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8—2015年)
淮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二、主要依据
三、基准年、规划期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 规划背景
一、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
二、矿产资源潜力及供需状况
三、今后地质工作的趋向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四、分期目标
第四章 地质调查评价与矿产勘查
一、地质调查评价
二、矿产资源勘查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业布局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区
三、开采规划区块
四、开采总量与矿山数量
五、矿山准入条件
六、矿山结构调整
七、资源综合利用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一、生态矿业建设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三、在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四、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工程
第七章 规划保障措施
一、公之于众,接受监督
二、明确职责,加强领导
三、培育完善矿业权市场
四、用技术创新推动找矿和开发利用
五、加大资金的引进和投入
六、完善规划体系
七、加强规划实施的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为全面落实新一轮《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任务和要求,合理开发利用淮安市的矿产资源,促进淮安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通过贯彻和细化省级规划中的调查评价和勘查重点,进一步优化矿业结构,调整和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达到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目标,特制定《淮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江苏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资源部《市、县两级矿产资源编制指导意见》、《江苏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市场对本市主要矿产资源的需求等。
三、基准年、规划期和适用范围
淮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是指导淮安市矿产资源勘查、保护与开发利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性文件,是淮安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对矿产资源勘查、保护与开发利用、矿山自然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要依据。
基准年:2007年。
规划近期为2008年—2010年;远期为2011年—2015年,展望到2020年。
适用范围:淮安市行政管辖区域内。
第二章 规划背景
首轮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政管理等方面均得到了有效的加强,规划的指导作用和政府的调控能力也得到了提高,有力地推动了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了矿产资源利用的科学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淮安市的矿业正朝着健康、有序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一、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
(一)地质工作与矿产勘查
从总体分析,地质工作已从过去的以找矿为主开始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城市地质环境调查、农业地质调查等多个领域转移。
商业性地质勘查进展较好,操作日趋规范,岩盐、芒硝、凹凸棒石粘土、地热、矿泉水等矿产的勘查都已进入商业化运作,并取得了实效。
“十五”期间,江苏省安排的地质调查评价和重点勘查项目、生态环境调查等覆盖本市,完成了全市生态地球化学调查和全市生态环境地质调查与监测。1:25万淮安市幅区域地质调查已经于2008年底结束。
截止2007年底,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34种,其中查明有资源储量的16种。矿产勘查工作程度(普查、详查、勘探)相对较高,详查以上矿产地占总数的74%,特别是岩盐、芒硝等优势和特色矿产全部达到详查以上。全市已探明的资源储量并列入《江苏省矿产储量表》的矿产地有23处,其中大、中型矿产地占矿产地总数的65%。
经过地质勘查,洪泽湖、淮安的含盐盆地新增了一批岩盐、芒硝储量;盱眙凹凸棒石粘土的矿产地和储量都有大幅增加;地热资源调查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2007年底,岩盐累计探明的资源储量为123.18亿吨,其中基础储量为45.16亿吨,资源量78.03亿吨;无水芒硝累计探明的资源储量为4.48亿吨,其中基础储量为3.62亿吨,资源量为0.86亿;伴生的钙芒硝资源储量为97.66亿吨,其中基础储量为32.48亿吨,资源量为65.18亿吨;探明的凹凸棒石粘土资源储量为6159.1万吨。
(二)开发利用现状
全市已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13种,目前正在利用的有岩盐、芒硝、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石料、凹凸棒石粘土、膨润土、水泥配料用粘土、砖瓦用粘土、石油、地热和矿泉水等11种矿产。
截止2007年底,全市共有各类矿山企业189个。矿山企业累计投资总额达277347.07万元。2007年度,全市各类矿山企业开采矿石总量1344.86万吨,全市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200499.23万元,矿产品销售收入179466.19万元。经济规模居前五位的是岩盐、芒硝、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玄武岩和凹凸棒石粘土,矿业产值占全市矿业总产值的99%。
经过几年的开发利用,淮安已基本形成了以盐化工、凹土、建材非金属为主的矿业优势。“十五”期间,凹土产业被江苏省政府确定为苏北资源型工业支柱产业,被江苏省科技厅确定为苏北星火产业带科技先导型区域支柱产业。总面积约33.5平方公里的淮安盐化工基地建设已经启动。该基地以岩盐资源为依托,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将逐步发展成为以盐化工及其产品的深加工、精细化工、合成材料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化工园区,将建设成为我国大型的盐化工产品生产中心、先进盐化工技术研发中心、盐化工产品流通信息中心。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十五”期间,全市通过政府财政支持和多渠道筹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4200多万元,治理了废弃露采矿山8个和数十个砖瓦窑废弃地,治理面积近1100公顷。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沿淮风光带、盱眙县城区等重点治理工程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配合淮安生态市、盱眙生态县的建设,倡导矿业循环经济,既重视重点矿山的治理和建设,也注重面上废弃矿山的整治,达到建立生态矿山,并逐步向“绿色矿山”的目标努力。建设了都梁广场、象山国家矿山公园这样有影响力的矿山治理典型。
全市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已受到重视,有的遗迹已得到了保护。盱眙象山国家矿山公园建设已初具规模,2008年正式开园。
为防止岩盐开采区引发地面沉降灾害,清浦、楚州城东等地区已启动和实施了基岩标、地面监测标设置和监测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地质矿产勘查投入不足,全市有的矿产资源的“家底”不清,地质工作与经济建设对矿产资源需求不相适应,地质工作有待加强。
2. 岩盐、芒硝的回采率通常≤25%,资源利用粗放现象较为严重。
3. 凹凸棒石粘土尚没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深加工程度也不够,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还跟不上世界水平,规模效益尚未体现,资源综合利用程度也有待提高。
4.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方经济的互动有待改进,资源开发整合尚需加强。如芒硝、岩盐的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的步伐需要加快,对地方经济的推动作用仍需加强;砖瓦用粘土和采石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尚未完全解决,矿业结构和布局也有待进一步调整和优化。
