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科学部署“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御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地质环境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特编制《启东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面沉降、特殊类土(软土、砂土)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依据
(一)《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二)《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江苏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实施方案》《南通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三)《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启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启东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其它相关行业规划;
(四)启东市地质灾害相关调查评价报告、南通市特殊类土分布调查报告中有关启东市相关成果、南通市地面沉降年度监测项目—启东市测量成果报告。
(五)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适用范围
启东市行政区域面积 1714.59 平方千米,其中陆域面积1233.86 平方千米,黄海面积 296.32 平方千米,长江面积 184.42平方千米。本规划的适用范围为陆域和滩涂,面积 1471.92 平方千米(包含滩涂面积 238.06 平方千米)。
四、规划期限和基准年本规划以 2020 年为规划基准年,规划期 2021—2025 年。
第二章 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和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启东市地质灾害主要有地面沉降和特殊类土(软土、砂土)灾害,地质灾害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较为重要的因素之一。
(一)地面沉降
“十三五”期间,由于深层地下水压采、限采措施不断推进,地面沉降总体发展趋势得到了有效控制,目前沉降区域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和南部沿江地区,包括吕四港镇、近海镇、东海镇、寅阳镇等地区,中心沉降速率超过 5 毫米/年。
(二)特殊类土灾害
1、软土
启东市软土很发育,全区均有分布,岩性主要为淤泥质粉质粘土和淤泥,顶板埋深全区都较深,多大于 15 米,仅在吕四港镇东部、东海镇东南部、惠萍镇西南部、王鲍镇中部等地区小于 20 米;软土厚度在南阳镇中部、北新镇、启隆镇、吕四港镇西部、寅阳镇东部等地区小于 15 米,其余大部分地区厚度在 15—25 米之间。
2、砂土
启东市砂土非常发育,岩性主要为粉土、粉砂,顶板埋深全区都较浅,大部分地区在 10 米以浅,仅在海复镇东部、启隆镇东部等地区顶板埋深大于 10 米;砂土厚度较大,多大于20 米,在吕四港镇西部、北新镇、启隆镇、南阳镇、近海镇、惠萍镇中部、寅阳镇东部等地区厚度超过 30 米。
二、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启东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各项规划任务扎实落实,实现了地质灾害无重
大财产损失,地质灾害防治综合能力取得全面提升。
(一)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2020 年 5 月发布了《南通市地质灾害调查排查等十项制度》,包括地质灾害调查排查、巡查核查、值班值守、预警预报、信息报告、应急会商、应急处置、防治科学普及、培训演练和“两卡”发放等,极大地完善了启东市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建设。
(二)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基本形成
“十三五”期间,针对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监测,依托江苏沿海综合地质调查、南通市地面沉降监测(启东市测量成果)等项目,进一步优化了启东市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立了地上、地下一体化监测网和地下水监测网,其中地上监测网包括 14
个国家水准点、10 个国家 GPS 点、3 个一级 GPS 监测点、9
个二级 GPS 监测点、311 千米水准路线和 InSAR 全覆盖,其主
要目的是监测地面高程的变化;地下监测网包括 1 座基岩标,
其主要目的是监测松散层的沉降量;地下水监测网包括 4 眼地
4
下水水位动态监测井,其主要目的是监测不同含水层水位的变
化,为研究地面沉降机理提供基础数据。
(三)地下水水位和地面沉降防控效果显著
“十三五”期间,启东市地下水水位持续上升,总体上水位
埋深大的区域上升幅度大。2020 年地下水水位埋深已全部回升
至 15 米以浅,平均水位埋深为 10.60 米,2015 年全区平均水
位埋深为 20.10 米,5 年平均水位上升幅度达 9.50 米。水位上
升幅度最大是启东北新监测点,2015 年平均水位埋深 27.70 米,
2020 年平均水位埋深 14.34 米,上升了 13.36 米;其余监测点
水位上升幅度在 4—10 米之间。
根据启东市多年地面沉降监测资料,“十三五”期间由于深
层地下水压采、限采措施不断推进,地面沉降发展态势得到有
效控制,沉降区面积从 331 平方千米减少到了 119 平方千米,
部分地区出现地面上升现象。
(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序推进
“十三五”期间,启东市逐步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约 80 个,为地区开发建设提供
了基础性数据支撑。
(五)地质灾害防灾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
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
和培训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的指导思想,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
治政策法规以及防灾、避险、自救和互救等知识,对地质灾害
5
防治管理人员、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员进行多次培训。每年以
“4.22”世界地球日和“5.12”防灾减灾日为契机,采用横幅、宣传
屏和发放有关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
保护知识。并在门户网站上设置科学普及专栏,介绍地质灾害
防灾减灾的基本知识、有关政策法规和防灾避险与救护技能,
