陷地,改善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各类各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协调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构建和保护城镇之间的绿色生态空间。贾汪有大量的塌陷地,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国有土地,实施“再造生态环境”战略,修复采煤塌陷地,建设湿地生态系统,营造山水格局,不断提升贾汪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打造“一山、一园、四河、六湖”:一山即大洞山风景旅游区,一园即乡村湿地公园,四河即大运河、不牢河、屯头河和玉龙河,六湖即南湖、商湖、督公湖、潘安湖、董庄湖和青山湖。在不影响运河南水北调功能的前提下,实现不牢河通航,发挥大运河和不牢河景观和航运的双重功能。建设屯头河和玉龙河(即临城河),打造城市绿色客厅。利用塌陷地形成的大面积水域打造人工湖,并通过水系连通,实现河湖相融。

第三节 规划主要调控目标

第十五条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以耕地保护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2010年、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31276.80公顷、31272.00公顷。确保29010.4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第十六条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

以优化整合城乡建设用地为重点,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增长规模与时序,逐步形成与沿东陇海线开发重要节点城市相适应的用地格局。2006-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653.65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119.32公顷。其中,近期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555.3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70.40公顷。到2010年、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0507.60公顷、10971.40公顷。

第十七条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标

严格执行各类各业用地标准,大力开发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逐步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到2010年、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分别控制在180平方米/人、150平方米/人以下。

第十八条 土地综合整治指标

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提升耕地和基本农田整体质量。到2010年,全区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588.30公顷;到2020年,全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2019.60公顷。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十九条 总体结构调整

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扩张速度与总量规模,保持农用地数量相对稳定,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土地,拓展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空间。

到2010年农用地为43253.64公顷,比2005年减少208.5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9.75%;建设用地12128.70公顷,比2005年增加302.4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9.56%;其他土地6634.01公顷,比2005年减少93.84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0.70%。

到2020年农用地为42773.28公顷,比2005年减少688.94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8.97%;建设用地12836.30公顷,比2005年增加1010.0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0.70%;其他土地6406.77公顷,比2005年减少321.08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0.33%。

第二十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

严格控制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规模,坚守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加大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力度,稳定农用地中耕地的比例,提高优质耕地比重。稳定园地面积,扩大优势水果种植比例,促进园地规模经营。鼓励低效利用的其他农用地转变为林地,提高林地比例,更加充分地发挥农用地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

1、耕地到2010年面积为31276.80公顷,比2005年减少316.51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0.43%;到2020年面积为31272.00公顷,比2005年减少321.31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0.43%。

2、园地到2010年面积为1832.00公顷,比2005年减少16.14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95%;到2020年面积为1845.20公顷,比2005年减少2.94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98%。

3、林地到2010年面积3616.40公顷,比2005年增加119.9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83%;到2020年面积3862.50公顷,比2005年增加366.0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23%。

4、其他农用地到2010年面积6528.44公顷,比2005年减少4.0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0.53%。到2020年面积5793.58公顷,比2005年减少730.76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9.34%。

第二十一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提高存量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引导城镇工矿用地理性扩展。加快“三集中”进程,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与比例,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保障交通水利能源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适度提高建设用地中交通水利用地比重,提升区域发展能力。

1、城乡建设用地到2010年面积为10507.60公顷,比2005年增加117.4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6.94%;到2020年面积为10971.40公顷,比2005年增加581.2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7.69%。

2、交通水利用地到2010年面积为1373.30公顷,比2005年增加182.65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21%;到2020年面积为1612.10公顷,比2005年增加421.45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60%。

3、其他建设用地到2010年面积为247.80公顷,比2005年减少2.3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40%;到2020年面积为252.80公顷,比2005年增加7.3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41%。

第二十二条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有序开发其他土地特别是沿海滩涂,提高土地利用率。

到2010年,水域面积为3503.68公顷,比2005年减少20.95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65%;到2020年,水域面积为3490.35公顷,比2005年减少34.2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63%。

到2010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3130.33公顷,比2005年减少72.8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05%;到2020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2916.42公顷,比2005年减少286.8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70%。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二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布局思路

贾汪的主要经济联系方向是徐州方向,这种经济联系将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城市的用地布局方向。贾汪区确定的城市发展方向是“南延东进、西优北拓”,实现“东西相连,南北相接,相向发展,形成整体”的空间发展态势。根据这一思路,优化全区土地利用布局,构建区域土地利用主体,形成功能突出,区域一体化相对均衡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

第二十四条 各类用地布局

1、 农用地空间布局

耕地主要布局在汴塘镇、江庄镇、紫庄镇和塔山镇等乡镇;园地主要布局在贾汪镇、汴塘镇和青山泉镇,林地主要布局在贾汪镇、青山泉、汴塘镇和江庄镇;规划期内将建成汴塘、塔山等镇为主的东部高效农业发展区,推动农业向规模化经营集中。

2、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城镇用地主要布局在贾汪区城区、青山泉镇和大吴镇等镇的城镇建成区以及近期规划区;农村居民点主要分布在塔山镇、汴塘镇和紫庄镇;独立工矿用地主要布局在大吴镇、青山泉镇和江庄镇;按照集中布局、集聚发展的原则,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贾汪城区、青山泉镇、大吴镇等经济条件较好且重点发展的乡镇;

交通水利用地形成由京福高速公路、京沪高速铁路、206国道、310国道、252省道、426省道、京杭运河等主要通道及徐贾快速通道、利大路等一批县道、不牢河和镇村道路为次要通道构成的交通水利网络,实现与徐州新老城区、乡镇及主要集镇点的便捷联系。

3、 生态用地空间布局

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地、河流、湖泊等生态用地主要布局在贾汪镇大洞山风景区、贾汪镇北部、江庄镇与青山泉镇的交界处、塔山镇和紫庄镇等。各类水库、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用地在全区呈“点状”布局。河流、林地呈“带状”布局。这些点状的生态用地与带状的生态廊道共同组成贾汪区生态用地布局。

贾汪区的生态保护核心区布局在京杭大运河、大洞山自然保护区、北部低山敏感区、贾汪城区公园等;生态保护缓冲区布局在北部丘陵农林业生态区、南部平原农业生态区、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再造区及贾汪境内河道沿岸区域;其他区域为生态发展区。