5. 在盐、硝的加工过程中,虽然经过盐硝分离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废水的浓度和污水的排放量都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还存在泄漏的隐患,要防患于未然。
6. 全市目前还有6个位于禁采区内的废弃宕口和35个关停的砖瓦窑废弃地需要治理,面积487公顷,估算共需要投入资金4700万元。由于历史和本市经济相对落后的原因,政府难以投入较多的资金用于关闭矿山的治理,因此本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任务、生态矿业建设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二、矿产资源潜力及供需状况
(一)矿产资源潜力
本市岩盐、芒硝、凹凸棒石粘土和地热具有资源潜力:
1. 淮安和洪泽湖两大含岩盐、芒硝矿的盆地,面积有近330平方公里,累计探明的岩盐资源量有123.18亿吨,保有的资源量在120亿吨以上,预测资源储量在1300亿吨左右。
2. 淮安和洪泽湖两个盐盆岩盐中普遍含钙芒硝,据勘探资料,已勘查的岩盐矿中伴生的钙芒硝资源量达97.66亿吨,保有的资源储量在95亿吨以上,钙芒硝资源应得到综合利用。
3. 洪泽湖82平方公里的盆地,累计探明的无水芒硝资源量在4.48亿吨,保有的资源储量在4亿吨以上,预测还蕴藏了14亿吨左右的芒硝资源。
4. 盱眙已查明的凹凸棒石粘土资源量(上省储量表)为6159.1万吨。而据2006年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完成的《盱眙地区凹凸棒石粘土资源潜力调查》结果,经详查、普查、预查,盱眙地区的凹凸棒石粘土资源量为53900万吨。因此资源潜力大。
5. 洪泽县老子山地区的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工作刚刚起步,开发前景颇好。全市地热资源的分布和资源潜力尚待进一步探索。
(二)矿产资源供需分析
1.资源储量保证程度分析
本市资源储量保证程度充足的矿产有岩盐、建筑石料用玄武岩等;较为丰富的矿产有凹凸棒石粘土、芒硝;其余的矿产短缺、紧缺或本地没有产出。根据本市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潜力、市场需求等因素,对本市主要矿产资源的可供性与保证程度作一概要的分析。
本市主要矿产中,岩盐资源最为丰富,开发潜力和发展空间很大。按现有的需求和生产水平计,足够开采上百年。
芒硝虽有一定的储量,但目前开发的速度较快,开采量大,回采率偏低,资源浪费严重。如不能控制开采量,提高回采率,将会加速资源的枯竭,大大缩短矿山的服务年限。
盱眙凹凸棒石粘土累计探明的资源量达6159.1万吨,占全国总储量的70%以上,资源优势明显,资源的潜力很大。按现有的储量,预计可供长期开采。此外,本市还有部分尚未进行过勘查的远景区,有望进一步扩大资源量,可保证长期开采的需要。
本市水泥用灰岩现可供开采的资源储量仅4046万吨,且部分还处在禁采区的边缘,按最近几年年消耗水泥用灰岩40万吨计,可以保证开采数十年。
盱眙有丰富的建筑用石料资源,主要有玄武岩,包括用于高速公路路面铺设之用的优质玄武岩和建筑石料用灰岩。但随着禁采区的实施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实际可供开采的资源和矿产地并不多。但这类资源只要按规划有计划地开采,可满足市场的长期供应。
全市近几年年生产标砖16亿块以上,需砖瓦用粘土约200万立方米(折合360万吨)。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的文件,全市砖瓦用粘土的开采量还要有较大幅度的压缩,砖瓦窑还要逐步关停,城镇建设将逐步减少使用粘土实心砖。传统砖瓦产品的缺口将由新型墙体材料取代。
地热既是水资源,同时又是能源资源,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既能节约大量的能源,又不会污染环境,开发前景看好。本市的地热开发已经起步,只要合理开发,地热可长期可持续利用。
2.矿产品供需形势
本市岩盐、芒硝、建筑石料用玄武岩、凹凸棒石粘土等矿产资源丰富,保证程度高,可满足本市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供应,还可销往外地;水泥用灰岩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禁采区实施的原因,开采矿山和开采量将大幅度减少,资源保证程度降低;石油、煤、铁等矿产对外依存度高;砖瓦用粘土由于耕地保护的原因,呈逐年压缩的态势,砖瓦供应会长期偏紧。
三、今后地质工作的趋向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根据淮安市矿产资源的现状、潜力和市场需求趋势,今后一段时期内,淮安市地质工作重点是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基础地质勘查,不断拓展和提升地质工作的社会服务功能,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加强优势矿产的远景调查和勘查规划,尤其是岩盐、芒硝、凹土要作为本市地质勘查工作的重点,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提供更为可靠的资源保障;三是要倡导和实施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的水平,注重产品的深加工,推进矿业经济向纵深发展;四是继续加强在采矿山和关闭矿山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推进“绿色矿山”的建设。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围绕“生态市”的建设,调控开采总量,提升矿业结构;依靠科技进步,加快矿产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转变,提高资源的保障能力;突出合理开发、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发展主题,积极探索有淮安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在更高层面上构筑以岩盐、芒硝、凹土新兴产业为先导,支柱产业为支撑,符合新型工业化的产业结构体系;突出资源整合、产业集聚和品牌优势,以园区为载体,形成以大企业集团为龙头,大中型企业协调发展的矿业深加工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原则
矿产资源不可再生,为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要务必坚持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原则,不能再走以往那种“有水快流”、乱采滥挖的老路。
(二)资源开发与环保优先的原则
统筹矿业活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各方利益,建设生态矿业。要把环境保护放在首位,从矿山设计开始至矿山闭坑的全过程都要重视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
(三)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的原则
正确处理市场调节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关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的重点和规模,以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和资源有效供给。
(四)矿业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淮安历来是以农业为主的地区,经济发展落后于苏南地区,应利用本市丰富的岩盐、芒硝和凹土资源,走矿业发展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道路,利用优势矿产的开发打造成全国的盐化工和凹土产销基地,以矿业发展推动淮安经济的发展。
(五)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原则
矿产资源开发要与经济发展、市场需求、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既要保护好宝贵的资源,又要满足当前经济发展的基本需求,更要考虑长远经济社会的需求,要密切结合,统筹考虑,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原则,达到保障经济发展的需求。
三、总体目标
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地质勘查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和延伸。矿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矿业布局更趋合理,矿山数量进一步减少,矿业规模经济得以实现,以资源开发为依托的盐化工工业园区和凹土产销基地逐步建成。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逐步创建“绿色矿山”,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至2015年,淮安市的盐化工新材料产业将被打造成为淮安市销售超过千亿元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将淮安市的优势矿产建设成为华东乃至全国闻名的盐化工和凹土产销基地。
四、分期目标
(一)近期目标(至2010年)
到2010年,形成一批在国内具竞争力的知名企业、著名品牌和重点产品,基本形成华东地区盐化工和凹土生产销售中心。
1.结构与布局目标
加强矿产勘查,力争新增岩盐资源量40亿吨;加强芒硝资源勘查,新增芒硝资源量1.5亿吨;加强凹凸棒石粘土资源勘查,新增资源量0.5亿吨;加强膨润土勘查,新增膨润土矿产地1~2处,新增资源量1亿吨;有计划完成重点地区地热资源地质调查。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