使更多的人了解和熟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建立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良好的群众基础,提高了全社会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
三、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一)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依然存在
“十三五”期间地面沉降虽然总体趋缓,但区域大部分都处
于含水层发育、松散层巨厚的原生地质背景条件之下,地面沉
降相对易于发生。区内软土、砂土很发育,工程地质性质差,
容易发生地面不均匀沉陷、液化、基坑壁坍塌等问题,需要在
工程建设活动中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地质灾害监测有待进一步加强
“十三五”期间,启东市已基本建成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并
定期开展地面沉降水准测量,编制了启东市测量成果报告。但
由于工程建设等原因,部分地区地面沉降监测点遭受不同程度
的破坏,影响了监测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地面沉降虽然总
体趋势趋缓,但局部地区沉降量仍然较大,特别是吕四港镇、
近海镇、东海镇、寅阳镇等沿海和沿江开发建设区域,监测点
密度无法满足统计分析需要,仍要加密布置监测站点。
6
(三)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认识有待提高
目前,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知,未能被广大群众中得
到有效普及,甚至一些政府职能部门,也对其缺乏足够的了解,
这样就导致部分工作的开展、数据的互通、经费筹措上存在一
定困难。
7
第三章 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
管理创新,以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能力
建设为主线,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启东“接轨大上海,聚焦长江口,融入
长三角,放眼全世界”的理念,建设“强富美高”新启东提供
坚实保障。
二、防治原则
(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始终做到
防灾为了人民、防灾依靠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激发全民防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全民防灾
减灾意识与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提升能力,降低风险
着重加强地质灾害基础调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程
防御等工作,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的能力,服务社
会经济发展大局。
8
(三)统筹部署,突出重点
地质灾害防治应紧密结合启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
体规划,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
平,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讲究实效,选择重点地
区和重点工程,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带动和推进全区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
(四)科技创新、讲求实效
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支撑作用,推动常规方法与大数据、云
计算、物流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有机融合,鼓励开展
地质灾害调查识别、专业监测等方面的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地
质灾害防治水平和实效。
三、防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降低地质灾害综
合风险水平为总目标,全面提升监测水平,持续强化综合治理
水平,逐步完善能力建设体系,力争地质灾害防治水平走在全
市前列。
(二)具体目标
1、地面沉降监测体系更趋完善
加密部署地面沉降重点地区的监测网络,包括东部沿海地
区和南部沿江地区,继续开展常态化地面沉降监测,新建普通
水准标石 23 个,水准测量路线 162 千米。
9
2、灾害风险程度明显降低
地面沉降形势持续好转,继续做好地下水压采、限采管控
措施,地面沉降重点区域如东部沿海地区和南部沿江地区,控
制平均速率小于 15 毫米/年。
3、综合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地质灾害管理制度、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地质灾
害数字化管理全面实现,基础研究不断深化,全区地质灾害防
治科技水平明显提升。继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业务
培训 40 人次以上。
10
专栏 1 启东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十四五”期间重点指标表
序
号
|
|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 年指标
|
|
指标
属性
|
地面沉降水准路线建设 千米 162 约束性
1 监测预警 地面沉降常态化监测 次 2 约束性
地下水动态监测 次 5 约束性
2 综合治理 重点区域地面沉降平均速率 毫米/年 小于 15 预期性
|
3
|
|
综合防灾
能力
|
|
地质灾害数据库更新及维护 个 2 预期性
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培训 人次 40 预期性
|
11
第四章 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防治区划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依据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地质灾害类型、时空分布规律
及发展趋势,结合人类活动强度等外动力条件,将地质灾害
易发区划分为地面沉降、特殊类土(软土、砂土)地质灾害
易发区。
(一)地面沉降灾害易发区
地面沉降灾害易发区划分标准主要依据《地面沉降调查
与监测规范》(DZ/T 0283-2015)中的“7.2.2 表 8 地面沉降
易发性评价表”,结合启东市地面沉降实际发生情况,建立
适宜性的易发性评价指标体系来进行判定。
地面沉降易发区分布于启东市广大平原,总面积 1471.92
平方千米,其高易发区面积 44.92 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吕
四港镇北部和寅阳镇东部等地区;中易发区面积 925.78 平方
千米,主要分布于吕四港镇、合作镇、王鲍镇、汇龙镇、东