第五章 农用地保护和利用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数量和质量

第二十五条 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严格控制耕地减少。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选址的引导,各项建设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低等别的耕地,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必须把占用耕地情况作为评选方案的一项基本指标。全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控制在370.40公顷和1119.32公顷。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耕地补充任务

2006-2010年间耕地补充任务量为588.30公顷, 2006-2020年间耕地补充任务量为2019.60公顷。确保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1272.00公顷。

第二十七条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立足提高耕地质量,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对水田、水浇地等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推广节水节地技术,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严格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建设标准,提高补充新增耕地的粮食生产能力。

第二节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第二十八条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规划布局基本遵循现行规划划定的范围,根据耕地质量变化、区域资源禀赋、城乡建设用地扩展等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局部调整。规划期内全区必须保持不低于29010.40公顷的基本农田,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9195.10公顷,多预留184.70公顷。落实基本农田整备区不低于806.00公顷,实际划定了基本农田整备区826.11公顷。

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防止以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占用基本农田,省以上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应尽可能避免占用基本农田,确实无法避让的,在用地预审和报批前,必须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充分论证和听证,报国务院批准。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及时补划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生态退耕和绿化隔离带建设,禁止改变基本农田土壤性状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条 落实基本农田管护责任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对基本农田实行严格管护。由贾汪区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贾汪区国土资源局建立档案。

第三十一条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基本农田保护区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综合利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低产田改造资金和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等多渠道的资金,进行重点投入,扩大规模效益,形成良性循环机制。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工作,改善农田水利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第三节 统筹安排其他各类农用地

第三十二条 保持现有园地规划和布局基本稳定

重点发展优质果园,调整园地种植结构,提高园地集聚效益。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稳步提高园地产能和效益。到2010年和2020年全区园地面积分别为1832.00公顷和1845.20公顷。

第三十三条 加强林地建设和保护

加强林地的使用和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公益林和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的林地。通过强化保护、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和开展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林地资源,建立以林地为主体的城市生态屏障。加大“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地、荒沟、荒滩地、低山丘陵地、采煤塌陷地植树造林力度,优化林地结构,扩大有林地面积。加强低效林地改造,优化林种结构,充分发挥林地的经济功能和生态功能。到2010年,全区林地面积为3616.40公顷,到2020年全区林地面积为3862.50公顷。

第三十四条 合理安排和布局其他农用地

贾汪区其他农用地主要为设施农用地、田坎等。加强设施农用地建设,尽量选择废弃地和其他土地发展新建畜禽养殖场,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用地,科学规划畜禽养殖基地,鼓励规模化养殖。积极引导农民合理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妥善安排农村道路布局,调整优化其他农用地结构和布局。到2010年和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控制在6528.44公顷和5793.58公顷。


第六章 建设用地调控与用地安排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第三十五条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128.70公顷以内;到2020年,总规模控制在12836.30公顷以内。各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明确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结合全区城乡统筹发展安排,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鼓励农村居民点整理和旧村改造,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集镇集聚。对农村住宅小区建设用地,以及对利用空地、荒杂地和存量土地建设住宅的,制定优惠政策给予鼓励和扶持。

第三十六条 加强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1、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长。规划到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控制在10507.6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796.1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净增加控制在117.40公顷以内,年均净增长控制在23.48公顷以内。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971.4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342.4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净增加控制在581.20公顷,年均净增长控制在38.75顷以内。

2、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要求,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逐步减少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的治理和整合。加强村镇社区化建设,探索农民集中安置点、集中居住区的长效管理模式,建立新型社区服务体系。规划到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5711.50公顷以内;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5629.00公顷以内。/ E+ ?- q. p# T新浪乐居

第二节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第三十七条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以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和沿东陇海线开发战略为契机,建立内外便捷运输主骨架,优先保障市级以上交通、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工程的合理用地需求,提高整体效率和集约用地水平。到2010年和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总规模分别达到1373.30公顷和1612.10公顷,净增规模控制在182.65公顷和421.45公顷。

第三十八条 统筹安排公路用地

按照节地优先、建设新路与复垦弃路相结合的要求,加强对公路选线节地的引导,防止盲目重复建设。鼓励利用现有道路用地,尽量少占耕地及其他农用地。加强贾汪区对外通道建设,形成区域主通道、城际交通通道及内部联系网络三个层次、功能清晰的综合交通网络。优先保障徐贾快速通道建设用地并完成对104国道、206国道、310国道和252省道贾汪段的改造,适当安排部分县道建设用地。

第三十九条 加强港口和航道建设

加强对航道选线节地的引导,防止盲目建设;加快高等级内河航道网建设,提高内河航道等级,形成网络畅通、结构合理、系统完善、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重点支持徐州港双楼码头工程及不牢河通航工程的用地需求,引导和鼓励京杭运河及不牢河港口整合项目用地,同时完成区镇河道疏浚治理工程。

第四十条 确保水利设施用地需求

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节水型社会建设以及流域治理和防洪的要求,优先保障省、市重点水利设施用地,强化水利设施的规划选址和用地合理性论证。规划期内,重点安排贾汪水库工程、不牢河区域防洪工程、城市防洪除涝工程、运北除涝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重点水利设施项目用地。

第四十一条 保障电力用地需求

贾汪区最主要的能源产业为电力,因此统筹安排电力能源用地供应,优化能源用地布局,严格项目用地管理至关重要。规划期内应该重点保障徐矿综合利用电厂项目、江苏徐州阚山发电厂、220千伏郎山扩建工程、110千伏新桥输变电工程、锦程输变电站、汴西变电站等项目的建设用地。

第三节 强化新增建设用地管理

第四十二条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规模

2006-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53.65公顷以内,年均新增面积控制在110.24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555.30公顷,年均增长111.06公顷。

第四十三条 强化用地定额和供地管理

根据集约用地要求,严格按照定额标准审核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分期供地。

第四十四条 优化建设用地项目选址

建设项目选址应进行多方案比较,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在符合布局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占地少的选址方案。新建项目要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尽量不占和少占优质农用地。

第四十五条 建立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政策等对建设用地的控制和引导。新建项目要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尽量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占或少占耕地。

第四节 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第四十六条 积极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

全面调查评价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积极处置城镇闲置、空闲和批而未供土地,分析和制定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方案。鼓励城镇现有建设用地的深度利用,加强对城镇内低效用地和零星分散土地的清理、收购、归并和前期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

第四十七条 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

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实施、权责挂钩的原则,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促进农村居民点集中集聚。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后腾挪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新农村建设,节余部分用于城镇工矿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寻求新的拓展空间。