不断整合矿山数量和调整开采量,矿山布局进一步优化,矿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5%。矿业循环经济初具规模,形成一批生态示范矿山。
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岩盐、芒硝、凹土产业为先导、优势产业为支撑的特色型产业结构体系。岩盐、芒硝开采与加工基本形成以淮安盐化工新区(一园三片:渠南片、渠北片、河西片)为中心、县(区)集中区为辅的盐化工及新材料生产基地,凹土开发利用形成盱眙县城东南开发区的凹土加工核心区。
“十一五”期间,全市矿产资源的年开采量控制在1700万吨;矿产资源回收率、重要资源综合利用率保持在全国先进水平;综合利用的矿山比例达到65%以上。“十一五”期末,全市矿山总数控制在190个以内。
到2010年,全市实现矿业工业总产值35亿元,年平均增长15%左右,矿产品销售收入14亿元。工业总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6%。
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
全市关闭矿山3处,废弃地复垦面积135公顷。全市矿山治理率力争达到50%。关闭砖瓦用粘土矿山废弃地复垦面积352.2公顷,复垦率达到66%。建成一批生态矿业示范区或示范矿山。
(二)远期目标(至2015年)
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体系;矿产资源结构得到进一步的优化;资源利用方式更趋合理;矿山数量和开采量得到有效控制;建成盐化工、凹土加工等几个有地方特色、在全国有知名度的矿产品加工基地;矿产品深加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创出“拳头”产品;矿业权市场更趋规范和完善;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1.结构与布局目标
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进一步加强,服务领域得以拓展,矿产地和矿产储量均有明显的增加。
新增岩盐矿产地2处,新增资源量20亿吨;芒硝矿产地2处,新增资源量0.5亿吨;凹凸棒石粘土矿产地3处,新增资源量0.5亿吨。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
矿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大中型矿山比例力争达到30%;矿业经济区对区域经济的支持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矿业循环经济形成规模。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程度显著提高。
全市矿产资源年开采量控制在2165万吨以内;矿产资源回收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实行综合利用的矿山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15年,矿山数量控制在180个。实现矿业工业总产值60亿元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
本市禁采区内关闭矿山的治理基本完成,治理关闭矿山宕口3个,治理面积55公顷;关闭砖瓦用粘土矿山废弃地复垦面积180公顷,复垦率提高到90%以上。生态矿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三)远景展望(至2020年)
到2020年,淮安的盐化工和凹土生产销售形成一批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出口规模均居全国前列的国内重要产业基地,成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先进城市。
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得以严格实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管理体制更加完善;矿业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开采总量控制在2400万吨;矿山数量再减少6%,矿山数量控制在170个。
关闭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本完成,矿区周边山体生态环境基本恢复;关闭砖瓦用粘土矿山废弃地复垦率大于95%,形成与生态省相协调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矿业。
专栏1 淮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要规划指标表
面积单位:平方公里
主要
类别
|
名称
|
单位
|
2010年
|
2015年
|
2020年
|
指标
属性
|
空间
属性
|
地质勘查指标
|
评
价
区
|
矿产远景调查区
|
个/面积
|
2∕10072
|
3137
|
|
约束性
|
鼓励区
|
矿产调查评价区
|
个/面积
|
3∕11207
|
|
|
导向性
|
控制区
|
勘
查
区
|
重点勘查区
|
个/面积
|
4∕3968
|
|
|
导向性
|
控制区
|
矿产勘查规划区块
|
个/面积
|
22∕236
|
|
|
导向性
|
控制区
|
禁止勘查区域
|
面积
|
348
|
|
|
约束性
|
禁止区
|
商业性地质工作投入
|
万元/年
|
2500
|
2500
|
|
导向性
|
|
新发现矿产地
|
个
|
7
|
7
|
|
预期性
|
|
新增矿产资源储量
|
|
按矿种预测
|
预期性
|
|
矿产开发利用指标
|
开
采
区
|
禁止开采区
|
个/面积
|
15∕348
|
不小于近期目标值
|
约束性
|
禁止区
|
重点开采区
|
个/面积
|
2/1165
|
2/1165
|
|
约束性
|
控制区
|
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
|
个
|
6∕55.6
|
6∕55.6
|
|
导向性
|
控制区
|
重要矿产开采规划区块
|
个/面积
|
22∕162.8
|
22∕162.8
|
|
导向性
|
控制区
|
矿业经济区
|
个
|
2
|
2
|
|
导向性
|
鼓励区
|
指
标
|
矿山数量
|
个
|
190
|
180
|
170
|
约束性
|
|
主要矿产最低
开采规模标准
|
万吨/年
|
分矿种确定
|
约束性
|
|
矿山最低服务年限
|
年
|
大型≥20,中型≥10,小型≥2~3
|
约束性
|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
|
15
|
20
|
>20
|
导向性
|
|
矿石开采总量
|
万吨
|
≤1700
|
≤2165
|
≤2400
|
导向性
|
|
矿业产值
|
亿元
|
35
|
60
|
|
预期性
|
|
重要矿山开采回采率
|
%
|
全国先进水平,规划期末国际先进水平
|
约束性
|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指标
|
保护与治理区
|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
|
面积
|
135
|
不小于近期目标值
|
导向性
|
控制区
|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
个
|
11
|
8
|
|
约束性
|
控制区
|
指
标
|
关闭矿山治理率
|
%
|
50
|
70
|
>90
|
约束性
|
|
矿山土地复垦面积
|
公顷
|
352.2
|
180
|
|
约束性
|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财政投入
|
万元/年
|
400
|
400
|
|
导向性
|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社会投入
|
万元/年
|
250
|
200
|
|
导向性
|
|
第四章 地质调查评价与矿产勘查
“十一五”及其以后,本市将坚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结合本地的成矿地质条件,大力开展优势矿产资源远景调查,提供找矿新靶区,提高矿产资源的保证程度。
一、地质调查评价
(一)区域地质调查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安排,将开展大中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工作,查明城市经济区和重要经济区带的基础地质特征。“十一五”期间,完成1:25万淮安市幅区域地质调查。
(二)环境地质调查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在平原区、淮河流域和重要城市发展区,部署开展环境地质、土地质量、地下水污染调查研究与评价”的部署。到2010年,将完成1:25万全省生态环境地质调查与监测,江苏平原地区(淮河流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完成江苏省土壤地质环境质量监测方法研究,开展江苏省地方病致病环境地球化学因素研究,完成重点县市地质灾害调查等。
(三)城市地质调查
在全省先行开展的部分城市1:5万城市地质专项调查试点工作完成的基础上,本市将积极争取开展城市地质专项调查。2015年前,淮安市争取能列上开展城市地质调查的项目。
(四)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
将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开展盱眙县大中型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和预测研究。
(五)地质遗迹调查与开发保护
