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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41826/2020-00010 文号: 发布机构: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泽分局
生成日期: 2020-03-13 组配分类: 地质灾害预报 有效期: 长 期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洪泽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指示,切实做好2020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省、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和防治重点

(一)趋势分析。根据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特征,结合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区气象部门对2020年汛期气候趋势预测,2019年我区地质灾害趋势如下:一是以滑坡、崩塌类型为主,规模小至中等,突发性强;二是易发生于山地丘陵地区和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地区;三是时间分布上季节性特征明显,地质灾害发生与强降雨、极端气候同步,特别是汛期和连续降雨期间,发生可能性较大。

(二)重点防范期。6月上旬至9月下旬以及非汛期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为地质灾害易发期和重点防范期,重点关注汛期及极端天气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特别是连续降雨3天以上或日降雨量超过30毫米,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雨后120小时内,更应重点防范。

(三)防治重点。经过排查,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按灾种分:崩塌型地质灾害1处、滑坡型地质灾害1处;按区域分:老子山镇安淮寺北侧1处、老子山镇龟山1处,安淮寺北侧1处隐患点被列入省重要隐患点。

二、防治目标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重点行业领域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工作的有关要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年度“三查”工作(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加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力度,加快推进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加强地质灾害处置能力,确保灾(险)情有效处置率100%。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三、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制,各镇街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63号、苏应急〔2019121号)的相关要求,突出各级政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严格落实防灾责任。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职责;气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水务、交通、住建、教育、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防范工作。各镇街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村()、学校、矿山企业、景区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监测预警。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健全和更新完善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镇街和部门,要经常性的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回检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体的发展变化情况。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要逐区逐点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监测人员,并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示牌。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和水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共享资源,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三)加大治理力度。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镇街和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加强核查落实,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和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工作。对当年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进行应急排险处置,消除险情,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列入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计划。区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尽快完成安淮寺北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四)推进体系建设。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镇街要及时编制发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查明的地灾灾害隐患点,逐点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逐人逐户发放防灾责任卡或防灾明白卡,切实做到防灾责任落实到位、“两卡”发放到位、防治方案编制到位、应急预案制定到位。健全重点防范期和重点防范时段值守指导,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落实灾(险)情速报、续报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通畅、报告迅速、处置及时。

 ()加强宣传教育。各镇街和区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 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土地日、防灾减灾日等重要纪念日, 采取向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设立警示宣传牌、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画、举办讲座等方式,开展识灾、报灾、避灾、减灾、救灾等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2020年3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