第七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第一节 严格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用地

第四十八条 高度重视基础性生态用地

目前贾汪区基础性生态用地主要包括京杭大运河、不牢河、大洞山风景旅游区、北部低山丘陵生态敏感区。规划期内,严格控制对基础性生态用地区的占用,大洞山风景旅游区遵循“适度开发”的原则,实现全面绿化、禁止开山取石、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同时实施“再造生态环境”战略,修复采煤塌陷地,建设湿地生态系统,营造山水格局,不断提升贾汪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打造“一山、一园、四河、六湖”。在不影响运河南水北调功能的前提下,恢复不牢河通航,发挥大运河和不牢河景观、航运的双重功能。建设屯头河和玉龙河(即临城河),打造城市绿色客厅。认真落实徐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结合贾汪区自身生态用地特征,保护湿地资源和各个河流、湖泊等水源地,防治污染。控制各类用地无序开发,统筹安排生态用地比例,保障生态用地规模。

第二节 构建良好的生态用地格局

第四十九条 构建三大生态区

贾汪区生态用地划分为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和生态发展区。

生态保护核心区:京杭大运河,大洞山风景旅游区,北部低山丘陵生态敏感区,遗址、遗物和古建筑所在区域,贾汪中心城区内的公园、水面等。

生态保护缓冲区:北部丘陵农林业生态区、南部平原农业生态区、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再造区、贾汪区片林存在区及贾汪境内不牢河、屯头河、引龙河沿岸区域。对这类地区的开发和发展,不能影响大运河水质安全,以免对南水北调下游工程构成安全威胁。

生态发展区:上述生态保护核心区和生态保护缓冲区以外的区域,即为生态发展区。对生态发展区,按生态城市建设要求,进行城市发展,对生态环境影响相对较小一些。

第五十条 构建生态主廊道

贾汪区主要建设了两条东西向的生态廊道:北部以鸡毛山—雷鼓山—大蒋门山—扒头山沿线山体为骨架的山林生态控制带;南部以不牢河—京杭大运河为骨架的生态控制带。

第三节 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第五十一条 采煤塌陷地、矿山废弃地生态恢复模式

针对贾汪区采煤塌陷地形状、土壤类型、沉降程度、积水深浅等不同情况,采取实施水冲沉淀造田、煤矸石填实造地等治理措施,进行分类改造和综合治理,建设高效农业养殖区或农村住宅用地,商贸市场用地和迁村占地。对不同类型的废弃地,主要采取工程和生物措施结合,通过挖深浅垫式开发、土地平整、景观设计、营造各种防护林带,增加绿色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改良土壤等一系列措施对不同类型的废弃地进行生态恢复,改善土地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

第五十二条 城镇集约高效用地模式

加大旧城改造力度,促进工矿企业有计划的搬迁至工业园区,结合城市规划逐步对“城中村”实施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将改造范围内的零碎地块与周边土地相整合,进一步增加公共绿地,提高绿化覆盖率,完善城镇生态系统。

第五十三条 农业高效生态用地模式

农业高效生态用地模式,是以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为基础,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重点的高效生态农业模式,兼顾农用地的生态服务功能和旅游休闲功能,提高农民收益,促进农村发展。贾汪区的东部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区主要包括东部的汴塘镇、紫庄镇和塔山镇,通过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业向规模化经营集中,打造服务徐州大城市的蔬菜、果品和休闲农业基地。


第八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十四条 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全区允许建设区的面积为10971.40公顷,主要分布在贾汪城区、青山泉镇和大吴镇等重点发展地区,其他各镇镇区和新农村社区。

管制原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第五十五条 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主要是允许建设区的周边区域,处于规划的建设用地拓展的主导方向上,是为了满足城市空间发展对用地需求的不确定性而划定的弹性控制区。贾汪区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的面积为1267.97公顷。有条件建设区主要安排在贾汪城区、青山泉镇和大吴镇等重点发展地区的周边区域,其他乡镇镇区的周边区域,部分新农村社区的周边区域。

管制原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六条 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指全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贾汪区限制建设区的面积为49776.98公顷。

管制原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二节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第五十七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贾汪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31636.57公顷,主要分布在塔山镇、汴塘镇、江庄镇、紫庄镇等耕地质量较好的地区。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4、在不突破多预留基本农田规模的前提下,列入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不再补划,简化相应用地报批程序。

第五十八条 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主要分布在耕地质量相对较差和城镇近期建设发展区域周边。贾汪区划定一般农地区面积为5750.63公顷,主要分布在大吴镇、贾汪镇和青山泉镇。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第五十九条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包括未划入其它土地用途区的现有成片的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以及为生态保护目的的造林地等。贾汪区划定的林业用地区的面积为3862.50公顷,主要分布在贾汪镇北部以及贾汪镇与江庄镇交界处。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第六十条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分布在现有城市、建制镇、集镇和中心村。贾汪区划定的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的面积为8381.05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分布贾汪镇、大吴镇、青山泉镇及各建制镇镇区。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与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

2、区内城镇村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六十一条 独立工矿用地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独立建设用地应满足建筑、交通、防护、环保等建设条件,与居民点保持安全距离。贾汪区划定的独立工矿用地区的面积为2590.35公顷,主要分布在大吴镇、贾汪镇和青山泉镇等镇。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第六十二条 风景旅游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贾汪区划定的风景旅游用地区的面积为193.81公顷,主要分布在贾汪镇的大洞山风景旅游区。该区域同时具有生态保护的功能。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第九章 土地综合整治

第一节 积极开展土地整治

第六十三条 全面开展土地整理

1、农用地整理。切实加大农业综合开发中的中低产田改造力度,重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依据贾汪区土地利用现状及农用地整理潜力情况,2006-2020年贾汪区通过农用地整理增加耕地1240.34公顷以上,其中规划近期新增耕地公顷333.42以上,规划远期新增耕地906.92公顷以上。

2、农村居民点整理。按照依法依规﹑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要求,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和分期进行的原则,组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大农村废弃土地和闲置宅基地整理力度,开展迁村并点﹑退宅还田。2006-2020年贾汪区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耕地334.78公顷以上,其中规划近期新增耕地156.87公顷以上,规划远期新增耕地177.91公顷以上。