本市的盱眙县等地区已列入全省地质遗迹调查项目中,将调查和编制地质遗迹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
(六)数字国土工程
至2010年,配合完成全省山体资源保护与限制开山采石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
至2015年,配合完成全省地质资料图文数字化、地质勘查工作程度数据库建设和维护;完成全省地下水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和全省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工作安排,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信息管理系统。
二、矿产资源勘查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区
根据本市成矿地质条件和资源潜力分析,本市划定4个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区:
(1)盱眙地区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区;
(2)盐淮扬泰煤炭资源调查评价区;
(3)淮安地区盐类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区;
(4)盱眙地区凹凸棒石粘土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区。
2.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项目
主要开展岩盐、芒硝、凹土、地热等国家紧缺、急需的矿产资源潜力进行综合预测评价,全面评估重要矿产资源空间分布及其潜力,为科学部署矿产勘查提供依据。并将开展淮安市主城区、淮阴区及楚州区等地将进行应急战略水源地评价。
(二)矿产资源勘查
1.禁止勘查区
将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的核心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国家级或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国家级或省级森林公园,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和文物古迹保护区等列为禁止矿产资源勘查区。在禁止区内禁止矿产资源勘查活动。
全市列为禁止勘查的区域有15个,分别为:
(1)盱眙县河桥张山-破山口风景区
(2)盱眙县盱城四山-磨盘山风景区
(3)盱眙县古桑庙山风景区
(4)盱眙县铁山寺风景区风景区
(5)盱眙县官滩霍山-圣人山风景区
(6)盱眙县官滩甘泉山风景区
(7)盱眙县穆店黄练山风景区
(8)盱眙县八仙台风景区
(9)盱眙县马坝小云山风景区
(10)洪泽湖北岸湿地自然保护区
(11)洪泽湖东部湿地自然保护区
(12)盱眙县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
(13)涟水黄嘴白鹭自然保护区
(14)金湖向东鸟类保护区
(15)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
此外,在宁连、宁宿徐、京沪、徐淮盐高速公路、新长铁路和盱城—铁山寺公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内禁止勘查活动(包括砖瓦用粘土)。
以上开山采石禁采区(带)列为禁止露天开采矿产勘查区。
2.重要矿产勘查及重点勘查区
根据省级规划的部署,本市重点勘查的矿产有地热、岩盐、芒硝、凹凸棒石粘土等省内及全国有特色、优势和有潜力的矿产,鼓励和引导投资人在重点勘查区和勘查规划区块内开展矿产勘查工作。
至2010年,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投资人开展淮安岩盐、芒硝和凹凸棒石粘土资源的勘查,并鼓励开展建湖隆起西段洪泽县老子山和盱眙县官滩等地区的地热勘查。
将成矿条件有利、找矿前景良好的成矿远景区划定为重点勘查区。全市共划定重点勘查区4处,其中固体矿产2处,地热2处。具体为:
(1)淮安岩盐、芒硝矿勘查区,涉及淮阴区、清浦区、楚州区、洪泽县和涟水县,面积为726.59平方公里。
(2)盱眙凹凸棒石粘土勘查区,面积为624.26平方公里。
(3)建湖隆起西段地热勘查区,涉及范围为洪泽县、金湖县、淮阴区等地区,面积为2317.89平方公里。
(4)盱眙农场-观音寺地热勘查区,面积330.67平方公里。
(三)勘查规划区块
在重点勘查区和其他具有一定找矿潜力的区域,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全市共划定矿产勘查规划区块22个,总面积为236平方公里。
专栏2 淮安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
序号
|
勘查区块名称
|
勘查面积
平方公里
|
勘查矿产
|
KQ1
|
淮阴区赵集潘庄勘查区块
|
1.37
|
岩盐
|
KQ2
|
淮阴区赵集前邱庄勘查区块
|
1.77
|
岩盐
|
KQ3
|
淮阴区赵集陆家渡矿产区块
|
1.88
|
岩盐
|
KQ4
|
洪泽县湖北大堤勘查区块
|
1.85
|
芒硝、岩盐
|
KQ5
|
洪泽县成功勘查区块
|
1.08
|
芒硝、
|
KQ6
|
洪泽县西顺河渔场勘查区块
|
2.24
|
芒硝、岩盐
|
KQ7
|
洪泽县西顺河街南勘查区块
|
2.95
|
芒硝、岩盐
|
KQ8
|
清浦区黄码东侧勘查区块
|
7.15
|
岩盐
|
KQ9
|
清浦区黄码南侧勘查区块
|
11.93
|
岩盐
|
KQ10
|
楚州城东淮河改道勘查区块
|
7.88
|
岩盐
|
KQ11
|
楚州朱桥祁大庄勘查区块
|
9.38
|
岩盐
|
KQ12
|
楚州朱桥北庄勘查区块
|
10.61
|
岩盐
|
KQ13
|
楚州建淮靖大庄勘查区块
|
11.63
|
岩盐
|
KQ14
|
盱眙磨盘山-猪咀山凹凸棒石粘土普查区
|
33.46
|
凹土
|
KQ15
|
盱眙清明山-丫口山凹凸棒石粘土普查区
|
20.51
|
凹土
|
KQ16
|
盱眙裂山-花果山凹凸棒石粘土勘查区
|
15.75
|
凹土
|
KQ17
|
盱眙鳌子顶凹凸棒石粘土勘查区
|
18.97
|
凹土
|
KQ18
|
盱眙龙头港凹凸棒石粘土普查区
|
6.35
|
凹土
|
KQ19
|
盱眙县清水坝铜多金属矿普查区
|
1.72
|
铜矿
|
KQ20
|
洪泽县蒋坝地区地热普查区
|
2.70
|
地热
|
KQ21
|
淮阴区王营地区地热普查区
|
8.91
|
地热
|
KQ22
|
盱眙官滩地区地热勘查
|
64.15
|
地热
|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业布局
(一)突出空间管治
加强空间管治,建立市场运作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机制,合理安排矿产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空间布局和发展方向,构建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矿业发展格局。
加强山体资源的保护,加大限制开山采石力度,加快禁采区内关闭矿山治理步伐,积极发展生态矿业。禁采区内严禁开山采石,禁采区外科学布局重点开采区或集中开采区,压缩露天开采空间区域,减少露采矿山数量,严格限制零星、分散、小规模的粗放型开采。设立淮安盐矿重点开采区、淮阴赵集—洪泽西顺河芒硝重点开采区、洪泽湖地热重点开采区、盱眙凹土重点开采区,着力建设绿色矿山,为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提供示范。
(二)建设矿业经济区
依托岩盐、芒硝、凹土的资源优势,开拓先导型新兴产业新领域,构筑支柱型产业新优势,推进传统产业新突破。以建设盐化工业和凹土加工业基地为目标,将其打造成华东乃至全国闻名的产销基地。根据本市矿产资源的分布特点和开发利用现状,本市规划建设2个矿业经济区。
矿业经济区的建设,将注重空间资源整合和产业集聚,加强优势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深度加工,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构筑以组团为核心、园区为载体,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矿产资源利用和深加工体系;突出“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构建园区载体、产业本体、企业主体“三体”合一的工业循环经济体系,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和废弃物排放最小化;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优化配置原材料、能源、水等各种资源,通过上中下游产品延伸,降低污染排放,形成资源的闭路循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重点构建盐化工产业生态链和凹土产业生态链。
1.淮安岩盐矿业经济区
根据省级规划的要求和淮安市盐化工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的需要,将依托淮安盐盆丰富的岩盐、芒硝资源,将这一区域建设定位为以盐化工及其产品的深加工、精细化工、合成材料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化工园区,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级盐化工产业基地,建设成为大型盐化工产品生产中心、先进盐化工技术研发中心和盐化工产品流通信息中心。形成以盐化工业为主体,化工制造业、化工生产服务业为辅助产业,高新技术和精细化工产业与相关新材料产业为战略性产业的盐化工产业结构。
