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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2719/2016-00033
分 类
收费标准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16-08-23
标 题
土地闲置费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土地闲置费
时 效
长 期
土地闲置费
一、收费项目:土地闲置费
二、收费标准:按划拨或出让土地价款的20%计征,逾期缴纳土地闲置费的,从逾期日起,按日加收0.1%的滞纳金。
三、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苏价服【2008】330号
苏财综【2008】78号 苏财综〔2014〕105号
四、备注:依据《苏财综〔2014〕105号 》文,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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