第六十四条 大力推进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过程中应该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途适宜﹑经济可行的要求,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采煤塌陷地和挖损压占、砖瓦窑场等废弃土地的复垦,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采煤塌陷地及工矿废弃地的复垦项目主要分布在大吴镇、紫庄镇和青山泉镇。重点实施大吴镇的权台村、西大吴村、蔡庄村、潘安村、瓦庄村、小吴村塌陷地及工矿废弃地复垦;青山泉镇白集村、姚庄村塌陷地及工矿废弃地复垦。2006-2020年内,贾汪区土地复垦可新增加耕地面积为244.48公顷,其中规划近期新增耕地71.45公顷以上,规划远期新增耕地173.03公顷以上。

第六十五条 合理组织土地开发

贾汪区土地开发的重点是自然保留地的开发。在开发过程中必须避免无序、无组织开发,坚持在不破坏地区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组织有序开发。对开发的土地,应该综合考虑区位定位、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后的用途。2006-2020年内,土地开发可新增耕地面积为200.0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新增耕地26.57公顷以上,规划远期新增耕地173.43公顷以上。

第二节 推进采煤塌陷地置换工作

第六十六条 大力推进采煤塌陷地整治置换工作

贾汪矿区是全国的煤炭生产基地之一。在多年的矿山建设和煤炭资源的开发过程中,除煤矿基本建设和煤石山堆积占用大量土地外,长期高强度采煤还在地下留下了大量的采空区,造成上方地表的沉陷,形成大面积的采煤塌陷地。由于煤矿大多靠近城镇,土地的塌陷严重制约了城区和村镇的发展建设。2006年贾汪区未复垦采煤塌陷地面积为3060.00公顷,其中农用地2486.70公顷,建设用地333.30公顷,其他土地240.00公顷;根据前期《贾汪区采煤塌陷地控制与利用研究》,至2010年新增塌陷地规模可达666.67公顷左右,2011-2020年将新增塌陷地1333.33公顷。

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拓展用地空间,贾汪区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意见》为指导,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产量为核心,积极推进区内已经稳沉、具备治理复垦条件的塌陷地复垦工作,原为建设用地的塌陷地复垦成耕地后,可等面积置换为建设用地指标(用于置换建设用地的塌陷地主要分布在贾汪镇、大吴镇、青山泉镇、紫庄镇)。


第十章 镇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定位

第六十七条 优先开发地区

贾汪镇自然条件优越,区位优势突出,206国道和310国道从贾汪镇经过并相交,区位优势非常明显。贾汪镇经济发达,在全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经济发展处于工业化初期向中期过渡阶段;镇村密集,城镇化水平较高,建设用地比重较大,部分地区的城乡居民已经进入富裕阶段;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较高,人口密度居全区最高水平。

第六十八条 重点开发地区

主要包括大吴镇、青山泉、汴塘镇。该区域为206国道和310国道沿线经济发展带,贾汪区的主要工业发展带分布于该地区。本地区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经济发展处于向工业化初期阶段;区内城镇发展不平衡,城镇化水平偏低,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土地资源比较丰富,农业土地利用率较高,具有一定的耕地后备资源。

第六十九条 适度开发地区

包括塔山镇、紫庄镇、江庄镇。区域内地貌类型多样,平原与丘陵相兼。区域经济发展综合水平不高,经济发展处于初级产品生产向工业化起步阶段;区内土地资源相对丰富,具有滩涂、湖荡等土地后备资源,但土地资源质量相对较低;城镇规模较小,城镇之间缺乏必要的交通等骨干基础设施的有机联系。

第二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第七十条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1、贾汪镇

到2020年,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3432.39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579.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70.1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213.2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04.00公顷。

2、青山泉镇

到2020年,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3730.36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802.2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52.0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340.0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65.00公顷。

3、大吴镇

到2020年,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2434.1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209.6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99.9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452.0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87.00公顷。

4、紫庄镇

到2020年,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3930.2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34.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70.8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203.7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09.00公顷。

5、塔山镇

到2020年,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6210.5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70.8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48.0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66.5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948.00公顷。

6、汴塘镇

到2020年,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6817.3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04.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39.2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376.4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391.00公顷。

7、江庄镇

到2020年,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4716.94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36.7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91.4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367.5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206.40公顷。


第十一章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健全规划实施的行政手段

第七十一条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各类规划和批准、核准各类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土地规划许可制度,严格农用地转用的规划审查,所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城市分批次和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七十二条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严禁通过修改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降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的规划修改或局部调整,可简化规划修改程序,实行备案制度。

第七十三条 建立规划实施评价制度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价,为制定和调整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提供依据。规划实施评价报告经规划审批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后,方可开展规划的修改和调整。

第七十四条 加强规划实施监管和执法监察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将土地规划执法监察与用地计划分配、建设用地审批挂钩。着力探索和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创建国土资源与公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的共同监管机制。

第七十五条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

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的审批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批准或核准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土地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或核准建设项目。

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第七十六条 建立和完善财政补贴机制

将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确定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的重要依据,实施保护责任和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政府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七十七条 充分发挥公共投资的引导作用

加强财政政策与土地政策的协调,公共投资要与规划确定的限制与鼓励措施相配合。重大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施的安排,要充分考虑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促进规划的实施。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

第七十八条 建设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规范统一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平台,构建全区统一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不同规划部门的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建设,逐步建立不同规划平台的信息接口和连接纽带,保证数据转换过程中信息完整性,确保相关规划有效协调,规划成果无缝衔接,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第七十九条 加强土地调查统计和监测评价

规划实施要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衔接,确保土地利用数据的准确性和现势性。加强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形成覆盖全国的土地资源监管体系。全面完成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加强区域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第四节 扩大规划民主决策与公众参与

第八十条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

要让公众参与规划决策与实施,有知晓规划内容、参与规划实施的权力。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落实建设用地、基本农田和土地整理等方面必须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影响农民的权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依法公告。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

第八十一条 加强规划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依规划用地的意识,增强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把土地利用政策、规划、法律转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八十二条 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库。

第八十三条 规划实施

本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因规划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对本规划进行修改的,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八十四条 规划解释

本规划由徐州市贾汪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表1 贾汪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指 标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公顷)