2010年前,岩盐的年开采量控制在920万吨,芒硝250万吨。变资源优势为发展优势,建设大型纯碱、烧碱项目,做强做细以氯碱为龙头的氯、碱深加工产业。基础原料产业:真空制盐、液体盐;主导产业:两碱及其下游产业;战略性产业:精细化工、高新技术、相关新材料产业;配套与服务产业:仓储物流、园区管理、科技研发等。该区一部分卤水在楚州就地加工成真空制盐,一部分卤水用管道输送至淮安工业园盐化工新区,用作两碱、精细化工等深加工,推动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级盐化工产业基地。
为油气储备腾出地下溶腔空间,创造条件争取建设国家石油战略储备油库,实现盐化工与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的整合发展战略。
通过矿产的开发规模、矿产品的深加工,就该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元明粉生产、销售的基地、最大的输卤基地和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库建设区。
2. 盱城凹土矿业经济区
凹土产业是淮安市重点工业产业。近期出台的《盱眙县凹凸棒石粘土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科技先导型支柱产业建设规划(2007—2015年)》要求到“十一五”末,凹土产业基本成为盱眙经济的支柱产业;“十二五”末,使盱眙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凹土之都”。即凹凸棒石粘土产业产值、利润、税金:2010年分别达到10亿元、3亿元、1亿元;2015年分别达到25亿元、10亿元、3亿元。
至2015年,将重点围绕基础研究、选矿技术、提纯技术、超细纳米技术、漂白技术、改性技术、复合聚合技术、标准化技术等,开展重大关键性、共性技术攻关;重点围绕环保和生态治理材料、日化制药及生物工程材料、高分子有机无机合成材料、化工催化材料、纳米功能材料、农业材料等六大领域,以提高产品的关联度、拉长产业链为目标,着力研发一系列重大目标产品。
在产品研发上,将着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在进一步巩固吸附白土、矿物干燥剂、矿物凝胶三大生产基地的基础上,再建成环保和生态治理材料、日化制药及生物工程材料、高分子有机无机合成材料、化工催化材料、纳米功能材料、农业材料六大生产基地,形成具鲜明特色的产业链。
目前开采矿山主要集中在盱城镇南郊的雍小山、高家洼一带,西部的仇集—龙山也有少量的开采。2010年前年开采量控制在15万吨。至2015年,年开采量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达到25~30万吨。
“十一五”期间,在原有的基础上,规划盱眙的白虎山、裂山—花果山、磨盘山—猪嘴山、牛头山、龙头港、清明山—丫口山、鳌子顶等6个凹凸棒石粘土勘查和开采规划区块。
在盱城凹土科技园,大力发展凹凸棒石粘土加工产业,促进盱眙凹土产业尽快跻身于世界先进之列,同时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区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淮安市区域发展定位和本市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在一轮规划的基础上,全市重新划分了禁止开采区、重点开采区和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三类区域。
(一)禁止开采区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在一轮规划的基础上,全市重新划定了淮安市开山采石禁止开采区和其他矿产控制开采区。
根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和经省政府审查批准的“南京等7市新一轮开山采石禁采区调整方案”,全市划定了15个开山采石禁采区和6条禁采带。在禁采区(带)内,原有的矿山企业必须无条件关闭,此外不得再新设开山采石和取土烧砖。
(二)重点开采区
在矿产资源相对集中的地区,将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并列为重点开采区。全市划定了2个重点开采区,即:
1. 淮安盐、硝重点开采区,面积为755平方公里。
2. 盱眙凹土重点(勘查)开采区,面积为410平方公里。
3. 洪泽湖地热重点开采区,面积5平方公里。
重点开采区将鼓励和引导投资人按规划要求投资开采重点开采区内的矿产资源。要严格按矿山准入条件,进行必要的资源整合,真正把淮安的盐化工和凹土开采加工区建设成全国一流的产销基地,将地热资源开发发展为绿色能源。
(三)集中开采区
1.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
为保障经济建设的需要,同时为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在盱眙县境内设立6个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其中2个为石灰岩开采区,4个为玄武岩开采区。2010年前年开采量控制在180万吨。
除规划的开采区外,不得再在其他区域新增矿山企业。禁采区内的矿山如确因某种需要保留一段时间开采或需要进行修复整理性开采要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
在集中开采区内的建筑石料采矿权将以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开采活动必须符合生态矿山建设的要求,并缴纳足额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专栏3 淮安市建筑用石料规划集中开采区表
序号
|
开采区块名称
|
开采区块范围
|
开采面积
平方公里
|
开采
矿产
|
JK1
|
盱眙官滩小狼山西侧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
|
盱眙县官滩镇小狼山东侧部分地区
|
2.57
|
石灰岩
|
JK2
|
盱眙古桑青草湖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
|
盱眙县古桑老军山—丁田一带
|
9.68
|
石灰岩
|
JK3
|
盱眙仇集清明山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
|
盱眙县仇集镇清明山—安徽省界以内
|
5.23
|
玄武岩
|
JK4
|
盱眙河桥大港—花牛岗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
|
盱眙县河桥镇—桂五镇之间山区部分
|
21.07
|
玄武岩
|
JK5
|
盱眙旧铺种畜场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
|
盱眙县旧铺镇袁家大山以南区域
|
12.73
|
玄武岩
|
JK6
|
盱眙马坝大云山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
|
盱眙县马坝镇大云山
|
5.62
|
玄武岩
|
合计
|
56.9
|
|
2.砖瓦用粘土规划开采区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政府有关逐步禁止取土烧砖的规定,科学布局,注重整合,严格保护耕地,对砖瓦窑业的数量、规模和开采地要严格控制,坚决淘汰和关停平原区内的小窑厂。无砖瓦窑的乡镇一律不准新建砖瓦窑厂;现有的砖瓦窑不准扩建;没有土源的砖瓦窑将限期关闭。对粘土砖生产企业的取土范围和规模将进行严格控制,严禁占用耕地建窑或在耕地上取土,今后基本农田保护区将一律不准再取土烧砖,推广节地、节能、利废、环保的方法和技术,做到“边开采、边复垦”。继续推进“禁实限粘”,鼓励使用替代资源,大力发展新型墙材,逐步淘汰粘土实心砖。
砖瓦窑将进行战略性布局调整,将充分利用废弃地资源与疏浚河道相结合,《规划》将取土点相对集中在淮河入海水道、入江水道和盱眙丘陵岗地等地域。
对取土范围实施“一勘六定”制度,即现场勘察与定界址、定取土时间、定取土深度、定取土数量、定复垦计划、定补偿标准,保证粘土资源管理到位。
至2015年前年开采量控制在260万吨以内,今后开采量也不再增加。鼓励砖瓦窑利用淤泥、粉煤灰等再生资源,鼓励生产空心砖。
三、开采规划区块
开采规划区块是矿业权设置和整合的重要依据。由于探采一体化,探矿权业主在勘查区块申请获准后即可获得开采规划区块。本市将对盐矿、芒硝、凹凸棒石粘土等开采矿种,在重点开采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重点区、大型矿产地划定开采规划区块。新设置的采矿权原则上应位于规划确定的开采规划区块内。
全市盐矿、芒硝、凹凸棒石粘土共规划开采区块22个,分别为岩盐、芒硝规划开采区块13个,凹凸棒石粘土规划开采区块6个,铜矿1个,地热2个。
专栏4 淮安市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序号
|
规划开采区块名称
|
开采区块范围
|
开采面积
平方公里
|
开采
矿产
|
CQ1
|
淮阴区赵集潘庄开采区块
|
赵集潘庄以东至华尔润西界
|
1.37
|
岩盐
|
CQ2
|
淮阴区赵集前邱庄开采区块
|
赵集前邱庄—崔庄地区
|
1.77
|
岩盐
|
CQ3
|
淮阴区赵集陆家渡开采区块
|
赵集陆家渡以南地区
|
1.88
|
岩盐
|
CQ4
|
洪泽县湖北大堤开采区块
|
洪泽县洪泽湖北侧(部分在水域)
|
1.85
|
芒硝
岩盐
|
CQ5
|
洪泽县成功开采区块
|
洪泽县成长区块以南地区
|
1.08
|
芒硝
|
CQ6
|
洪泽县西顺河渔场开采区块
|
洪泽县西顺河渔场
|
2.24
|
芒硝
岩盐
|
CQ7
|
洪泽县西顺河街南开采区块
|
洪泽县西顺河街南一组以南
|
2.95
|
芒硝
岩盐
|
CQ8
|
清浦区黄码东侧开采区块
|
清浦区黄码东侧至运河地区
|
7.15
|
岩盐
|
CQ9
|
清浦区黄码南侧开采区块
|
清浦区黄码南侧卢庄—杨庙
|
11.93
|
岩盐
|
CQ10
|
楚州城东淮河改道开采区块
|
楚州区城东下关块段—张兴块段东侧
|
7.88
|
岩盐
|
CQ11
|
楚州朱桥祁大庄开采区块
|
楚州区朱桥盐矿南侧
|
9.38
|
岩盐
|
CQ12
|
楚州朱桥北庄开采区块
|
楚州朱桥北庄以南
|
10.61
|
岩盐
