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 月
总则
“十四五”时期,是启东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 程、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关键阶段。
为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安全要求,统筹部署启东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提高对启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
(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 年)》《南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启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启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文件和规划,编制《启东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作为启东市“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落实国家、省、市矿产资源战略与部署,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适用于启东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除石油、天然气以外的 矿产。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
203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矿产资源及矿业发展现状
一、矿产资源概况
启东市矿产资源种类单一,规模小。截至2020年底,全市
已发现的矿产主要有砖瓦用粘土、陶粒用粘土、地热及矿泉水共 4 种,在采矿产仅矿泉水1 种。其中,砖瓦用粘土及陶粒用粘土
已停采,矿山企业转型,全面退出矿业市场;地热资源丰富,水 温32-55℃,未利用,资源潜力大,具有广阔的开发利用前景; 全市第Ⅳ承压含水层广泛分布富含锶、偏硅酸等微量元素矿泉 水,开发潜力大。
二、矿业发展现状
矿产勘查成果显著。“十三五”期间,鼓励并积极引导社会
资本投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矿产勘查,新增2 宗地热探矿权,完成了江海产业园和圆陀角旅游度假区2 处
地热勘查,实施的地热钻井均成功出水,新增2处可开发利用矿
产地,为地热开发奠定良好的资源基础。
矿产开发强度调控见效明显。落实国家、省、市产能调控要 求,关停、转型全部砖瓦用粘土矿山,矿山总数由2015年的41
个减少到2020年的1个;稳定矿泉水资源供给,2020年开采总
量1.5 万吨,开发利用强度得到有效调控。
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全市科学统筹、
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对城市规划区、旅游风景区、生态保护区
和重点经济带等区域先后开展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长江经济带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截至 2020年底,全市共完成矿山生态治理
修复面积1.32平方千米,全面完成矿山治理规划目标,矿区生 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
矿产资源管理效能持续提升。落实《南通市地热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有序推进地热资源勘查管理,督促勘查成果资料应交尽交;全面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实地核查,切实履行矿业权监督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全市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提供依据,有效提升地方矿业管理服务能力。
第二节形势与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 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时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向海发展战略、接轨上海战略,跑好第一棒,加快建设沪苏通一体融合发展窗口城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探索实践是启东现代化建设新阶段新使命新要求。面对加快实现国家战略落地转化,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相互促进,构建矿业绿色发展格局是启东矿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稳定矿产资源供给。一带一路、长江经济 带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带动各类产业发展。 新时期对非常规能源和矿产的需求与日俱增,乡村振兴发展战
略、旅游业发展目标将拉动地热、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需求,配套日益兴旺的文旅产业成为地方发展新的趋势和热点。启东市地热、矿泉水资源丰富,开采利用率低,要统筹部署地热资源勘查,加快推进资源开发利用进度,提升供给能力,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资源的需求,推动全市矿业经济呈良性发展态势。
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构建矿业绿色发展格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科学优化资源勘查布局;进一步发挥清洁能源的优势,引导地热综合梯级开发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矿山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
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创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立足效能提升,加强矿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管理领域创新,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调控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矿产资源管理方式转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为主线,强化资源保障能力,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矿业绿色发展新格局,为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加快建设沪苏通一体融合发展窗口城市,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启东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生态管控要求,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定位,统筹部署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绿色矿业,实现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的共赢局面。
二、需求导向、服务保障
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立足地方矿产资源禀赋条件,
加大地热资源勘查力度,夯实资源保障基础;稳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三、集约节约,高效利用
坚持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理念,优化矿产开发结构,推广
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装备,不断提升矿产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水平。
四、深化改革、创新驱动
发挥改革创新的引领作用,促进资源保护与利用方式转型,
深化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矿区生态修复保护等制度建设,探索构建管理新机制。
第三节规划目标
一、2025年规划目标
资源保障能力得到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业绿色
发展稳步推进。
(一)矿产勘查
加大地热资源勘查力度,预期新增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地 2处,为资源开发利用奠定基础。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2025年,全市年开采总量预期在 15 万吨以内,矿山总数预期在 3 家以内。
(三)矿业绿色发展
积极推进绿色勘查,全面建设绿色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实现开采矿种全覆盖,至 2025 年,全市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比例
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矿产资源勘查
|
新发现矿产地
|
个
|
[2]
|
预期性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总量调控
|
年开采总量
|
万吨
|
≤15
|
预期性
|
矿山数量
|
个
|
≤3
|
预期性
|
矿业绿色发展
|
绿色矿山建设
|
绿色矿山建成比例
|
|
≥50%
|
预期性
|
二、2035年展望目标
地质勘查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和延伸,矿产勘查工作程度显
著提高,资源供给保障能力稳定;矿业空间布局更加科学,矿山规模结构优化合理,资源高效利用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实现绿色管控理念贯穿矿业发展全领域,全面推行绿色勘查,矿业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矿产资源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实现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第三章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夯实资源保障基础
第一节统筹实施矿产资源勘查
一、科学设置勘查规划区块
以地热为勘查目标,统筹部署矿产资源勘查,不断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在研究程度高、成矿条件有利、资源潜力大、找矿前景优越的有利区域或地段划定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引导矿业权有序
投放。全市共划定地热勘查规划区块 4 个。
二、强化勘查准入管理
探矿权申请人的资金能力必须与申请的勘查矿种、勘查面积
和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严格限制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失信记录的探矿权申请人参与交易活动。外商投资企业应遵循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产业规定,从事矿产勘查活动。
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勘查主体。矿产勘查部署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管控要求。地热矿业权投放原则上应保持2 千米以上间距。
勘查项目应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与措施。
第二节加强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
切实履行地质资料管理职能。贯彻落实《江苏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0〕12号),做好地质资料汇交、保 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严格地质资料汇交监管。 监督、引导和鼓励各地勘单位、工程建设单位等汇交人履行地质资料汇交义务,要求地质资料应交尽交,实现各类地质资料的统一管理。