耕地保有量

31593.31

31276.80

31272.00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9778.18

29010.40

29010.40

约束性

园地面积

1848.13

1832.00

1845.20

预期性

林地面积

3496.43

3616.40

3862.50

预期性

牧草地面积

0.00

0.00

0.00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11826.28

12128.70

12836.30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0390.20

10507.60

10971.40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4372.71

4796.10

5342.40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1436.08

1621.10

1864.90

预期性

增量指标(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555.30

1653.65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490.98

1554.79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370.40

1119.32

约束性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588.30

2019.60

约束性

效率指标(平方米/人)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80.00

150.00

约束性


附表2 贾汪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 类

基期年

近期目标年

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

间面积

增减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62016.35

100.00

62016.35

100.00

62016.35

100.00

0.00

耕地

31593.31

50.94

31276.80

50.43

31272.00

50.43

-321.31

园地

1848.13

2.98

1832.00

2.95

1845.20

2.98

-2.94

林地

3496.43

5.64

3616.40

5.83

3862.50

6.23

366.07

牧草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农用地

6524.35

10.52

6528.44

10.53

5793.58

9.34

-730.76

农用地合计

43462.21

70.08

43253.64

69.75

42773.28

68.97

-688.94

城乡

建设

用地

城镇用地

1756.63

2.83

2130.31

3.44

2752.05

4.44

995.42

农村居民点

6017.49

9.70

5711.50

9.21

5629.00

9.08

-388.49

采矿用地

1086.80

1.75

1177.24

1.90

1223.37

1.97

136.57

其他独立

建设用地

1529.28

2.47

1488.55

2.40

1366.98

2.20

-162.30

小计

10390.20

16.75

10507.60

16.94

10971.40

17.69

581.20

交通

水利

用地

交通运输

用地

1120.88

1.81

1298.24

2.09

1529.89

2.47

409.01

水利设施

用地

69.77

0.11

75.06

0.12

82.20

0.13

12.44

小计

1190.65

1.92

1373.30

2.21

1612.10

2.60

421.45

其他建设用地

245.43

0.40

247.80

0.40

252.80

0.41

7.37

建设用地合计

11826.28

19.07

12128.70

19.56

12836.30

20.70

1010.02

其他

土地

水域

3524.63

5.68

3503.68

5.65

3490.35

5.63

-34.29

自然保留地

3203.22

5.17

3130.33

5.05

2916.42

4.70

-286.80

其他土地合计

6727.85

10.85

6634.01

10.70

6406.77

10.33

-321.08


附表3 贾汪区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基本农田

保护区

一般

农地区

城镇村建设

用地区

独立工矿

用地区

林业

用地区

风景旅游

用地区

贾汪区

31636.57

5750.63

8381.05

2590.35

3862.50

193.81

贾汪镇

3231.22

1743.32

2473.40

496.70

1355.76

193.81

青山泉镇

3667.14

987.74

849.75

702.25

767.50

0.00

大吴镇

2474.74

977.06

1092.86

807.04

72.29

0.00

紫庄镇

4237.92

359.35

1016.20

254.60

152.43

0.00

塔山镇

6488.05

450.92

1273.53

74.47

273.36

0.00

汴塘镇

6910.59

639.00

1024.25

114.95

600.64

0.00

江庄镇

4626.91

593.24

651.06

140.34

640.52

0.00


附表4 贾汪区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基期

耕地

面积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

净增(+)减(-)

规划期末

耕地保有量

增加

合计

补充耕地

农业

结构

调整

小计

土地

整理

土地

复垦

土地

开发

减少

合计

建设

占用

灾毁

其他

规划近期

31593.31

588.33

588.30

490.28

71.45

26.57

0.03

904.84

370.40

0.00

534.44

-316.51

31276.80

规划期

31593.31

2047.19

2019.60

1575.12

244.48

200.00

27.58

2368.49

1119.32

0.00

1249.17

-321.31

31272.00

年均增减

136.48

134.64

105.01

16.30

13.33

1.84

157.90

74.62

0.00

83.28

-21.42


附表5 贾汪区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

项目

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年限

涉及乡(镇)

备注

煤气深加工

新建

2011-2020

青山泉镇

煤泥制取柴油

新建

2010-2011

青山泉镇

市级

天裕投资有限公司

捣固焦及煤气深加工

新建

2010-2011

青山泉镇

市级

腾达焦化年产130万吨

捣固焦及煤气深加工

新建

2011-2012

青山泉镇

市级

50万吨高强瓦楞纸

生产线及余热发电

新建

2010-2011

青山泉镇

市级

天能集团姚庄

发电公司扩建工程

新建

2012-2013

青山泉镇

市级

强盛煤气公司年产

5.2×108立方米

城市煤气工程

新建

2011-2012

青山泉镇

区级

博丰钢铁公司

余热发电

新建

2010-2011

青山泉镇

区级

中燃公司输气站用地

新建

2011-2020

大吴镇

虎山油库用地

新建

2011-2020

大吴镇

120万吨捣固焦

新建

2011-2013

江庄镇

省级

中石油荒里油库

新建

2011-2020

汴塘镇

104国道

改扩建

2008-2010

青山泉镇

国家

252省道

新建

2007-2010

汴塘镇、塔山镇

省级

徐贾快速通道

新建

2009-2011

贾汪镇、大吴镇、

青山泉镇

省级

徐贾快速通道

北延至江庄段

新建

2010-2020

青山泉镇、江庄镇

省级

206国道贾汪

城区段改线

改建

2010-2012

贾汪镇

省级

世纪路东延

至督公湖段

新建

2010-2020

贾汪镇

区级

苏州大道东延

至茱萸寺

新建

2010-2020

贾汪镇

区级

贾汪新城区

道路网

新建

2011-2020

贾汪镇

区级

泓福路东延长

扩建

2011-2020

贾汪镇

区级

世纪路东延长

扩建

2011-2020

贾汪镇

区级

252省道贾汪

延长线

扩建

2011-2015

汴塘镇

省级

252省道北延

扩建

2011-2012

汴塘镇

省级

206国道东迁

扩建

2011-2020

紫庄镇

省级

203县道延伸

扩建

2011-2020

紫庄镇

省级

紫金路延伸

扩建

2011-2020

紫庄镇

市级

203县道改扩建

改扩建

2011-2013

紫庄镇

区级

环镇南路

新建

2011-2012

耿集片

区级

耿荣线拓宽

扩建

2011-2020

耿集片

区级

商业街东延长段

扩建

2011-2020

耿集片

区级

郑柳路拓宽

扩建

2011-2020

耿集片

区级

道路拓宽

(后曹至唐庄)

扩建

2011-2020

耿集片

区级

道路拓宽

(赵楼至252省道)