|
CQ13
|
楚州建淮靖大庄开采区块
|
楚州建淮杨大庄—靖大庄地区
|
11.63
|
岩盐
|
CQ14
|
盱眙磨盘山-猪咀山凹凸棒石粘土开采区块
|
盱眙县仇集磨盘山-猪咀山地区
|
33.80
|
凹土
|
CQ15
|
盱眙清明山-丫口山凹凸棒石粘土开采区块
|
盱眙县仇集清明山-丫口山地区
|
22.65
|
凹土
|
CQ16
|
盱眙裂山-花果山凹凸棒石粘土开采区块
|
盱眙县仇集裂山-花果山地区
|
17.41
|
凹土
|
CQ17
|
盱眙鳌子顶凹凸棒石粘土
开采区块
|
盱眙县王店鳌子顶
|
18.97
|
凹土
|
CQ18
|
盱眙龙头港凹凸棒石粘土开采区块
|
盱眙县仇集龙头港
|
6.35
|
凹土
|
CQ19
|
盱眙白虎山凹凸棒石粘土勘查开采区
|
盱眙县古桑白虎山
|
5.91
|
凹土
|
CQ20
|
盱眙县清水坝铜多金属矿
普查开采区块
|
盱眙县古桑清水坝
|
1.72
|
铜矿
|
CQ21
|
洪泽县蒋坝地区地热普查开采区块
|
洪泽县蒋坝
|
2.70
|
地热
|
CQ22
|
淮阴区王营地区地热普查开采区块
|
淮阴区王营
|
0.36
|
地热
|
四、开采总量与矿山数量
(一)开采总量
为实现省级规划核定的开采总量调控目标和市政府建设中国“新盐都”的构想,全市将适度放开岩盐的开采量、适度控制芒硝的开采、鼓励凹凸棒石粘土的开采和深加工、控制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石料、砖瓦用粘土矿产的开采规模。
规划全市矿产资源的年开采总量:至2010年1700万吨,至2015年2165万吨,至2020年2400万吨。
(二)矿山数量
“十一五”期间,矿山数量控制在190个以内。其中开山采石矿山30个左右,岩盐、芒硝矿山控制在20个,砖瓦用粘土矿山140个以内。
专栏5 淮安市主要矿产各时段开采总量调控指标表
序号
|
总量调控矿种
|
计量单位
|
规划期内总量调控目标
|
至2010年
|
至2015年
|
至2020年
|
1
|
岩盐
|
万吨
|
920
|
1320
|
1500
|
2
|
芒硝
|
万吨
|
250
|
280
|
310
|
3
|
水泥用灰岩
|
万吨
|
30
|
35
|
40
|
4
|
建筑用玄武岩
|
万吨
|
190
|
210
|
220
|
5
|
建筑用灰岩
|
万吨
|
35
|
30
|
30
|
6
|
凹凸棒石粘土
|
万吨
|
15
|
25
|
35
|
7
|
砖瓦用粘土
|
万吨
|
260
|
260
|
260
|
8
|
矿泉水
|
万吨
|
65
|
80
|
100
|
9
|
地热
|
万立方米
|
65
|
80
|
100
|
合计
|
万吨
|
1700
|
2165
|
2400
|
注:液体矿产不计入合计栏。
到2015年,矿山数量控制180个以内。其中开山采石矿山25个,岩盐、芒硝矿山20个,砖瓦用粘土矿山控制在135个。
至2020年矿山数量控制在170个。其中开山采石矿山20个,岩盐、芒硝矿山控制在20个,砖瓦用粘土矿山控制在130个。
(三)开采量指标分解
根据省级规划对各地级市和主要在采矿产的指标,将本市的年开采总量分解为:水县62万吨;淮阴区583万吨;清浦区231万吨;楚州区298万吨;洪泽县171万吨;盱眙县315万吨;金湖县40万吨;合计1700万吨。
专栏6 淮安市“十一五”期间矿产年开采指标分解表
|
涟水县
|
淮阴区
|
清浦区
|
楚州区
|
洪泽县
|
盱眙县
|
金湖县
|
合计
|
岩盐
|
|
420
|
200
|
250
|
50
|
|
|
920
|
芒硝
|
|
120
|
|
|
130
|
|
|
250
|
水泥用灰岩
|
|
|
|
|
|
30
|
|
30
|
建筑石料用玄武岩
|
|
|
|
|
|
190
|
|
190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
|
|
|
|
35
|
|
35
|
凹凸棒石粘土
|
|
|
|
|
|
15
|
|
15
|
砖瓦用粘土
|
62
|
43
|
11
|
48
|
11
|
45
|
40
|
260
|
矿泉水
|
5
|
10
|
5
|
30
|
|
10
|
5
|
65
|
地热
|
|
5
|
|
|
50
|
5
|
|
60
|
合计
|
62
|
583
|
231
|
298
|
171
|
315
|
40
|
1700
|
注:1、开采量单位:除地热用万立方米外,其他矿产全部为万吨;2、液体矿产未计入合计栏。
(四)矿山规模调整
全市矿山规模2010年平均达到8.9万吨以上,2015年达到11.9万吨,2020年达到13万吨以上。全市大中型矿山比例2010年达到15%,2015年达到20%,2020年将达到25%。
五、矿山准入条件
新建、改扩建和延续开采的矿山除应具必备的资质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准入条件。
(一)环境保护准入
新建矿山必须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制度,单独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作为采矿权审批的必备要件;对开采活动将造成重大环境影响且难以恢复治理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在采矿山的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书面承诺和保证金缴纳列入年检的必备内容。
(二)安全生产准入
新建、扩建和延续开采的矿山必须符合矿山安全生产规定,并进行安全预评价和现状评价,应具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必须与采矿主体工程做到“三同时”。矿山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三)开采空间区域准入
除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外,不得进入规划划定的禁止开采区进行采矿活动,不得在禁止开采区内新建矿山。规划禁采区内的已有矿山企业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予以关闭。
规划开采区内的矿山必须实行集约化、规模化采矿。
(四)开采方式准入
矿山开采方式必须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和批准的矿山设计方案。露采矿山应采用台阶式开采方式;地下开采必须按规定留有足够的安全矿柱。禁止落后的、破坏和浪费资源的开采方法。
(五)规模年限准入
新建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山占用储量规模相适应,限定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矿山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大型矿山≥20年,中型矿山≥10年,小型矿山≥2~3年。不得大矿小开、一矿多开。
(六)资源利用准入
新建、扩建和延续开采矿山必须满足和达到批准的矿山设计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废弃物回收利用的要求。在采矿山要限期达到规定的资源利用率水平。
(七)市场准入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要求,根据其《分类目录》进行采矿权的出让。参与采矿权交易活动的市场主体,应具有相应资质并符合投标要求。保护正当的合法竞争,对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3年内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六、矿山结构调整
严格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开山采石的决定,限制露采矿山的开采区域,逐步提高开采规模;关停小矿山、小砖窑;通过优化一批、改造一批、淘汰一批的办法,使本市的矿业走上现代化矿业发展之路。
按照集约、高效的原则整合各类矿山,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实行规模化开采,提高大中型矿山企业在全市矿山中的比重,对小矿山加大改造和整合力度,淘汰技术落后的矿山,关停资源浪费严重、矿区环境问题突出、安全无保障的矿山。
控制芒硝、岩盐、凹凸棒石粘土初级产品加工与销售,鼓励发展精深加工业,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严格禁止在全市范围内新上水泥生产线和扩大水泥生产能力;加快“禁实限粘”的进程,严格控制砖瓦用粘土的开采量,鼓励以非粘土资源或以工、矿固体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生产新墙材产品。
本市在采的11种主要矿产新建矿山必须达到规划确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其他矿产新建矿山必须达到国土资源部《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一览表》确定的矿山开采规模。
积极推广先进的矿山采选技术和工艺,提高资源的回采率和矿产品的产量、质量。倡导边开采边治理、湿法开采等生产工艺,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采矿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按照本市矿产资源的产出特点、资源丰度和市政府有关发展盐化工产业的部署,培育、扶植相应的矿产品加工基地和龙头企业。鼓励发展大型矿业集团,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形成盐化工和凹凸棒石粘土开采、加工、销售中心。
七、资源综合利用
本市共(伴)生的矿产主要是岩盐中含钙芒硝、芒硝中含石盐,凹凸棒石粘土中含膨润土、海泡石粘土等。至2007年底统计,全市岩盐中所含钙芒硝的总资源储量为97.66亿吨,折合矿物量为6.82亿吨。这是一项极具潜力和综合利用价值的资源。