创新地质资料汇交与共享机制。加强与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强化各类地质资料汇交与共享服务,建立地质资料共享与服务体系,加大地质资料共享与服务力度,提升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第四章 推进矿产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第一节严格开发准入要求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地热、矿泉水资源为开发重点, 严格开发准入要求,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水平。
严格按照国家矿业权出让规定出让采矿权,保护正当合法竞争。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遵循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产业规定,从事采矿活动。
采矿权投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管控要求。国家和省 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内禁止从事采矿活动。
严格落实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矿山服务年限相适应的要求。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高于规模准入标准的,以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为准。
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矿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鼓励、限制、淘汰、禁止等规定要求,禁止采用落后的、破坏和浪费资源的开采技术。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矿山企业应保障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
第二节保障资源需求与资源集约利用
一、合理调控开发利用强度
引导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提高资源供给能力,保障经济社会
发展的合理资源需求。至2025年,全市矿产年开采总量预期在
15万吨以内,矿山数量预期在3 个以内。
专栏2 开发利用强度规划指标
序号
|
矿种名称
|
2020年实际值
|
2025年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年开采总量
(万吨)
|
矿山数量
(个)
|
年开采总量
(万吨)
|
矿山数量
(个)
|
1
|
地热
|
0
|
0
|
10
|
2
|
预期性
|
2
|
矿泉水
|
1.50
|
1
|
5
|
1
|
预期性
|
合计
|
1.50
|
1
|
15
|
3
|
预期性
|
二、引导资源集约综合利用
加大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发和应用,鼓励综合梯级开发
利用地热资源,引导与供暖、康养、旅游、种养殖及工业等相结合的地热综合开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坚持矿泉水资源优水优用,持续推进产品向多样化、节约化、 环保化方向发展,提高资源高效利用效益。
第五章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积极推进绿色勘查
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调整优化矿产资源调查勘查工作布局。 把生态保护理念贯穿于勘查立项、设计、实施、恢复和验收全过程,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及绿色勘查相关要求。
坚持技术创新,探索、总结和推广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技术、 新方法、新工艺。
加强管理创新,通过规划源头管控、项目设计编审把关、项目实施监管等措施,将绿色勘查要求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勘查工作。
第二节全面建设绿色矿山
落实绿色矿山标准和评价制度,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 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保护水平。预期至2025年末,全市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比例不低于50%。
积极推动生产矿山改造升级,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引导 矿泉水在采矿山在矿山环境、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矿山绿化、 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改造升级,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引导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 和运营管理,推进绿色矿山高质量发展。
通过政策激励、积极引导,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
施,探索优先用地、用矿、周边资源整合开发等保障绿色矿山资源需求。
第三节强化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加强全市新建矿山和生产矿山管理,探索建立“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对新建矿山强化源头管理。落实规划分区管理,严格新建矿山开发空间准入。实行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
对生产矿山加强事中监管。开展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监测评估,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矿山企业信息社会公示的重要内容和抽检的重要方面。引导生产矿山因地制宜优化矿区国土利用格局,为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创造条件。
强化和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 监管,为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提供资金保障。
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合力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十四五”规划组织实施各领域全过程,构建政府领导下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 头,发改、工信、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等协调配合的多部门联
动机制,明确职责,形成推进规划实施合力。
二、完善机制,提升规划实施效能
健全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制度,强化矿产资源规划在矿产资源管理中的管控作用。完善规划年度实施制度。对开发强度调控、结构调整等目标任务提出规划年度实施安排,有序推进矿业权投放,引导资源合理配置。
完善规划实施动态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掌握开发强度调控、布局结构优化等主要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分析相关新形势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为规划管理决策、调整修订提供重要依据。
严格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程序。确需调整的应由原编制机关向 原批准机关提交相应材料,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后进行规划调整。
三、强化监管,确保规划管控到位
严格矿业活动规划审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采等
项目立项以及矿业权设置必须符合规划,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发证,不得批准用地。
创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方式,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和矿业权人信用约束。坚持安全第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矿产勘查开发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矿产勘查、开发和保护不符合规划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者的责任。
四、深化改革,提高资源管理能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矿产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激励机
制,建立促进绿色矿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修复矿区生态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实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强化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监管。
加强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全面推进地质资料管理职能落实 到位,强化地质资料社会化共享应用服务。
五、加强创新,提升资源勘查开发技术水平
积极开展矿产勘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研究。鼓励开展
地热勘查技术的适用性研究,为清洁能源勘查提供技术支撑。 鼓励矿产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技术研究,引导矿山企业梯级综
合利用地热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开发效益。 加强技术交流和业务培训,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利
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资源管理等人才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
提高全市矿产勘查开发和资源管理能力、水平。
六、拓展渠道,强化资金投入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保障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
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鼓励的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项目。
七、加强数据融合,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县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强化规划信
息与数据融合。以自然资源“一张图”平台为基础,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规划管理信息数据与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实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储量、矿业权等基础数据库的衔接和共享,以规划管理信息化带动规划管理科学化,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附则
一、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附表、规划附图等组成,具有同 等效力。经批准后,由启东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二、规划由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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