扩建

2011-2020

耿集片

区级

道路拓宽(郑庄至引河)

扩建

2011-2020

耿集片

区级

耿集外环路

(马楼至镇政府前)

新建

2011-2020

耿集片

区级

道路拓宽

(耿集至茶棚)

扩建

2011-2020

耿集片

区级

农村公路

村通村项目

新建

2007-2010

贾汪区各镇

区级

贾汪汽车客运

站标准化建设

新建

2007-2010

贾汪区各镇

区级

贾汪货运服务中心

新建

2009-2020

贾汪区各镇

区级

贾汪农村客运站、厅

新建

2009-2020

贾汪区各镇

区级

京沪高速铁路贾汪段

新建

2006-2020

青山泉镇、江庄镇

省级

阚山电厂铁路专用线

新建

2009-2010

贾汪镇、汴塘镇

省级

贾汪电厂铁路专用线

新建

2009-2010

贾汪镇

省级

徐矿资源综合利用

电厂铁路专用线

新建

2010-2011

青山泉镇

省级

徐州化工基地

铁路专用线

新建

2011-2015

青山泉镇

省级

青山泉冶金工业区

铁路专用线

新建

2011-2015

青山泉镇

省级

京沪高铁通信站

(张庄村基站)

新建

2011-2020

青山泉镇

京沪高铁通信站

(张庄村直放站)

新建

2011-2020

青山泉镇

京沪高铁通信站

(荆台村直放站)

新建

2011-2020

青山泉镇

京沪高铁通信站

(陈山村基站)

新建

2011-2020

青山泉镇

陈山村中继站

新建

2011-2020

青山泉镇

镇西路拓宽

扩建

2011-2020

青山泉镇

区级

国土路

新建

2011-2020

青山泉镇

区级

尧舜路

新建

2011-2020

青山泉镇

区级

青国路东延段

扩建

2011-2020

青山泉镇

区级

京沪高铁通信站

(大路村基站)

新建

2011-2020

江庄镇

京沪高铁通信站

(南庄村基站)

新建

2011-2020

江庄镇

徐州港双楼

码头工程

新建

2010-2015

大吴镇

省级

徐州港疏港航道

整治工程(贾汪鹿楼

作业区、阚山作业区)

改扩建

2012-2013

贾汪镇、汴塘镇

省级

徐州港疏港航道

整治工程(贾汪区

不牢河整治)

改扩建

2012-2013

汴塘镇、塔山镇

省级

203县道改造工程

改扩建

2011-2020

贾汪镇、紫庄镇

区镇河道疏

浚治理工程

新建

2007-2020

贾汪区各镇

区级

贾汪水库工程

新建

2008-2020

贾汪区各镇

区级

不牢河区域防洪工程

新建

2008-2020

贾汪区各镇

区级

城市防洪除涝工程

新建

2008-2020

贾汪区各镇

区级

运北除涝工程

新建

2009-2020

贾汪区各镇

区级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新建

2009-2012

贾汪区各镇

区级

周埠村、南庄村、

关口村、高村、

铙钹村、大路村

等村灌溉水渠

拓宽工程

扩建

2011-2020

江庄镇

南水北调东线

一期工程

新建

2008-2010

大吴镇、青山泉镇、

紫庄镇、塔山镇

国家级

南水北调东线

二期工程

新建

2016-2020

大吴镇、青山泉镇、

紫庄镇、塔山镇

国家级

南水北调

配套工程

新建

2009-2020

大吴镇、青山泉镇、

紫庄镇、塔山镇、

江庄镇

国家级

南水北调尾水

导流工程

新建

2009-2010

大吴镇、青山泉镇、

紫庄镇、塔山镇、

江庄镇

国家级

疏港航道

新建

2010-2012

大吴镇

省级

潘安湖综合整治

新建

2010-2015

大吴镇

省级

农用水利工程

新建

2011-2020

大吴镇

十里花溪治理工程

新建

2011-2020

贾汪镇、汴塘镇

区级

东排洪道南段

治理工程

新建

2011-2020

贾汪镇

区级

引龙河边界

河道治理工程

新建

2011-2020

江庄镇

省级

镇村河道治理工程

新建

2011-2020

各镇

引龙河河道

治理工程

新建

2011-2020

江庄镇

凤尾河河道

治理工程

新建

2011-2020

江庄镇

丰县、沛县尾水资源化

利用及导流工程(贾汪段)

新建、

改扩建

2011-2013

江庄镇、青山泉镇

徐矿综合利用

电厂项目

新建

2006-2020

青山泉镇

国家

江苏徐州阚山

发电厂

新建

2006-2010

汴塘镇

国家

协鑫光伏发电

新建

2010-2011

青山泉镇

省级

110千伏新桥

输变电工程

新建

2009

贾汪镇

省级

220千伏郎山

扩建工程

新建

2009

青山泉镇

省级

锦程输变电站

新建

2011

江庄镇

省级

葛湖输变电站

新建

2015

塔山镇

省级

董庄变电站

新建

2018

紫庄镇

省级

汴西变电站

新建

2019

汴塘镇

省级

桑元变电站

新建

2020

塔山镇

省级

220KV潘家庵

异地建变电站

新建

2010-2011

紫庄镇

省级

九鼎风电

新建

2011-2020

紫庄镇

市级

徐州地源热电有限公司

2×15MW秸秆发电项目

新建

2011-2020

大吴镇

省级

贾汪区丘陵区域

风力发电项目

新建

2011-2020年

贾汪镇

低核发电项目

新建

2011-2020

青山泉镇

钢材城

新建

2012-2014

贾汪镇

江苏金浦集团

钛白粉项目

新建

2010-2011

贾汪镇

徐州华日化学

有限公司

新建

2010-2011

贾汪镇

徐州大光涂料

有限公司

新建

2010-2011

贾汪镇

徐州诺恩农化

发展有限公司

新建

2010-2012

贾汪镇

恩华药业有限公司

新建

2010-2011

贾汪镇

影视城用地

新建

2011-2020

贾汪镇

50万吨造纸

新建

2011-2020

青山泉镇

青山泉镇宝丰

特钢轧钢生产线

新建

2010-2011

青山泉镇

市级

腾达焦化年产

30万吨甲醇生产线

新建

2010-2011

青山泉镇

市级

年产150万吨特钢

新建

2011-2020

青山泉镇

徐州市双楼

港物流园

新建

2010-2020

大吴镇

徐州保税物流

中心(B型)

