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2022年度标定地价成果公示
一、地价内涵
(一)估价期日
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估价期日为每年1月1日,故本次标定地价的估价期日为2023年1月1日。
(二)权利特征
权利特征宜为相对完整的土地权利价格,不考虑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的限制。
(三)价格类型
价格类型应反映标准宗地的使用权类型现状。其中,出让土地的标定地价应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划拨土地的标定地价应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租赁土地的标定地价应以年租金形式表现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本次洪泽区城区标定地价全部为出让土地使用价格。
(四)土地用途
根据标准宗地的利用现状并参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二级类用途分类标准设定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
(五)容积率
根据标准宗地现状土地容积率进行设定。
(六)使用年期
出让土地的使用年期按各用途的法定最高年期或政策规定的年期设定,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矿仓储用地为50年。
(七)土地开发程度
经土地估价师实地踏勘,本次标准宗地现状开发程度有“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讯“六通”和宗地红线内达到场地平整“一平”的开发水平;“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气、通讯“五通”和宗地红线内达到场地平整“一平”的开发水平。
(八)市场条件
在市场条件下形成的土地权利价格,包括在公开市场条件下形成的客观合理价格和特定市场条件下形成的市场关联各方可接受的价格,本次评估的为公开市场条件下形成的客观合理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