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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070691/2008-00021 文号: 发布机构: 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4-12-03 组配分类: 机构设置 有效期: 长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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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青山泉自然资源所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部署。

二、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前期调查、组织、听证、公示和呈报工作,负责农民建房宅基地和临时用地的申报、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四、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耕地保护工作,做好土地、矿产后备资源调查,协助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确权、登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工作。

六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七、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生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八、负责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九、配合做好市场管理,做好测量标志普查和管护工作。

 

负责人:任进国   电话:0516-87126526

 

贾汪自然资源所大泉分所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部署。

二、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前期调查、组织、听证、公示和呈报工作,负责农民建房宅基地和临时用地的申报、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四、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耕地保护工作,做好土地、矿产后备资源调查,协助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确权、登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工作。

六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七、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生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八、负责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九、配合做好市场管理,做好测量标志普查和管护工作。

 

负责人:阚世辉 电话:0516-87716118

 

贾汪自然资源所大吴分所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部署。

二、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前期调查、组织、听证、公示和呈报工作,负责农民建房宅基地和临时用地的申报、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四、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耕地保护工作,做好土地、矿产后备资源调查,协助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确权、登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工作。

六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七、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生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八、负责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九、配合做好市场管理,做好测量标志普查和管护工作。

 

负责人:刘文建 电话:0516-87030667

 

贾汪自然资源所紫庄分所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部署。

二、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前期调查、组织、听证、公示和呈报工作,负责农民建房宅基地和临时用地的申报、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四、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耕地保护工作,做好土地、矿产后备资源调查,协助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确权、登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工作。

六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七、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生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八、负责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九、配合做好市场管理,做好测量标志普查和管护工作。

 

负责人:鹿存明 电话:0516-87346034


贾汪自然资源所汴塘分所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部署。

二、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前期调查、组织、听证、公示和呈报工作,负责农民建房宅基地和临时用地的申报、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四、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耕地保护工作,做好土地、矿产后备资源调查,协助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确权、登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工作。

六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七、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生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八、负责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九、配合做好市场管理,做好测量标志普查和管护工作。

 

负责人:王少同  电话:0516-87101650

 

贾汪自然资源所江庄分所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部署。

二、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前期调查、组织、听证、公示和呈报工作,负责农民建房宅基地和临时用地的申报、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四、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耕地保护工作,做好土地、矿产后备资源调查,协助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确权、登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工作。

六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七、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生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八、负责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九、配合做好市场管理,做好测量标志普查和管护工作。

 

负责人:王文周 电话:0516-87910419

 

贾汪自然资源所塔山分所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部署。

二、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前期调查、组织、听证、公示和呈报工作,负责农民建房宅基地和临时用地的申报、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四、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耕地保护工作,做好土地、矿产后备资源调查,协助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确权、登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工作。

六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七、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生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八、负责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九、配合做好市场管理,做好测量标志普查和管护工作。

 

负责人:徐井刚 电话:0516-87301616

 

贾汪自然资源所耿集分所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部署。

二、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前期调查、组织、听证、公示和呈报工作,负责农民建房宅基地和临时用地的申报、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四、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耕地保护工作,做好土地、矿产后备资源调查,协助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确权、登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工作。

六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七、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生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八、负责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九、配合做好市场管理,做好测量标志普查和管护工作。

 

负责人:刘永旗  电话:0516-87500206

 

贾汪自然资源所茱萸山分所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部署。

二、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前期调查、组织、听证、公示和呈报工作,负责农民建房宅基地和临时用地的申报、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四、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耕地保护工作,做好土地、矿产后备资源调查,协助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确权、登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工作。

六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七、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生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八、负责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九、配合做好市场管理,做好测量标志普查和管护工作。

 

负责人:王  亮 电话:0516-87889799

 

贾汪自然资源所潘安湖分所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部署。

二、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前期调查、组织、听证、公示和呈报工作,负责农民建房宅基地和临时用地的申报、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四、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耕地保护工作,做好土地、矿产后备资源调查,协助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确权、登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工作。

六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七、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生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八、负责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九、配合做好市场管理,做好测量标志普查和管护工作。

 

负责人:马芳 电话:0516-68008801

 

贾汪自然资源所老矿分所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部署。

二、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前期调查、组织、听证、公示和呈报工作,负责农民建房宅基地和临时用地的申报、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四、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耕地保护工作,做好土地、矿产后备资源调查,协助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确权、登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工作。

六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七、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生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八、负责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九、配合做好市场管理,做好测量标志普查和管护工作。

 

负责人:张 勇

 

贾汪自然资源所工业园区分所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部署。

二、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前期调查、组织、听证、公示和呈报工作,负责农民建房宅基地和临时用地的申报、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四、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耕地保护工作,做好土地、矿产后备资源调查,协助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确权、登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工作。

六 、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七、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生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八、负责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九、配合做好市场管理,做好测量标志普查和管护工作。

 

负责人:纵博 电话:0516-6701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