新建

2010-2020

大吴镇

省级

家具产业园

新建

2012-2020

大吴镇

大蒜深加工

新建

2011

耿集片

区级

引河湾开发

新建

2011-2020

耿集片

二八河两侧开发

新建

2011-2020

耿集片

东部镁业

新建

2011-2020

汴塘镇

中石油物流中心

新建

2010-2011

汴塘镇

龙山制焦二期

新建

2011

江庄镇

龙山铸造

新建

2011

江庄镇

龙山水泥厂

新建

2011-2020

江庄镇

东兴能源

新建

2011-2020

江庄镇

徐贾创新发展走廊

新建

2010-2020

贾汪镇、青山泉镇、

大吴镇

洞山森林公园

新建

2011-2020

贾汪镇

石榴园景区建设

新建

2010-2015

贾汪镇

督公湖生态度假区

新建

2013-2020

贾汪镇

凤鸣湍生态庄园

新建

2013-2020

贾汪镇

大洞山风景区

新建

2011-2020

贾汪镇

省级

压煤村庄搬迁

新建

2009-2020

贾汪镇、青山泉镇、

大吴镇、紫庄镇

省级

徐贾快速通道

拆迁安置用地

新建

2011-2020

青山泉镇、江庄镇

万顷良田安置区

新建

2008-2020

紫庄镇

中心敬老院

新建

2013

塔山镇耿集片

区级

垃圾中转站

新建

2011

塔山镇耿集片

区级

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11-2013

汴塘镇

水厂(4个)

新建

2011-2012

汴塘镇

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11-2012

汴塘镇

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11-2020

贾汪镇

贾汪公墓

新建

2011-2020

青山泉镇


附表6 贾汪区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名称

基本农田

保护面积

耕地

保有量

建设用地

总规模

城乡建设

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

占用耕地

规模

土地整治

补充耕地

规模

贾汪区

29010.40

31272.00

12836.30

10971.40

1119.32

2019.60

贾汪镇

2904.00

3432.39

3579.00

2970.10

612.52

213.22

青山泉镇

3365.00

3730.36

1802.20

1552.00

133.33

340.02

大吴镇

2287.00

2434.17

2209.60

1899.90

120.80

452.03

紫庄镇

3909.00

3930.23

1434.00

1270.80

42.00

203.79

塔山片

2700.00

2813.33

685.90

633.00

28.67

34.67

耿集片

3248.00

3397.24

784.90

715.00

28.67

31.88

小计

5948.00

6210.57

1470.80

1348.00

57.33

66.54

汴塘镇

6391.00

6817.33

1304.00

1139.20

56.00

376.47

江庄镇

4206.40

4716.94

1036.70

791.40

97.33

367.54


附表7 贾汪区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多预留

调入基本农田

调出基本农田

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贾汪区

29778.18

29195.10

184.70

210.85

0.71

793.93

2.67

贾汪镇

3151.20

2979.59

75.59

82.51

2.62

254.13

8.06

青山泉镇

3488.39

3393.54

28.54

25.43

0.73

120.28

3.45

大吴镇

2437.72

2300.29

13.29

21.82

0.90

159.26

6.53

紫庄镇

3942.41

3922.25

13.25

20.70

0.53

40.86

1.04

塔山片

2755.95

2708.59

8.59

0.00

0.00

47.36

1.72

耿集片

3340.92

3258.14

10.14

0.00

0.00

82.78

2.48

小计

6096.88

5966.73

18.73

0.00

0.00

130.14

2.13

汴塘镇

6388.83

6391.43

0.43

60.38

0.95

57.78

0.90

江庄镇

4272.75

4241.26

34.86

0.00

0.00

31.48

0.74


附表8 贾汪区各乡(镇)新增建设用地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

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

小计

城乡建

设用地

交通水利及

其他建设用地

小计

城乡建

设用地

交通水利及

其他建设用地

贾汪区

555.30

388.78

166.52

1653.65

1267.71

385.94

贾汪镇

275.30

192.99

82.31

834.38

639.75

194.63

青山泉镇

82.00

57.69

24.31

174.67

134.70

39.97

大吴镇

64.00

44.90

19.10

184.07

141.30

42.77

紫庄镇

21.33

14.88

6.45

66.67

51.04

15.63

塔山片

10.00

5.27

4.73

40.00

30.86

9.14

耿集片

9.33

8.21

1.12

40.00

30.78

9.22

汴塘镇

40.73

28.30

12.43

123.33

94.61

28.72

江庄镇

52.60

36.53

16.07

190.53

144.67

45.86


附表9 贾汪区土地利用结构平衡表(2006—2010年)

单位:公顷

地类

土地

利用

现状

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

期内

减少

面积

合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

农用地

合计

城乡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合计

水域

自然

保留地

小计

城镇

用地

农村

居民点

采矿

用地

其他

独立

建设

用地

小计

交通

运输

用地

水利

设施

用地

小计

风景

名胜

设施

用地

特殊

用地

小计

河流

水面

滩涂

合计

43462.21

950.53

333.45

88.13

157.12

0.00

371.83

490.98

345.69

226.09

0.00

119.60

0.00

145.29

141.34

3.9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441.50

耕地

31593.31

534.44

0.00

88.13

77.25

0.00

369.07

370.40

259.67

169.42

0.00

90.25

0.00

110.73

108.29

2.4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04.84

园地

1848.13

82.67

0.03

0.00

79.88

0.00

2.76

21.59

17.02

12.81

0.00

4.21

0.00

4.58

4.35

0.2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4.26

林地

3496.4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7.15

27.94

22.11

0.00

5.83

0.00

9.21

8.85

0.3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7.15

牧草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农用地

6524.35

333.42

333.42

0.00

0.00

0.00

0.00

61.84

41.07

21.75

0.00

19.32

0.00

20.77

19.85

0.9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95.26

合计

11826.28

252.88

228.31

0.00

0.00

0.00

24.57

131.65

113.15

113.15

0.00

0.00

0.00

18.50

18.5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84.53

城乡

建设

用地

小计

10390.20

252.88

228.31

0.00

0.00

0.00

24.57

131.65

113.15

113.15

0.00

0.00

0.00

18.50

18.5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84.53

城镇用地

1756.6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00

0.00

0.00

0.00

0.00

0.00

4.00

4.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00

农村居民点

6017.49

178.35

156.87

0.00

0.00

0.00

21.48

127.65

113.15

113.15

0.00

0.00

0.00

14.50

14.5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06.00

采矿用地

1086.80

33.80

30.71

0.00

0.00

0.00

3.0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3.80

其他独立

建设用地

1529.28

40.73

40.7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0.73

交通

水利

用地

小计

1190.6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交通运输

用地

1120.8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水利设施

用地

69.7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

建设

用地

小计

245.4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风景名胜

设施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特殊用地

245.4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盐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6727.85