海镇、惠萍镇、寅阳镇等地区;其余地区为低易发区,面积
501.22 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吕四港镇西南部、近海镇、海
复镇东部、南阳镇东部、北新镇、启隆镇、寅阳镇中部等地
区。
(二)特殊类土(软土、砂土)灾害易发区
特殊类土(软土、砂土)灾害易发区划分主要依据《江
12
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中的相关规定。
软土灾害在启东市均有分布,其中中易发区主要分布在
吕四港镇东部、南阳镇北部、王鲍镇、汇龙镇、惠萍镇、寅
阳镇、东海镇东部等地区,面积平 499.22 方千米;其余地区
为低易发区,分布在吕四港镇西部、合作镇、海复镇、近海
镇、南阳镇、北新镇、启隆镇等大部分地区,面积 972.70 平
方千米。
砂土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在广大的平原区,全区多为中
易发区,面积 1459.93 平方千米,仅在海复镇和启隆镇东部
地区有低易发区分布,面积 11.99 平方千米。
二、地质灾害防治区划
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现状、易发区分布以及人类工程活动
特点,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以人口密集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区为地质灾害防治
重点,将启东市划分为 3 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面积 444.67
平方千米,2 个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面积 1027.25 平方千
米。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Ⅲ)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启东市的汇龙镇、北新
镇东部、吕四港镇、寅阳镇东部等地区。其中,地面沉降及
特殊类土重点防治区主要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地下水、地面
沉降动态监测;优化及完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严格落实地
13
下水压采、限采措施;合理规划城市建(构)筑物分布及密
度;适当选择工程桩基础;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
度等。
1、启东南部重点防治区(Ⅲ1)
防治灾种:地面沉降、特殊类土(软土、砂土)灾害。
分布范围:分布于北新镇东部、汇龙镇、惠萍镇西部等地
区,面积 307.48 平方千米。
2、吕四港镇北部重点防治区(Ⅲ2)
防治灾种:地面沉降、特殊类土(软土、砂土)灾害
分布范围:分布于吕四港镇北部沿海地区,面积 107.82
平方千米。
3、寅阳镇东部重点防治区(Ⅲ3)
防治灾种:地面沉降、特殊类土(软土、砂土)灾害
分布范围:分布于寅阳镇东部沿海地区,面积 29.39 平方
千米。
(二)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Ⅱ)
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主要分布在启东中部和东部地区,
主要防治灾种均为地面沉降、特殊类土(软土、砂土)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地下水、地面沉降动态监测;合理
利用地下水;加强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监督管理等工
作等。
1、启东中东部一般防治区(Ⅱ1)
14
分布范围:分布于海复镇、合作镇、近海镇、南阳镇、
东海镇、寅阳镇等地区,面积 975.63 平方千米。
2、启隆镇一般防治区(Ⅱ2)
分布范围:分布于启隆镇全部地区,面积 51.60 平方千
米。
15
第五章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结合启东市沿海地带地质环境条件及区域发展规划,对
开发强度大、人口聚集度高的沿海地带开展专项地质灾害调
查,初步查清沿海地带吹填土范围、类型、厚度等。由于吹
填土的大面积堆载,会导致产生较大的沉降量,为加快围垦
区开发利用,可开展吹填土的快速固结相关研究,并提出相
应防控措施或建议。
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
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围绕地质灾害监测需求,掌握现有
地面沉降监测网络现状,在此基础上新增普通水准标石 23
个、水准测量 162 千米,提升 InSAR 监测影像分辨率,完善
并优化地上—地下一体化的立体地面沉降监测网络体系。在
定期维护更新已有监测设施的基础上,完善并优化现有地面
沉降监测网络。探索满足不同区域、不同尺度的地面沉降监
测方法体系,切实做好基于水准测量、GPS 监测、InSAR 监
测、基岩标分层标测量等多方法融合的地面沉降常态化监测
工作。建立监测点位共享、监测标准协同、监测时间统一,
监测成果互通的全要素一体化地面沉降监测联动机制。
三、提高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水平
利用水准测量、GPS 监测、InSAR 监测、基岩标分层标
测量等多手段融合监测,开展多期数、多尺度、全覆盖的地
16
面沉降常态化监测工作,准确掌握地面沉降态势。结合多年
全区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进一步明确地面沉降成因机理,
从而为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分提供依据。至规划期末,确保启
东市的沿海沿江重点开发区地面沉降防控形势持续好转,平
均沉降速率控制在 15 毫米/年以内。
四、重视地质灾害综合能力建设
(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联动机制
根据《南通市地质灾害应急会商制度》要求,进一步落
实启东市各相关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救”“治”工作上
的分工,强化统筹兼顾、资源共享,做到各司其职、协调联
动。严格按照《南通市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制度》《南通市地
质灾害信息报告制度》要求,确保应急值守及信息通报规范
化;结合《南通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规则》,以实施紧
急救援为重点,以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为依托,资源共享、
形成合力,全面提升应急处置的科学化、标准化水平,不断
强化启东市地质灾害应急支撑能力。
(二)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的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
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于评估中可能引发
地质灾害或可能遭受危害的建设工程,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