目前,大部分岩盐加工企业已经安装了盐硝分离装置,可以将岩盐中所含的钙芒硝分离出去,其结果是一方面产品NaCl的纯度更高,另一方面钙芒硝又得以充分利用。在元明粉的生产过程中,对NaCl含量的要求很高,否则产品就不合格。增加盐硝分离装置,大大提高元明粉的纯度。
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有关主管部门应督促少数至今未上盐硝分离装置的企业尽快安装相应的装置,使宝贵的伴生资源得以充分利用,最大限度发挥其经济效益,同时可大大减少废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省的目标和环保优先的方针,围绕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建设生态矿业、“绿色矿山”的总目标,以积极推进生态矿山建设和规模化、集约化、清洁化开采为途径,加强在采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以重点治理区和重点治理工程为着力点,加强关闭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
一、生态矿业建设
以建设生态市为目标、以政策为引导、以现代先进技术为依托,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以发展矿业循环经济为核心,鼓励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的应用,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经济增长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矿业。
(一)大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
倡导和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合理、高效和综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逐步构建从矿产资源勘查、采选、加工、消费等过程的循环利用机制,建立与环境和谐发展的新型矿业体系。
通过科技创新,挖掘矿业生产各环节的潜力,不断提高资源的回采率,高效低耗地开发利用资源;提高废渣、废水的综合利用率,降低能耗和废旧产品回收再利用。
(二)严格矿山准入制度和生态矿山考核制度
严格执行新建矿山的准入条件,制定生态矿山考核检测指标和实施生态矿山的考核制度,加强新建矿山的管理及生产矿山的生态考核,建立和实施生态矿山达标激励机制。
(三)保护与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要与开发利用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将以往的末端治理转向从源头到闭坑全过程的预防、控制、保护、治理及重建。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实施“山体保护复绿”和“工矿废弃地恢复”等重点治理工程,使有限的资金投入产生最大的生态整治效果。
注重矿山地质环境重建技术、“三废”综合利用技术、山体复绿技术、洁净开采技术等应用技术,重视环境价值评估、适宜性评价和优化决策等管理技术的创新。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都市发展区、国家矿山公园、国家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城市建设规划区、城市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保护区、交通干线两侧可视区等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均划定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
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破坏,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突出。对生态环境、区域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的区域,将其划定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十一五”期间,本市将盱眙县城区周边、沿淮风光带和楚州城区以东的地区列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区。已编制有相应的治理规划,有的已编制了设计方案,将逐步付诸实施。
三、在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按照生态矿业建设要求,在全市开采矿山中积极推进和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合理化、矿山废弃物排放减量化、管理利用资源化、处理存放无害化,采矿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同步化,矿山生产文明化。编制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实现从开发利用方案设计、采场开采、矿石运输、废土石综合利用和环境绿化全过程精细化综合管理,打造边开采边治理的示范工程。在采矿山基本都须按此要求组织实施,真正做到从源头抓起。
建立完善在采矿山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全额收缴保证金。逐步推广矿山开采监理制度,确保矿山生产符合科学开采、环保优先的要求。
四、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对关闭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首先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使裸露的山坡能披上绿装,废土石堆能够平整复垦复绿。
对砖瓦用粘土和采矿废弃地土地治理复垦,做到矿山地质环境有全面好转。
到2010年,本市矿山禁采区内关闭矿山治理率达到50%,砖瓦用粘土采矿废弃地土地复垦率达到70%以上。
到2015年,本市禁采区内关闭露采矿山治理工作基本完成。砖瓦用粘土采矿废弃地土地复垦率提高到90%。
全市划定了42个治理与复垦整治点,其中7个为废弃露采矿山工程,其余35个为砖瓦窑废弃地整治点。
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工程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沿淮风光带从洪泽县的老子山—盱眙县的西山—甘泉山—北大山—都梁山—打石山的沿淮狭长地带。整治修复沿淮地区的露采矿坑,消除高边坡失稳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止水土流失,实行绿化工程,改善沿淮地区的生态环境。通过降坡、绿化、复垦、造景等手段,将盱眙沿淮河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有机融入沿淮河风光带。
专栏7 淮安市关闭露采矿山整治工程一览表
序号
|
关闭矿山名称
|
治理项目名称
|
破坏面积
(平方公里)
|
预计投入资金(万元)
|
项目起至
时间
|
1
|
盱眙沿淮关闭露采矿山
|
盱眙沿淮风光带矿山治理工程
|
0.95
|
2200
|
2006—2015
|
2
|
盱城小龙山关闭采坑
|
盱眙县小龙山治理工程
|
0.080
|
40
|
2008.10—2009.12
|
3
|
盱眙古桑吴大山采石厂
|
盱眙县古桑吴大山整治工程
|
0.05
|
45
|
2007.8—2009.1
|
4
|
盱眙河桥团山强力采石场
|
盱眙县河桥团山整治工程
|
0.10
|
65
|
2008.6—2010.5
|
5
|
盱眙官滩西山关闭矿山
|
盱眙县官滩西山整治工程
|
0.12
|
70
|
2007.10—2010
|
6
|
盱眙桂五国泰采石厂
|
盱眙桂五北山整治工程
|
0.08
|
50
|
2008.9—2010.5
|
7
|
盱城斩龙涧魁星关闭矿山
|
盱城斩龙涧魁星广场治理工程
|
0.05
|
60
|
2006.1—2008.12
|
累计
|
1.43
|
2530
|
|
盱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时间:2006—2015年,治理面积143公顷,估算投入资金2530万元。
(二)砖瓦用粘土采坑废弃地复垦工程
坚持实施砖瓦用粘土采矿废弃地复垦工程。该工程将在全市砖瓦窑业采矿废弃地中实施。
到2010年,全市砖瓦窑控制在140座以内。至2012年,需复垦治理面积352公顷;到2015年,复垦治理面积180公顷。
专栏8 淮安市砖瓦窑废弃地整治复垦规划表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砖瓦窑废弃地名称
|
占用破坏土地面积(平方千米)
|
项目起止
时间
|
1
|
盱眙县城南砖厂治理
|
盱眙县城南砖厂
|
0.081
|
2006-2010
|
2
|
盱眙县明祖陵魏庄窑厂治理
|
盱眙县明祖陵魏庄窑厂
|
0.015
|
2006-2010
|
3
|
盱眙县马坝第一轮窑厂治理
|
盱眙县马坝第一轮窑厂
|
0.180
|
2008-2012
|
4
|
盱眙县黄花塘建华窑厂复垦
|
盱眙县黄花塘建华窑厂
|
0.046
|
2007-2010
|
5
|
涟水县岔庙砖瓦二厂治理
|
涟水县岔庙砖瓦二厂
|
0.062
|
2007-2009
|
6
|
涟水县黄营大飞砖瓦厂整治
|
涟水县黄营大飞砖瓦厂
|
0.003
|
2007-2010
|
7
|
涟水县红窑镇砖瓦厂治理
|
涟水县红窑镇砖瓦厂
|
0.098
|
2007-2011
|
8
|
涟水县高沟镇高东砖瓦厂整治
|
涟水县高沟镇高东砖瓦厂
|
0.040
|
2006-2009
|
9
|
楚州城东砖瓦一厂复垦
|
楚州城东砖瓦一厂
|
0.060
|
2007-2010
|
10
|
楚州城东砖瓦二厂复垦
|
楚州城东砖瓦二厂
|
0.133
|
2006-2009
|
11
|
楚州城东高港砖瓦厂治理
|
楚州城东高港砖瓦厂
|