29.52

26.57

0.00

0.00

0.00

2.95

64.32

43.09

38.44

0.00

4.64

0.00

18.86

17.52

1.34

2.37

0.00

2.37

0.00

0.00

0.00

0.00

0.00

93.85

水域

小计

3524.6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95

14.74

14.11

0.00

0.63

0.00

6.21

6.2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95

河流水面

3326.4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7.50

12.93

12.30

0.00

0.63

0.00

4.57

4.5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7.50

滩涂

198.1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45

1.81

1.81

0.00

0.00

0.00

1.64

1.6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45

自然保留地

3203.22

29.52

26.57

0.00

0.00

0.00

2.95

43.37

28.35

24.34

0.00

4.01

0.00

12.65

11.31

1.34

2.37

0.00

2.37

0.00

0.00

0.00

0.00

0.00

72.89

规划目标年面积

62016.35

43253.63

31276.80

1832.00

3616.40

0.00

6528.44

12128.70

10507.60

2130.31

5711.50

1177.24

1488.55

1373.30

1298.24

75.06

247.80

0.00

247.80

6634.01

3503.68

3308.98

194.71

3130.33

1919.88

期内增加

0.00

1232.93

588.33

88.13

157.12

0.00

399.35

686.95

501.93

377.67

0.00

124.24

0.00

182.65

177.36

5.29

2.37

0.00

2.37

0.00

0.00

0.00

0.00

0.00

1919.88

期内净增(+)、减(-)

0.00

-208.58

-316.51

-16.14

119.97

0.00

4.09

302.42

117.40

373.69

-305.99

90.44

-40.73

182.65

177.36

5.29

2.37

0.00

2.37

-93.84

-20.95

-17.50

-3.44

-72.89

0.00

附表10 贾汪区土地利用结构平衡表(2006—2020年)

单位:公顷

地类

土地

利用

现状

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

期内

减少

面积

合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

农用地

合计

城乡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合计

水域

自然

保留地

小计

城镇

用地

农村

居民点

采矿

用地

其他

独立

建设

用地

小计

交通

运输

用地

水利

设施

用地

小计

风景

名胜

设施

用地

特殊

用地

小计

河流

水面

滩涂

合计

43462.21

2838.08

1267.92

421.66

503.74

0.00

644.76

1554.79

1199.85

816.75

146.21

236.89

0.00

354.94

343.91

11.0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392.87

耕地

31593.31

1249.17

0.00

421.66

293.95

0.00

533.56

1119.32

895.69

645.77

114.01

135.91

0.00

223.63

217.67

5.9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68.49

园地

1848.13

348.57

27.58

0.00

209.79

0.00

111.20

76.03

60.37

38.87

0.00

21.50

0.00

15.66

14.66

1.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24.60

林地

3496.4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37.67

92.85

62.99

17.53

12.33

0.00

44.81

43.81

1.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37.67

牧草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农用地

6524.35

1240.34

1240.34

0.00

0.00

0.00

0.00

221.77

151.73

70.41

14.67

66.65

0.00

70.04

67.77

2.2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462.11

合计

11826.28

643.63

579.27

0.00

0.00

0.00

64.36

175.27

132.38

132.38

0.00

0.00

0.00

42.88

42.8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18.89

城乡

建设

用地

小计

10390.20

643.63

579.27

0.00

0.00

0.00

64.36

175.27

132.38

132.38

0.00

0.00

0.00

42.88

42.8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18.89

城镇用地

1756.6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50

0.00

0.00

0.00

0.00

0.00

12.50

12.5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50

农村居民点

6017.49

371.93

334.78

0.00

0.00

0.00

37.15

162.77

132.38

132.38

0.00

0.00

0.00

30.38

30.3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34.69

采矿用地

1086.80

109.40

86.82

0.00

0.00

0.00

22.5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9.40

其他独立

建设用地

1529.28

162.30

157.66

0.00

0.00

0.00

4.6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62.30

交通

水利

用地

小计

1190.6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交通运输

用地

1120.8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水利设施

用地

69.7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

建设

用地

小计

245.4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风景名胜

设施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特殊用地

245.4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盐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6727.85

222.22

200.00

0.00

0.00

0.00

22.22

98.86

67.86

58.78

0.00

9.08

0.00

23.63

22.23

1.41

7.37

0.00

7.37

0.00

0.00

0.00

0.00

0.00

321.08

水域

小计

3524.6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4.29

26.04

23.71

0.00

2.33

0.00

8.25

8.2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4.29

河流水面

3326.4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0.54

24.02

21.69

0.00

2.33

0.00

6.52

6.5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0.54

滩涂

198.1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75

2.02

2.02

0.00

0.00

0.00

1.73

1.7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75

自然保留地

3203.22

222.22

200.00

0.00

0.00

0.00

22.22

64.57

41.82

35.07

0.00

6.75

0.00

15.38

13.98

1.41

7.37

0.00

7.37

0.00

0.00

0.00

0.00

0.00

286.80

规划目标年面积

62016.35

42773.28

31272.00

1845.20

3862.50

0.00

5793.58

12836.30

10971.40

2752.05

5629.00

1223.37

1366.98

1612.10

1529.89

82.20

252.80

0.00

252.80

6406.77

3490.35

3295.94

194.41

2916.42

5532.84

期内增加

0.00

3703.93

2047.18

421.66

503.74

0.00

731.35

1828.91

1400.09

1007.91

146.21

245.97

0.00

421.45

409.01

12.44

7.37

0.00

7.37

0.00

0.00

0.00

0.00

0.00

5532.84

期内净增(+)、减(-)

0.00

-688.94

-321.31

-2.94

366.07

0.00

-730.76

1010.02

581.20

995.42

-388.49

136.57

-162.30

421.45

409.01

12.44

7.37

0.00

7.37

-321.08

-34.29

-30.54

-3.74

-286.8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