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并提出具体预防治理措施。
17
(三)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人才业务能力提升
不断壮大地质灾害防治人才队伍,提升专业人员管理水
平、技术水平、决策能力、综合素质,用新方法、新技术不
断提升地质灾害临灾避险、监测预警、信息报送、调查评价、
风险管控、综合治理等地质灾害防治业务水平,规划期内累
计参训不少于 40 人次。
(四)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与文化建设
积极完善地质灾害数据库,及时对接南通市地质灾害信
息平台,强化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
治科普知识,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和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切实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启东市政府和部
门均应制定地质灾害防灾知识科普宣传计划,全面提高地质
灾害防灾、抗灾的水平与能力。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作为自然资源规划管理的基础
性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影响到人民生命财
产安全,在对自然资源进行规划和管理时,需要首先考虑地
质灾害危险,减小和降低地质灾害的风险。
五、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数字赋能工程
坚持利用数字技术赋能地质灾害防治全过程,推动地质
灾害防治工作向现代化、智慧化转型。在路径上,迭代升级
现有的地质灾害数据库平台;在制度上,实现市区联动、信
18
息开放、资源共享。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综合治理、能
力建设等各环节的信息化基础保障能力。通过政府对地质灾
害防治工作中的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治
理的精准度,为全天候、全区域、全方位、全过程管控地质
灾害风险提供智能化支持。
19
第六章 经费概算
参照以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支出及同类工程项目
实施所需经费,概算“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总经费约
1190 万元,其中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评价经费 200 万元、地面
沉降常态化监测费用 80 万元、地下水动态监测费用 50 万元、
水准路线建设费用 10 万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 800
万、地质灾害数据库更新及维护费用 40 万元、宣传与培训
费用 10 万元,具体防治项目及资金概算见下表。
专栏 2 启东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经费概算表
|
序
号
|
|
项目
|
|
单价
(万元)
|
|
数量
|
|
经费
(万元)
|
|
实施时间
(年)
|
1 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评价 200 1 200 2021-2022
2 地面沉降常态化监测 40 2 次 80 2022、2024
3 地下水动态监测 10 5 次 50 2021—2025
|
4
|
|
水准路线
(普通水准标石)
|
|
/ 162 千米 10 2022
|
6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 800 2021—2025
|
7
|
|
地质灾害数据库更新及
维护
|
|
20 2 次 40 2021—2025
|
8 宣传与培训 2 1 次/年 10 2021—2025
9 合计 1190
20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
治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
命至上,不断强化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地
位,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
法制保障”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全面落实政府主导、
行业共治、全民参与的防治管理机制。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
增进协调沟通,制定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
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地质灾害防抗救各项工作无
缝对接。
二、加强资金保障
要不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地质灾害防
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积
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管理、市
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
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实施,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御水
平和能力。
三、加强考核评估
要不断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考核和动态评估机制,制定实
施方案和年度防治方案,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重大工程和
重点项目进行细化分解,并逐年落实。
21
四、加强宣传教育
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
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宣传画、网络等形式,开展多
层次、多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地质灾害
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让地质灾害
防治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全面增强公众的地质灾
害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
围。
22
第八章 附则
本规划自启东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国家、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有
关规定执行。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