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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区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铜山区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铜山区国土资源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铜山区国土资源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山国土资源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铜山区国土资源局83405227 
   一、概述 
   2017年,本局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质量的总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强化思想认识、健全完善制度、舆论宣传造势、重点领域公开、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件水平等方面得到有效落实。
   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便公众了解国土管理。开展“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活动,搭建与市民的沟通互动平台,不断提升公开工作实效。不断完善工作方式,增设群众关心的不动产登记主动公开栏目,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储备交易相关政府信息已逐步主动公开,逐步落实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换工作。
   积极开展不动产登记宣传工作。不动产统一登记既是国土资源领域重大改革举措又是重要的民生服务工作,《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7年先后通过网站、法制宣传等向广大网友介绍铜山区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回答社会舆论和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把不动产登记政策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解读,达到了让公众“听得懂、信得过”的效果。  
   推进征地信息平台建设,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征地信息。在局外网设置政府征地信息公开栏目,确保2017年度的征地批复、“一书四方案”、征地报批前公示、征地补偿协议、征地结案表公示、征地批准后公告六项内容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将土地交易信息、土地交易结果、土地出让结果、土地出让变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土地划拨公示、土地划拨结果、土地登记结果、地质矿产等及时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在铜山区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工作动态160余条,其它新闻若干,及时发布各类便民信息。另有行业资讯、其他新闻、图片新闻、咨询服务类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法规公文、土地管理、征地信息、行政执法、办事指南等子栏目。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为了更好地进行信息公开、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认真对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防止简单化、极端化操作。2017年受理的依申请信息公开我局均及时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7年度及历年来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过任何费用。 
  、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进程还需加快;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规范性仍需加强。 
  2017年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各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强化责任和标准意识。通过学习宣传,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是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是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途径,是依法行政、建设透明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员参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实效性。继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分步推进公众关注关心的土地预审、征地、供地、登记等相关政府信息,以扫描件的公开方式实现主动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提高公开的实效性。 
  (三)规范办理程序,巩固依申请公开的客观准确性。 日常工作中,针对申请事项加强研究分析,区分性质类别,把握受理、办理和送达环节,规范细致,防范法律风险,杜绝各类人为错误的发生,巩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客观准确性,有效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率。 
  (四)提高工作标准,进一步做好保密工作。继续推进保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总结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经验,按照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不能公开的绝对安全保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确保保密工作既符合国家和市政府的政策要求,又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努力提高保密工作管理水平。