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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8027XW/2019-00001 文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9-02-26 组配分类: 出让公告 有效期: 长 期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国土资矿出告[2019]第1号

 

海安市砖瓦用粘土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国土资矿出告[2019]1

 

根据国务院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由海安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号粘土资源采矿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矿区基本情况和要求

海国土资矿出告[2019]1粘土资源,位于墩头镇新舍村27组,该粘土资源经村民委员会申请、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和水利部门同意,系对墩头镇新舍村圩垦区(118地类)进行

粘土矿开发利用与土地复垦相结合,达到有效增加耕地的目的。

拟出让粘土资源四址:东至:圩垦区 ,西至:圩垦区 ,北至: 农田 ,南至: 河流  。东西长 185.65 米,南北宽 9.72 米,计 1804.31 平方米,平均开采深度0.7831米,粘土矿资源量 1413.1 立方米,折 2543.58吨。出让用途:制造砖瓦,开采时间从2019320日起至 2021 625日止。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凡本行政区域内具备采矿资格的的砖瓦生产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只可以独立竞买,不接收联合竞买,竞买人必须提交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查通过的地质报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等。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及方式

本次粘土资源采矿权挂牌出让底价为10.80/立方米·矿石,其中采矿权出让价款为3.60/立方米·矿石,粘土资源补偿款为7.20/立方米·矿石(粘土资源补偿款由受让方与资源所在村组结算)。

竞买人报价,在挂牌期限内统一以电脑输入自己的报价为准,最后以报价最高者竞得(详见采矿权出让电子挂牌报价办法),报价低于起始价无效。竞得人在挂牌截止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粘土资源采矿权出让合同》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承诺书》,交纳采矿权出让金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竞得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 2019 2 22日至 2019 3 13 1600时整,报名地点设在海安市国土资源局地矿科(海安市矿业权市场服务中心)

五、挂牌报价起止时间和地点

海国土资矿出告[2019]1号矿区挂牌报价起止时间为   2019 3 1 日至 2019 3 15 1600时整。申请报价地点设在海安市国土资源局地矿科(海安市矿业权市场服务中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受让人开采结束后,环境恢复治理应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承诺书内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要求。

2、采矿权出让价款不包括企业日常交纳的采矿权使用费。

3、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海安市国土资源局主持。

4、海安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出让公告有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安镇江海东路22

联系电话:051388917366         

联 系 人:周忠勤

 

                         海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2月21

 

 

 

粘土资源采矿权挂牌竞买须知

 

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部、省厅《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一、海国土资矿出告[2019]1号粘土资源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价工作,由海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1号粘土资源采矿权挂牌出让起始价由海安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江苏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确定。

三、1号粘土资源采矿权挂牌出让采用报价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该粘土资源采矿权出让起始价为10.80/立方米·矿石,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加价的幅度为0.20/立方米·矿石或0.20/立方米·矿石的整倍数,后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四、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日 1000 时前,按海安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挂牌出让文件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买的须填写《采矿权竞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同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竞买的另行填写《采矿权竞买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受委托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4)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①申请书为报名材料中提供的采矿权竞买申请书,②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为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报名材料中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为报名材料中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另需提交报名材料中提供的电脑报价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脑报价确认书和海安市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材料目录表。

经审核上述资料,符合要求的方可参加本次粘土采矿权出让电子挂牌报价。

五、竞买人的范围及资格按海国土资矿出告[2019]1号公告的规定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挂牌竞买:

1、填写的《海安市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承诺书》无效的;

2、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竞买文件资料的;

3、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竞买文件,但提交的竞买文件资料不齐全、内容不全的;

4、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5、竞买人受行政机关查处未结案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竞买后不得擅自变更粘土资源用途,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采矿权。严禁超出矿区范围开采,严禁超出开采深度开采。

七、竞买人须全面阅读竞买文件(采矿权挂牌出让文本),现场踏勘矿区,如有疑问可在报名截止日1000时前向海安市国土资源局地矿科咨询。竞买人对有关书面承诺须承担应尽责任并全面履行,不可撤回。

八、海安市国土资源局对已发出的挂牌出让文件进行必要的说明或修改的,在报名截止日1000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报名者,该说明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矿权挂牌出让文本的组成部分,如与原文本有矛盾时,前文服从后文。

九、本挂牌出让文本提供的矿区范围已经海安市国土资源局勘测定界,资源储量已经海安市国土资源局认定。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挂牌文件和合同要求开采,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到位。

十、出让合同签订及缴款方式:竞得人在挂牌截止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粘土资源采矿权出让合同》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承诺书》,并交纳采矿权出让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本次采矿权出让价款不包括采矿权使用费。

十一、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竞买人违约:

1、不按规定期限与海安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粘土资源采矿权出让合同》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承诺书》的;

2、竞得人不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价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

对违约者取消其竞得资格,同时按挂牌竞得价高的顺序,另行出让给次高竞得人。

十二、本次粘土资源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十三、本次挂牌出让矿区开采过程中遇到的其他矛盾,由资源利用单位负责协调解决。海安市国土资源局对本挂牌出让须知保留最终解释权。                    

 

 

海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2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