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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000060/2021-02619 文号: 苏自然资函Ƒ2021ƛ279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生成日期: 2021-04-06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有效期: 长 期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后评估计划的通知

 

 


苏自然资函〔2021〕279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

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后评估计划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和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为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后评估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各有关单位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应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开展工作。在起草阶段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将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制定说明和有关材料,按照规定程序提交厅法规处,法规处开展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同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二、厅法规处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机制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把关作用,对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要在书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三、法规处将联合相关处室,开展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实施成效、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为下一步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提供依据,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四、各处室根据工作实际,需另外制定规范性文件,请及时与法规处联系,确保规范性文件应审尽审、应备尽备。

厅法规处联系人:袁雪霞;电话:86590364(6364)

 

附件1: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

附件2:2021年规章、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计划表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3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