0.042
|
2007-2010
|
12
|
淮安市楚州区博里建筑材料厂整治
|
楚州博里砖瓦一厂
|
0.259
|
2007-2012
|
13
|
楚州季桥砖瓦一厂复垦整治
|
楚州季桥砖瓦一厂
|
0.047
|
2007-2010
|
14
|
楚州季桥砖瓦二厂整治
|
楚州季桥砖瓦二厂
|
0.036
|
2008-2009
|
15
|
楚州季桥大湾砖瓦厂治理
|
楚州季桥大湾砖瓦厂
|
0.055
|
2007-2010
|
16
|
楚州建淮砖瓦厂治理
|
楚州建淮砖瓦厂
|
0.054
|
2007-2011
|
17
|
淮阴三树树北砖瓦厂整治
|
淮阴三树树北砖瓦厂
|
0.053
|
2008-2010
|
18
|
淮阴徐溜韩庄砖瓦厂整治
|
淮阴徐溜韩庄砖瓦厂
|
0.067
|
2007-2010
|
19
|
淮阴官庄砖瓦厂复垦
|
淮阴官庄砖瓦厂
|
0.111
|
2008-2012
|
20
|
淮阴建材二厂复垦整治
|
淮阴建材二厂
|
0.138
|
2007-2010
|
21
|
洪泽县朱坝建材厂治理
|
洪泽县朱坝建材厂
|
0.125
|
2008-2010
|
22
|
洪泽县东双沟砖瓦厂整治
|
洪泽县东双沟砖瓦厂
|
0.060
|
2007-2009
|
23
|
清浦区武墩砖瓦一厂复垦
|
武墩砖瓦一厂
|
0.127
|
2007-2011
|
24
|
淮安市曙光建材厂治理
|
盐河曙光建材厂
|
0.099
|
2008-2010
|
25
|
清浦区浦盐建材厂整治
|
盐河浦盐建材厂
|
0.332
|
2007-2010
|
26
|
清浦区和平齐湖砖瓦厂整治
|
和平齐湖砖瓦厂
|
0.338
|
2008-2012
|
27
|
淮安市浦南砖瓦厂复垦整治
|
城南浦南砖瓦厂
|
0.161
|
2006-2009
|
28
|
淮安市徐杨第一窑厂复垦
|
清河徐杨第一窑厂
|
0.140
|
2007-2010
|
29
|
淮安市徐杨第二窑厂复垦
|
清河徐杨第二窑厂
|
0.137
|
2008-2010
|
30
|
淮安市徐杨第三窑厂复垦
|
清河徐杨第三窑厂
|
0.017
|
2007-2011
|
31
|
淮安市徐杨第四窑厂复垦
|
清河徐杨第四窑厂
|
0.048
|
2008-2009
|
32
|
淮安市宏新建材废弃地整治
|
清河宏新建材有限公司
|
0.093
|
2007-2010
|
33
|
淮安市联合砖瓦厂治理
|
清河联合砖瓦厂
|
0.157
|
2008-2012
|
34
|
淮安市盛大厂废弃地整治
|
清河盛大建材建材有限公司
|
0.094
|
2006-2008
|
35
|
金湖黎城镇响墩砖瓦厂整治
|
金湖黎城镇响墩砖瓦厂
|
0.014
|
2007-2010
|
累计
|
3.522
|
|
第七章 规划保障措施
一、公之于众,接受监督
市、县两级《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法律意义。要及时公之于众,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有关管理部门的领导了解《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定以及实施的重要性,提高全民保护资源、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意识和自觉性,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资源与环境的良好氛围。
政策法规是依法行政、依法管矿、依法办矿的根本依据,更是规划实施的重要保障。本《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实施过程中因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调整修改,须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明确职责,加强领导
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重视本地区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和协调管理,通过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加强对开采权人在开发利用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各项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要将《规划》中明确的公益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准入、矿山数量、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矿山土地复垦等主要约束性指标和任务纳入到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实行领导责任制,列入领导的业绩考核范围。
三、培育完善矿业权市场
充分发挥市场对矿产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规范矿业权市场,促进探矿权、采矿权依法转让。
严格市场准入,按照矿产资源分类、分级管理要求,通过“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运行机制,规范矿业权的出让和管理,全面推进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逐步解决历史形成的矿业权无偿和有偿取得“双轨制”问题,逐步形成有序、公开、公平、公正、开放的矿业权市场。
利用本地丰富的岩盐、芒硝、凹凸棒石粘土资源,利用有利的区位优势和便捷的交通条件,大力扶持和发展矿产品流通市场,加快建设有关矿产品的贸易市场和贸易基地。
四、用技术创新推动找矿和开发利用
积极推广应用地质找矿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重点开展外围和深部的找矿技术研究,加大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等技术和信息的集成应用;利用多种方法手段开展地热勘查技术的适用性研究和勘查。
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引导和扶持矿山企业开展矿产资源利用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矿业循环经济发展,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新方法、新技术的研究,注重实际效果,不断推进生态矿业的建设。
五、加大资金的引进和投入
本着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增强优势、强化基础的原则,从矿业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大地质工作力度。加强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努力增加市、县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地勘基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等财政支持,增强投入的政策性导向作用。
同时,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地质勘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投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资金投向矿山勘查和相关环保项目中来。优先安排国家和省的重大地质找矿项目和省环保优先工程项目。
六、完善规划体系
矿产资源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本《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将纳入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资金平衡和重点项目安排。
根据矿产资源实际,因地制宜,抓紧编制岩盐、芒硝、凹土等优势矿产以及砖瓦用粘土的专项规划和盱眙等有关县、区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批。
七、加强规划实施的管理
《规划》一经批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管部门要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国情、省情教育,提高遵守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划的自觉性,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实行规划预审制度。新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及矿山地质环境项目,必须在登记发证前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项目,不得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实施规划评估制度。规划实施到一定时期,要开展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价,总结规划目标任务实施的进展情况,提出规划进一步实施的改进意见,提供需要对规划修改或调整的依据,提高规划实施的效果。
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划,擅自进入规划禁止勘查区、禁止开采区进行勘查、开发的,要予以严肃查处,责令其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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