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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0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国土资源工作职能特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成立相关机构负责,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更好地服务社会。现将本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认真学习和研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朱伟勇同志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各分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句容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局办公室具体承担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句容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句容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2、本着阳光公开的原则并严格按照保密条例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句容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对信息发布的内容、程序、监督等作出详细的规定;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按照以上规章严抓落实。

3、制定奖惩制度,保障信息发布。 2010年度将信息公开纳入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认真研究制定了各项考核指标,对被县级以上新闻单位采用的新闻稿件的投稿者,年终目标考核时我局分别给予不同奖励。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1、我局门户网站栏目信息坚持每月有更新,重大事项按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目前网站有栏目53个,2010年度发布信息608条,网站内容和栏目还在继续充实和更新中。

2、全年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报刊杂志、国土资源网、简报等形式,在江苏省国土资源和镇江市国土资源信息等刊物上发布信息,全年上报信息64条。

3、在句容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实时公开信息,同时在办公区域、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立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公示牌和栏目,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办理土地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

4、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我局对依法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并提供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的下载。2010年,我局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4件,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答复。

5、咨询处理情况。一是利用4·22“地球日”和6·25“土地日”等时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现场咨询,共发放宣传材料15000多份,法律法规咨询6000多人次。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珍惜资源、节约用地、地质灾害防范意识。二是做好12336电话查询服务,三是在门户网站开通网络查询专栏,未接到查询申请。

6、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本年度内,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2起,已结案。

三、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制度

(一)建立健全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局机关各科室审核后的信息以及《政务信息来稿处理单》交予信息发布管理人员,实行专人专管。一般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批,重要信息的公开须由局长审批,严防网上泄密情况的发生。

(二)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建立了政府信息网站发布登记制度。

(三)严格对各科室信息发布保密制度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未发现违规行为发生。

四、2011年度工作重点

(一)2011年,我局重点抓好国土资源网站群系统的建设,努力使我局政务公开网站形成主栏目39个,支栏目293个,主要内容包括:

1、国土资源局及内设机构的设置、行政管理职能、领导成员分工;

2、土地、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的主要内容;

4、土地、矿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要件目录及审批结果;

5、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及重要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6、土地、矿产方面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

7、片区综合地价、基准地价、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

8、土地资源年度统计资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资料、公益性地质调查资料、地质环境资料;

9、涉及公众利益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管理制度;

10、国土资源局工作纪律、服务承诺、法律热线、举报电话;

11、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继续做好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三)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一张图”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及网上监督等便民服务。

(四)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严格按照省厅部署要求,主动与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主动公开信息资料,认真完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